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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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捂著耳朵放歌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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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G動小G
1、不為別人著想的人不值得同情和可憐
2、永遠只想坐享其成的人不值得同情和可憐
3、自討苦吃的人不值得同情和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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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平凡的人132
謝謝邀請!現實生活中,不孝順父母的人,當他們遇見事情的時候不值得可憐。假裝乞丐的人,明明有手有腳的不去做事跑去乞討。像有些公眾人物,胡亂低俗炒作,帶壞社會風氣,遭遇封殺生活落魄的人。在我個人看來,像他們這些類似的人群,有他們的生活方式,我沒什麼說的,但是如果對周圍的人造成了非常不好影響,堅決不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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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指尖旋律gx
人世間可伶的人太多了,貧窮的人永遠比富裕的人多,我們拋開那些不說!一般分為幾類,第一類是啃老族。很多那些家境不是很好的,而且又不願做事。整天在家無所事事的,靠父母打零工勉強的養著,就像一個沒有斷奶的小孩。第二類吸毒者,毒品一但上癮,就像一個不聽話的小孩。不僅僅是毀了自己,還拖累了家人。第三類賭博,沉迷賭博,傾家蕩產。這三類人,都不值得人們去同情!
可伶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一女孩,結婚時,體諒夫家,沒要求婚房,彩禮之類,想著,與老公好好努力,一切會越來越好。婚後,與公公婆婆一起住,老公在外生計,生了2小孩,婆婆沒幫一丁點忙,指望不上,也就不指望啦。後來小孩都上小學了,她自己也上班去,每天早出晚歸,包攬所有家務,那婆婆閒的慌,天天找事。告訴女孩老公,女孩賺的錢給孃家了,女孩在外面有男人了,女孩把家弄很髒了,女孩衣服沒洗乾淨了……後來女孩老公在縣城買了一房子了,女孩以為可以擺脫那“變態”婆婆了。女孩老公跟女孩提離婚,說她“種種不好”,說有另一女人,懷了他小孩。才發現,那房子沒女孩名字。女孩老實,不懂的保護自己,在她婆婆幾次趕她時,直接離婚走了。後來,後來,婆婆癱瘓了,新兒媳婦建議賣掉房子,給治病,新兒媳婦揣著賣房的錢跑了,跑了(新兒媳婦沒與那男的領結婚證)。
現在,那婆婆,沒錢治療,沒人照顧。咋看確實可憐,可知道內情的人,都說,該!
我覺得,對於這種,自己挖坑,自己跳,把事做絕的人,當它真到絕地時,只能覺得可恨,沒啥值得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