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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叫李新宇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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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著名法醫
好久沒回答問題了,這個問題收藏了好久,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是回答個問題吧。
法醫真的可能把沒死的人當死人活活解剖嗎?答案當然是不會。如果沒有這點常識,法醫還是別幹了。
隨著法醫學發展,現代法醫把活人當成死人的事情可以說沒有。因為法醫判斷人是不是真的死亡,透過早期屍體現象就能進行很好的判斷。
早期屍體現象有什麼呢?
1、屍僵。人死後屍體關節變得僵硬而固定的現象。屍僵一般死後1-3小時出現,4-6小時發展到全身,12-15小時達到高峰,24~48開始緩解,3-7天小時完全緩解。
2、屍斑。人死後,心臟停止跳動,血管中血液因為重力的作用,墜積到身體低下部位未受壓的地方,在面板表面形成斑痕成為屍斑。屍斑分為三個時期,墜積期、擴散期、浸潤期,一般屍斑超過24小時就會按壓不退。
3、角膜混濁程度。因為人死後角膜中的粘多糖水化作用受阻,角膜變得逐漸混濁。
4、屍冷。這個顧名思義就是屍體溫度逐漸降低到跟環境溫度一樣的過程。這個透過測量肛溫或者肛溫推斷死亡時間,在24小時內是最準確的方法。
當然還有什麼皮革樣化、肌肉鬆弛等想象我就不一一解釋了。
其實現在醫學發展到現在,人死後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等,還有現在心電圖廣泛應用,醫生或者法醫把活人看成死人的事情只是太少見了。
我可不希望,我解剖屍體時候,我的“病人”坐起來喊疼……
我認為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只要是確定沒有死亡的,都是有生命特徵的個體,法醫懂法,必然不會知法犯法,否則就是故意殺人罪!即使病人要求安樂死,法律也不允許醫生私自結束患者的生命,所以你這個假設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