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獅兄說法
-
2 # 杭州甘海濱律師
這個問題,是看多歷史劇吧,按手印籤賣身契吧,按手印這個傳統是之前很多人不會寫字,所以用按手印來代替簽名。現在很多人還是習慣簽名後再按手印,其實只要簽名就好,按手印的效果就是以後如果出現糾紛鑑定方便而已,畢竟指紋鑑定比筆記鑑定容易多了。綜上,有沒有按手印不是相關合同的生效要件。
-
3 # 陳武鵬律師
首先,合同上應到有“本合同自簽字捺印後生效”的相關約定,這樣捺印才具有使合同生效的作用;然後,你應當將手印捺在應當所在的位置,不能隨便在合同的哪個地方捺上手印了事,一般是在合同尾部簽名蓋章處捺印;最後,當然得是你本人的捺印,不能找別人代替你捺印。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讓我想到了大學時期證據法課上一次非常搞笑的經歷。
講到證據形式要件的時候,老師問了一句:“請問各位同學,按手印的時候應當用哪隻手指啊?”
其他同學都比較羞澀,小聲地嘀咕著什麼,而我則在下面萌萌噠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食指,比了一個完美的阿拉伯數字“1”。
老師看著我說:“我一猜就有同學要伸食指出來,不專業了吧!”
實際上,在刑事程式中,公安機關、檢察院一般會要求當事人用右手的拇指按手印,因為拇指最短,不容易缺失。曾經發生過,當事人用食指按手印,事後的某一天遭遇了機械事故,右手除了拇指之外的其他四隻手指全部斷掉,導致之前的這份證據材料失去了效力。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必須使用哪隻手指按手印。使用食指或者拇指都是有效力的。
那麼實踐中,從最保險的角度而言,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
第一種情況,當你自己按手印的時候,無所謂,習慣哪隻手指就用哪隻手指。
第二種情況,當你要求對方按手印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方用右手拇指來按。
我曾經在國稅局工作過一段時間,當時要求當事人按手印時,也是要求使用右手拇指。甚至自己按手印的時候也習慣用右手拇指,也許是之前的課上的小插曲給我留下了太深的印象吧。
其他的注意事項:
1.指印儘量保證完整、清晰,至少是可辨認的。
2.雖然很多法律條文中規定的是“簽字或捺手印”,但實踐中,最好還是簽字和按手印同時進行,在簽字的地方按手印。
3.書面材料中,如果有修改之處,需要在修改的地方由雙方簽字、按手印,修改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我對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