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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永遠是學者

    謝邀請,傷筋動骨一百天,腳的各個關節起著非同小可的作用,支撐著全身的重量,而且人的活動離不開一雙腳,從腳趾頭到腳後跟,每一節細小的骨頭出現問題都會讓你疼痛難忍,寢食難安,何況你腳上的最大一塊骨頭,腳後根骨拆,不要胡亂走動了,出外就找上一付拐,絕對不能受力,也不可能受力了,待骨縫合攏你還有許多後續工作要做,功能訓練必不可少,不然,會落下痛根的。

  • 2 # 前望幸福

    這個問題我還真知道點,我不能從醫學的角度來說這個問題,只能從身邊的有關事例來談談我的看法。

    我鄰居在十年前就是腳跟骨折的,到現在還是不能走太多的路,但凡走路多點就腳踝疼,稍作休息起身就要一瘸一拐地,若一天腳不沾地,那第二天根本就下不了炕,不敢走,一走就像是被電打的一樣,甚是痛苦。有一次她去醫院問問還能不能好了。醫生詢問病情以後告訴她說:你這已經形成了後遺症了,惡性迴圈腳踝傷了如果不做手術將是一輩子的毛病。但是你起初為什麼不做手術呢?這麼多年了恐怕腳踝周圍的盤筋已把神經都擠死了,手術不能做,做了也沒用,鄰居聽後很後悔當初沒選擇做手術。說這話的醫生是我們的街房,是煙臺“玉皇頂醫院”外科主治醫生,碩士畢業生,屬於名專家已經主刀十幾年了。

    我這鄰居自腳後跟骨折,八九個月腳掌心淤青不退,不動還好,稍微走動整個腳腫的就像大饅頭,還伴隨腳疼。我還聽身邊不少腳後跟受傷都是這種情況,傷情輕一點的可能還強一點,我鄰居是粉碎性骨折,比較嚴重,所以到現在走路多了腳就又腫又有疼。起初就是因為輕視了腳後跟骨折這傷情,一般人都不知道腳後跟骨折上的是腳踝,比其他骨折的傷情都嚴重都厲害,都認為骨縫裂了打打石膏、消消炎打打針,消腫了就好了,還以為用不了十天半月就好了。人都把腳後跟骨折視為腳崴了,所以認為不流血的傷不算傷,從而導致病情的延誤而不得醫治,終身痛苦,我這鄰居四十幾歲就受的傷,想幹的活幹不了,乾點就遭罪。

    你說你受傷後兩個月了腳還腫,看樣子你也沒做手術,建議你到好的醫院拍拍片子,諮詢一下醫生針對病情看看是否做手術,參考專家的建議自己再做決定,千萬別掉以輕心延誤病情。

    我老公前年車禍兩個腳指頭骨折,十級殘都沒評上。腳後跟骨折傷及的是腳踝,評殘就是十級殘,我說這事是為了引起你的重視。

  • 3 # 春華骨傷

    你應該是保守治療的,2個月了,已進入骨折後期,骨折已達臨床癒合,現不敢著地,是因你在骨折早期及中期,踝關節功能鍛鍊進行不夠,導致關節僵硬。當前處置,複查患足X線片,看骨折癒合情況,進行患足中藥薰洗,完畢後進行手法引導踝關節活動,再配合堅骨壯筋藥、溫經通絡藥外敷包紮,加強行走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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