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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歌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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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堅持的車伕
首先告訴你有訊號燈的路口只要不是闖訊號燈不會產生處罰的,禮讓斑馬線執行了快兩年了,是為了體現社會主義以人為本的理念,作為駕駛人的你在這個角度去看確實是行人不應該,但你作為行人的時候有事怎麼想的呢?任何事都有一個過程,行人固然有他的錯你也不會因為是他的錯故意去撞他吧?國家已經開始約束行人了,請給一個機會,換位思考是最有說服力的,未來的交通是文明和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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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意給力
一方面,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是常態。行人也好機動車也好都該自覺按訊號燈行走或行駛。實際情況闖紅燈的人和車都存在,特別在一些中小城市,中小路口,人流車流不大的地方,闖紅燈變成了常態,紅綠燈成了擺設。存在兩種因素:行人和車輛駕駛員的守法意識,紅綠燈設定的合理性科學性。比如,單純的人行橫道,沒有機動車交叉的道路,深夜幾乎沒有行人通行時,如果再按紅綠燈等待的設定,在沒有電子眼抓拍的情況下,十有八九會闖紅燈。相反,行人在沒有機動車或者安全的時候,必然闖紅燈。所以,闖紅燈的行為絕大多數與紅綠燈的設定有關。
另一方面,在斑馬線上禮讓行人是常態。題主說到行人闖紅燈該不該避讓,我認為無論如何也要避讓,機動車絕對不會直接撞上闖紅燈的行人。儘管行人自己有錯,但已經走到斑馬線上了,只能前進不能後退,因為後退更危險。機動車行駛在路口或人行橫道斑馬線附近都該減速,在斑馬線上沒有行人時安全透過,顯然,不避讓行人是不的。所以,如果有證據證明在斑馬線上沒有避讓行人的行為,一定會罰款扣分。
當然,這不是鼓勵行人隨意闖紅燈,相信百分之九十九的行人會自覺按紅綠燈要求行走。總會有個別人冒生命危險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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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戶外知天下
很多專業碰瓷的,都遇不到這個絕佳機會,如果讓他們趕上了,那肯定有戲,車輛又闖紅燈又碰人,司機扣個分是小事,拘留所會請他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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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食玩樂圈
這跟國家的法律有關,現行的交通法規制定的時候,馬路上還沒有這麼多的汽車,大家都還有一種敬畏之心。隨著改革開放城市發展,人多車多,各種違章各種亂像層出不窮,法律從人治逐步轉變為法治,但是還有很多不合時宜的條例有待專家提出修改意見和改變。在此之前,行人闖紅燈仍是屬於弱勢群體,機動車仍是需要分擔一定責任,表示慰問。因為新的交通法規裡就有規定,斑馬線前要禮讓行人,即使行人闖紅燈,在斑馬線前機動車也是要求提前減速,確認安全方可通行,所以發生事故機動車還是無法迴避所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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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溪華圖
從描述來看,應該算違章。因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所以結合描述來看,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行走,但機動車也應當避讓,如果不避讓就是違反了此條規定。
回覆列表
有些行人也是,紅燈還闖真是讓人無語!你真差那一分鐘趕路嗎?工作你是否也這麼積極?
說司機在綠燈正常行駛遇見闖紅燈的行人不讓行被扣分嗎?應該不扣分,但咱們儘量還是讓為好。誰也不能因為自己有理直接撞行人啊?不能因為有保險就理直氣壯,和諧社會還是互相讓一下都好。你把人撞死了車就成了兇車,你開著舒坦嗎?行人被撞腿折胳膊斷你好受嗎?所以咱也不差幾秒鐘。
要想提高闖紅燈行人的素質就要重罰!後果自負才能讓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長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