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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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筱慕樓手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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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丁香88577228
“互敬互愛”一定是幸福婚姻的基石。
無論你是“買方思維”,或是“賣方思維”,鐵定都不會在類似於“討價還價的買賣婚姻思維”中得到幸福!!!...鐵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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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叉叉優品
如果認同那就不正常了,條件不好的一方難道就不能享受被愛的權利嗎?如果真的是夫妻雙方都這麼認為,一方因為條件好就居高臨下,一方因為條件不好就覺得自己抬不起頭做人就太悲哀了。婚姻真的太需要互敬互愛作為前提了,如果雙方是都是一個這樣的心態,這段婚姻註定是悲劇的。不要跟我說社會是現實的,結伴一生的人你都要用金錢去衡量,你捫心自問你會幸福嗎?結伴一生的人,是你自己的選擇,並沒有人去強加給你,如果雙方在結婚的前提下,你們都是以條件做基礎,日後的矛盾也會是因為經濟而爆發。
如果條件不好的一方既然在婚姻不能享有被愛的權利,那這個人註定是悲哀的。不用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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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45000816336
婚姻之中人人平等,夫妻財產是共同的,哪裡有被扶貧的一方。如果一方覺得對方是被扶貧的,那麼可能婚姻也快走到盡頭了,因為你已經覺得對方成為了累贅,已經看不起他或者她了。根本要不到愛,對方有這種想法的時候就已經不愛了。
比較不同意這個觀點。
首先扶貧是什麼意思?如果說經濟比較差的那一方,就是被扶貧的話,未免有失公允。
即使是被扶貧的一方是整個家庭都要依賴伴侶的幫助。也只能說這一方和原生家庭有一些拎不清。不能說這個人本人不值得被愛。
伴侶當時既然選擇了他。必然是有可取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