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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60067331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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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182262935534
生孩子入院需要準備的證件有:身份證、戶口本、醫保卡、準生證、孕期保健手冊、孕期產檢資料、現金或銀行卡,現在有的醫院也要核實爸爸的身份證了。 準媽媽和家人可以在預產期前一個月就把所需證件放在一個檔案袋裡,並讓家人都記住存放地點,住院時就不會落下了。 孕婦所需物品:個人洗漱用品(臉盆、毛巾、軟毛牙刷、牙膏等),馬桶墊,帶彎頭的吸管,喝水杯,紅糖1-2袋(順產需要),滑質的巧克力(順產需要)等小零食,純棉睡衣×2套,內褲×3—4個,拖鞋,暖瓶,大毛巾×2塊,餵奶式的胸罩,奶墊或紗布墊,消毒衛生紙×2包。出院回家時要穿的衣服、帽子,平底鞋。 嬰兒所需物品:寶寶服(嬰兒棉或夾被×2個,小包單×2個,小衣服×2個),溼巾、小毛巾或口水巾,小盆×2,浴巾,尿布若干。 溫馨提示:孕37周後將物品規整到位,放入旅行袋,以便攜帶方便,及時住院。
由孩子出生前至出生一個月內需要: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在孩子出生時由醫院填寫),出生證,戶口本,免疫預防接種證。
1.生育服務證(準生證)
辦證時間:生產之前
步驟一: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步驟二: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步驟三: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儲存。特殊情況:對於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後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後,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