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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瓶座房產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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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貝夢
房屋在買賣過程中,只能賣給本村人,不能賣給外地人。
在這方面,國家是有政策規定的。根據政策精神,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不允許賣給外村人的。
因為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不能空中樓閣,而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只有本村村民依法申請到後,才有建房居住的權利,但宅基地還是本集體的,只有本集體的成員,才能依法享用,外村人是沒有這個權利的。所以不能賣給外村人,同肘,作為村民集體的宅基地,村民也是沒有出賣的權利的,道理很簡單,它是所有村民的財產,不是個人私有的。
象我村有一戶人家,在前多年宅基地出現亂象的肘候,本來他有一套房子,因其嫌交通不便,後又重建了一座,把原來的那座賣給了外地人。
可是在這次農村宅基地確權中,就岀現了問題。
外村人戶口沒在本村,屬風馬牛不相及,肯定不能予以確權。而房主人呢?依據農村宅基地政策法規,一戶不能兩宅,也未能取得確權。目前,這座房還處於"風雨飄搖“之中,有待於下一步的處理……
而還有一家,他家兒子巳結了婚,成了家,因婆媳矛盾,另分家立戶,卻沒房子住。蓋嗎?不但沒有申請下宅基地,且經濟也不許可……這時,恰巧他堂哥把戶口遷到縣城去了,要賣他的房屋,價格也便宜,於是他就買下了,因自家人,還少要了5000元,也順利的得到了確權。
另外,聽說鄉鎮企業或一些公益性事業用地,如果透過合法的流程,辦理手續後,是可以取得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不知靠譜嗎?
我不是學法律的,我只知道老家村裡誰和大隊書記或村長關係好點,就可以先挑房。
從工程行業來說,很多農村的回遷房都得先滿足本村人的購房需求後,才會對外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