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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非晚

    沒有處於你那個境地,不能簡單的就說孩子該生或者不生。

    我的觀點如下

    第一,你的經濟條件很好,你捨不得孩子,可以生下他

    因為其實生下孩子最大面臨的困難就是錢,恰好在這方面你不會有任何困難,生了孩子自己能養的起,也有地方住,也能讓他上的起學,這是你懷胎這久的心血骨肉,也曾心心念的期盼他過,怎麼能因為離婚就忍心把一個即將出事的生命殺死呢。

    第二,如果自己生活都困難,生下他也是讓他受罪,就現在殘忍些吧

    鄰村有個女孩你的情況大約差不多,她是在孩子七個多月的時候和她家男人離婚的,離婚的時候她打掉了她的孩子,這個行為看起來真的是挺殘酷的,但是如果想一想,她自己本身又沒有什麼經濟能力,又沒有一個可以依靠的人,那孩子生下來到底要怎麼辦呢?說個不好聽的話,可能連奶粉都吃不上,或者說啊。有一天她實在承受不住壓力把孩子拋棄了,那對孩子來說,何嘗不是另一種殘忍呢

    說句自私的,這個女孩離婚以後也是還想嫁人的,如果她帶著一個孩子嫁人也不太好嫁,畢竟沒有哪個男人也願意養一個別人家的孩子,所以她打掉孩子的行為,雖然殘忍,但是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所以說你這個問題真的不太好回答,應該根據自己的自身情況來說,假如說你經濟條件是不太好,但你非常捨不得這個孩子,那也只能生下來了

    後天的條件是可以創造的,忍一忍,努力一把也是能過上好日子的,我用過去必然是晴天。

    最後要說的就是如果要生下孩子就好好的對待她,如果沒有把握,好好對待她,就不要把她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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