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洋楊大觀

    許某馨在微博上大放厥詞,說什麼:“華人就是喜歡把苦日子當美德”、“怎麼那麼賤骨頭”等言論,明顯超出了大家的底線,那麼,她說這些話,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我們知道:

    《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有規定,在資訊網路中刊載民族侮辱內容的,最高可處15日行政拘留。

    《刑法》第249條規定,煽動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需要處以刑罰。

    不過,由於許女發表的上述言論遊走在法律的邊緣,並不能直接認定為侮辱民族,特別是她發表上述言論的時候,人在國外,也就是說,她的違法所在地不在國內,因此她的大部分言論,只能被認定為不當言論,很難被認定為違法犯罪。

    那麼,是否意味著我們對她就只能聽之任之呢?其實不然:

    不過,許女至少有一句言行,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即侮辱李文亮醫生的言詞,在2月7日,“李文亮仍在搶救”上了熱搜第一名,該女居然在轉發時發了一句“搶救你**”的評論,直接針對李文亮及組織搶救他的醫生。這句話用詞下流骯髒已經不是素質的問題,而且在網際網路這樣一個公開平臺上公然辱罵知名人物,似乎已經構成刑法中的“尋釁滋事罪”。

    除了涉嫌刑事責任之外,李文亮醫生的家人還可以以受害人的身份,向許某馨提起民事索賠。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送她禮物不收,發信息不回,還要繼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