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殘疾朋友開餐館借我幾萬,後來陪了,現在他沒錢還也沒有經濟來源,他以前是個上門女婿,後來受傷了老婆跟他離婚了嫁出去了,孩子由他老婆撫養他給生活費,現在他和他的岳父岳母一起生活,房子是他岳父的,他有存款幾十萬都是他岳父拿著不給他,我該怎樣?才能把錢要回來,請大家給出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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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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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拓者5698
1、收集證據:完善借條、支付憑證等。如果沒有想辦法收集,如非現金支付就去銀行列印存單,打電話給這朋友說錢的事並錄音,要求對方補借條等。
2、找對方要:關係沒破裂可以找理由直接要,關係破裂可以研究對方害怕失去的更大利益並迫使對方籌資,如害怕岳父母知道就更要去說,迫使對方還款。
3、法院起訴:沒辦法就起訴,對於無賴也只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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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信
首先是借多少?其實是你急用嗎?再次是你開口要了沒?朋友之間理解是必須的,錢是一定要要的,如果你還沒開口就直接先開口要,當然最好有個正當理由,如果他有難處,可以協調,如果他不給只好走法律程式,先君子後小人,不給也不用可惜什麼朋友不朋友的。
一、撰寫好起訴狀到法院進行起訴,並提交雙方的身份證明、借條等相關的證據材料。
二、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給你送達一張法院的傳票,並確定具體的開庭時間和地點,至於你說找不到被告,這個你就不用擔心了,法院是可以作缺席審判的,包括你也可以不在現場。等法院判決後,會給你送達判決書,到時候你只需要按照判決書,行使你的權利就可以了。
三、若被告到期沒有履行判決書上的義務,那麼作為原告方的你,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到時候法院會凍結、查封被告的所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登記在被告名下的銀行卡、拍賣或變賣房子、車子。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走到第三步,被告到期沒有履行判決書上的義務,原告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採取相應的措施,不止是凍結、查封財產這麼簡單了,而是被告將會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的黑名單上。
在本案例中,你的朋友是有錢的,他的存摺有幾十萬,雖然在他岳父手上,但是這個是屬於你朋友的個人財產,你可以請求你朋友歸還欠款,如果你朋友不歸還,你可以起訴,並申請凍結你朋友的存摺(此時你需要提供擔保),等拿到判決書,你可以行使你的權利。如果你朋友到期不歸還欠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注意,你朋友現在住的房子,不是他的,是他岳父岳母的,你無權申請凍結這個房子,只能申請凍結他的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