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要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參見《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1.0.4條文說明。
建築設計中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就四中如下:
1、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為臨時性結構
2、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 為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
3、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為普通房屋和構築物
4、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 為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
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制定的[民用建築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這只是建議性的合理使用年限,並不意味著老百姓只能使用50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50年以後,能否安全使用,這與建築的設計、施工材料等多方面有關,需要進行檢測鑑定後才能確定。
中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居住是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是50年,商業用地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有時候開發商會偷換概念,打著使用年限為70年的旗號賣房子,但是他們說的也並無錯,因為他們說的是居住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您好,設計使用年限是設計規定的一個時期,在這一規定的時期內,只需要進行正常的維護而不需進行大修就能按預期目的使用,完成預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築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維護下所應達到的使用年限。(參見《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1.0.4條文說明。
建築設計中國家規定的使用年限就四中如下:
1、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 為臨時性結構
2、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 為易於替換的結構構件
3、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 為普通房屋和構築物
4、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 為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
按照建設部和質檢總局制定的[民用建築通則],混凝土、磚混結構的住宅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這只是建議性的合理使用年限,並不意味著老百姓只能使用50年,達到設計使用年限50年以後,能否安全使用,這與建築的設計、施工材料等多方面有關,需要進行檢測鑑定後才能確定。
中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居住是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是50年,商業用地是40年,綜合用地是50年。有時候開發商會偷換概念,打著使用年限為70年的旗號賣房子,但是他們說的也並無錯,因為他們說的是居住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