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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普道之子

    物業在小區住宅樓裡和廣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安裝了多媒體廣告影片。廣告公司都要付一筆場地費給物業公司。這筆錢應該屬於全體業主所有。小區有業委會的,一般來說應該有小區和物業達成的廣告,場地費租賃分成協議。小區分6-7成,物業分3-4成,也就是說三七開或者四六開。毎年應該結算分成。屬於小區業主的部分,在徵得業主大會同意之後,業委會進行開支發放福利至每家每戶。小區沒有業委會的。這個權就不好維了。首先物業公司不會輕易公開帳目,其二也不可能答應你查帳。有良心的物業會主動公佈當年的廣告、場地租賃費等營業外收入。但是對如何返還給全體業主?很難落實。因為分配方案必須徵得超過小區全體業主超過三分之二的戶數才合法。黑心的物業肯定不會讓你知道這部收入有多少,巴心不得無人過問無人來管,悄悄侵佔廣大業主的利益。因此儘快成立業委會,才能有效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 2 # 丨永旺丨

    物權法規定,公共部位出租收益應當歸廣大業主所有,業委會可以委託物業公司對小區公共部位進行出租,收益應當除去物業管理的成本外,全部歸業委會用於小區公益或納入專項維修資金賬戶,物業公司的提供的服務成本沒有這麼高,不應當取得這麼高的收入。 小區公共部位收益收入、酬金制物業收入支出、專款專用賬目必須公開,至少每半年公佈一次接受廣大業主監督,小區的收益由於補貼物業服務成本增加,而物業費長期沒有漲價的,應當經過業主大會集體討論投票透過才能實施,業委會沒有權利直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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