回覆列表
-
1 # oydop3047
-
2 # 使用者8262151785062
首先,狂犬疫苗並不是注射完之後就再也不會發揮作用了,疫苗刺激機體產生的抗體平均可以持續一年甚至更久,因此在完成全程注射之後的半年時間內再次發生狂犬病暴露是不需要重新注射疫苗的。所以你的接種方式不合理。
如果只說產生抗體這一個方面,反覆進行免疫並不會造成不產生抗體,相反,可以讓抗體產生得更多更持久,但也正如前述,完全沒有必要,會很浪費。
我把保護期的問題說清楚:全程接種後3個月內為絕對保護期,在此期間任何暴露,一律無需加強免疫。全程接種後半年內為有效保護期,在此期間內,除非頭頸手部多處同時特別嚴重咬傷,低於這個級別的暴露,一律無需加強免疫。全程接種後超過半年,再次暴露,應加強2針(但如果略超過半年,輕微的抓咬其實抗體還是夠用的,特別是抓傷)全程接種後又打加強,抗體濃度比首次全程接種更強烈,且更持久。有效保護期最少半年,實際可長達1-3年。全程接種過的人,終身有免疫記憶,比如過了許多年,雖然抗體可能幾乎已經沒有了,但再打加強針,會迅速刺激出大量抗體,因為凡是全程接種過的人(確切說接種過三針以上的人),終身再次暴露,只需加強2針,且無需加打被動免疫製劑(血清,蛋白)。此外,國家疾控檔案《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16版》稽核專家嚴家新教授講明:相對保護期無限長,對於曾全程接種過的人,終身非咬傷造成的輕微暴露(比如被抓一道沒有見血之類),一律無需加強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