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身治療 (1)補液電擊傷病人的燒傷面積一般均不大,但常有神經、肌肉、骨關節的損傷,創傷甚為嚴重,應予適當的補液治療,特別是有血紅蛋白尿時,應注意鹼化尿液,保持一定的尿量,減少對腎的損傷。 (2)抗感染電擊傷病人其創面多數比較深,有一定的厭氧環境,應注射破傷風抗素(TAT)。抗生素的選用青黴素、0.5%甲硝唑。適時做創面細菌培養,選用敏感的抗菌藥物。區域性創面宜開放半暴露治療,外用0.5%碘伏液,並及時清除壞死組織,行早期清創治療。 (3)休克防治電擊傷時常伴有電性休克、創傷性休克,因此對病人要進行心率、呼吸、血壓、心電圖、中心靜脈壓、血氧飽和度的監測和觀察。
2.區域性治療 (1)早期清創電擊傷的病人均有出入口創面,深達肌肉、肌腱、骨、關節。由於其損傷機制不同,對組織的損傷也不同於一般燒傷,治療上應採取積極的措施,早期手術治療,及時清除壞死組織,封閉創面,降低感染引起的繼發性壞死、特別是間生態組織易受感染的侵襲,引起區域性組織及肢體壞死和出血。 (2)手術時間的選擇傷後全身平穩,應視為急診手術,儘早進行,愈早愈好;如全身情況不平穩,經治療後待平穩時儘早手術治療;晚期入院的病例已失去早期手術的機會,雖區域性創面已有感染和自溶,仍可積極爭取手術擴創,及時覆蓋封閉創面。 (3)清除的方法和範圍凡是已壞死的面板、皮下組織、肌肉、肌腱應全部予以清除;對沿電流通路的已壞死肌肉,一般辨認不困難,應儘量予以清除;有變性的肌腱,保留必要的對功能有影響的部分,餘下的亦應考慮清除;對已焦化的肌腱應徹底清除,壞死骨質較多時應考慮清除,少者不一定清除,特別是指骨;對已變性的神經不應清除,可爭取保留。對保留的肌腱、骨質、神經、血管均用皮瓣或肌皮瓣、肌瓣覆蓋。在有血供的皮瓣保護下,壞變的骨質可以重建,神經可恢復,血管可免於感染壞死而破裂,組織可避免因暴露而乾枯和感染。
1.全身治療 (1)補液電擊傷病人的燒傷面積一般均不大,但常有神經、肌肉、骨關節的損傷,創傷甚為嚴重,應予適當的補液治療,特別是有血紅蛋白尿時,應注意鹼化尿液,保持一定的尿量,減少對腎的損傷。 (2)抗感染電擊傷病人其創面多數比較深,有一定的厭氧環境,應注射破傷風抗素(TAT)。抗生素的選用青黴素、0.5%甲硝唑。適時做創面細菌培養,選用敏感的抗菌藥物。區域性創面宜開放半暴露治療,外用0.5%碘伏液,並及時清除壞死組織,行早期清創治療。 (3)休克防治電擊傷時常伴有電性休克、創傷性休克,因此對病人要進行心率、呼吸、血壓、心電圖、中心靜脈壓、血氧飽和度的監測和觀察。
2.區域性治療 (1)早期清創電擊傷的病人均有出入口創面,深達肌肉、肌腱、骨、關節。由於其損傷機制不同,對組織的損傷也不同於一般燒傷,治療上應採取積極的措施,早期手術治療,及時清除壞死組織,封閉創面,降低感染引起的繼發性壞死、特別是間生態組織易受感染的侵襲,引起區域性組織及肢體壞死和出血。 (2)手術時間的選擇傷後全身平穩,應視為急診手術,儘早進行,愈早愈好;如全身情況不平穩,經治療後待平穩時儘早手術治療;晚期入院的病例已失去早期手術的機會,雖區域性創面已有感染和自溶,仍可積極爭取手術擴創,及時覆蓋封閉創面。 (3)清除的方法和範圍凡是已壞死的面板、皮下組織、肌肉、肌腱應全部予以清除;對沿電流通路的已壞死肌肉,一般辨認不困難,應儘量予以清除;有變性的肌腱,保留必要的對功能有影響的部分,餘下的亦應考慮清除;對已焦化的肌腱應徹底清除,壞死骨質較多時應考慮清除,少者不一定清除,特別是指骨;對已變性的神經不應清除,可爭取保留。對保留的肌腱、骨質、神經、血管均用皮瓣或肌皮瓣、肌瓣覆蓋。在有血供的皮瓣保護下,壞變的骨質可以重建,神經可恢復,血管可免於感染壞死而破裂,組織可避免因暴露而乾枯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