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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安德烈聊軍事

    首先,“大黃蜂”F/A-18A/B、F/A-18C/D和“超級大黃蜂”F/A-18E/F有很大區別。中國軍迷將二者分別稱為“蟲子”和“超級蟲”,美國飛行員則管超級大黃蜂又叫“犀牛”。和從外觀上看兩種飛機長相差不多,“超級大黃蜂”看上去塊頭更大點,但實際上兩者差別很大,幾乎是兩種飛機,在效能上也有非常大的區別,超級蟲在最大起飛重量、航程、隱身能力和武器掛載能力等方面都比普通的“大黃蜂”強很多。此外,波音近年來還正在推進超級大黃蜂的改型“先進超級大黃蜂”,也就是軍迷們說的先進蟲。

    其次,“超級大黃蜂”服役並不很久,正式開始研製已經是1992年,95年首飛,2002年正式服役,至今不過十幾年,對於一種戰鬥機而言還是“年富力強”的時候。

    第三,美國目前已經裝備了很多“大黃蜂”和“超級大黃蜂”,海軍的一線艦載戰鬥機中隊裡,就有30箇中隊裝備各種超級級蟲,(裝備單座F/A-18E的中隊19個,裝備雙座蟲的10個,還有一箇中隊混裝單雙座兩種超級蟲),此外裝備經典“大黃蜂”的中隊還有四個。至於美國海軍陸戰隊,一線戰鬥機中隊還有11箇中隊的經典蟲。而按照美國海軍的計劃,僅在海軍退役全部的經典大黃蜂還需要10年,以經典蟲為主力的陸戰隊想要裝備超級蟲,還有漫漫長路要走。所以,“超級大黃蜂”作為主力戰鬥機,在美國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中還大有可為。更不要說更新的“先進超級大黃蜂”。

    第四, F-35與“大黃蜂”的設計理念不同。同樣是奪取制空權,“大黃蜂”依然保留著傳統空戰時代的“捉對廝殺”的能力,而F-35側重的能力不再是空中一對一對抗,而是憑藉強大的隱身,讓敵機在發現自己之前就被消滅掉。理念的不同必然導致二者任務分擔的不同,超級大黃蜂乃至先進大黃蜂,正可以作為F-35的補充。

    第五,從軍火採購的角度講,美國國防部也會有意保留一部分超級大黃蜂,這是美國國防採購的一個基本原則,即儘量保持軍火供應商的多元化,避免對單一軍火過於依賴。保留一部分波音的超級大黃蜂,有利於美國國防部保持對洛馬公司的主動權,有利於和洛馬公司的價格談判。

    綜上所述,我認為超級大黃蜂在美國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中,還可以繼續奮戰至少二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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