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674851154008
-
2 # 使用者5641255603781
什麼是越位? 1.凡進攻隊員較球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者,即為處於越位位置。下列情況除外: a.該隊員在本方半場內。 b.至少有對方隊員兩人比該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 2.當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同隊隊員處於越位位置時,裁判員認為該隊員有下列行為,則應判為越位: a.在干擾比賽或干擾對方; b.企圖從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3.下列情況,隊員不應被判為越位: a.隊員僅僅處在越位位置; b.隊員直接接得球門球、角球或界外擲球。 4.隊員被判罰越位,裁判員應判由對方隊員在越位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果該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越位,那麼這個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時所在球門區內任何地點執行。 國際理事會關於越位決議: 1.判斷越位,是以同隊隊員將球傳給他的一剎那,而不是他接球時。如隊員處在非越位位置,同隊隊員向他傳球或踢出任意球時,該隊員在球飛行時跑到前方也不構成越位。 2.如果進攻隊員平行於對方倒數第二個防守隊員或平行子對方最後兩名以上(含兩名)防守隊員,那麼該進攻隊員不越位。
謝邀,簡單說下。針對這個問題,直接從規則理解其實不難:“傳球瞬間,接球隊員在對方半場,比對方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和球都更靠近對方底線即為越位位置。”其中有兩點很關鍵——防守球員、球。針對這兩個點,有四種情況:①②③④①②不越位,③④越位,這個是跟規則完全對應的四種情況。然後再看①③的對照,你就更能理解規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