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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動力果果

    八成有武器,我是做二手車的,有武器的人,在車裡都放著刀,鎬把,電棍。也有可能會開車撞向電車男,因為一個作惡多端的人,什麼事都會做出來,天讓其死亡,必使其瘋狂!今天他如果丟不了刀,後果不容置疑,電車男必重傷或者死亡。進了監獄四五次,都沒能改變他,只有讓閻王把他帶走了

  • 2 # 吾評武願

    關於崑山龍哥的案件,我已經進行過一次分析。我的評估是防衛過當,有可能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論處,但是考慮到騎腳踏車的男子有正當防衛的情節,儘管“過當”了,量刑時也會從輕或減輕處罰。有一部分網友不同意我的觀點,他們認為是完全的正當防衛,其中一個論據就是開寶馬、穿斑點褲的龍哥向汽車的方向跑,有可能是繼續向車裡去取另外的武器,從而繼續傷害騎車的男子。

    我從影片上分析了幾遍,目前的影片證據不足以支援這個論據,包括2個角度的影片,其中一個很遠,更無法看清,當作證據使用的效果受限。從近處影片來看,崑山龍哥在往寶馬車方向跑之前,已經身中幾刀,這是其一;他跑回汽車之內,是要關門鎖車逃命,還是要取新的武器繼續傷害(或是搏擊)騎腳踏車的男子,都很不好認定。

    如何認定,其實要看公訴機關提交的文書是怎麼寫的,法案再根據經驗判斷崑山龍哥跑向寶馬車是不是去取武器。目前車內是不是有還有武器,沒有公開報道,但是就算是寶馬車裡另有武器,但是崑山龍哥並沒有拿到手裡,沒有繼續實施傷害的證據。對於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推測,目前還不是法庭的主要證據,這種存在取武器繼續傷害和完全逃跑的雙重可能性,真的要看當庭的法官怎麼判斷了。

    圖注:民間對於崑山龍哥的評價 從民間思路角度講,崑山龍哥往寶馬車方向跑是要取新的武器繼續傷害的觀點,是可以作為辯護詞出現的,也就是律師可以向法官說,但是法官採信不採信,還是要看法官的判斷。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民間思路關於騎腳踏車男子是“完全正當防衛”的觀點,可能也會對法官審判起心理暗示和影響的作用,一定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他們的判斷的。

    總之,這些推測和分析,都是我們學法守法的促進因素,咱們自己以後注意在遇到事情的時候更好地處置,也就達到前車之鑑的目的了。具體結果,還是等終審之後,咱們再看就可以了!

  • 3 # 追趕太陽12

    無論車內有沒武器,龍哥跑到車內肯定安全了!那麼龍哥安全了,於某就一定不安全了。這種情況下,於上前去補刀也就是為解除自身威脅!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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