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財經文化評論

    你說的問題涉及至擔保法的一些規定和要求。

    擔保是借貸行為中一個重要的責任,很多人礙於面子和各種關係,在對方的借貸行為中,為對方提供了擔保,但為了保證自己的權益或者利益不受侵害,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

    《擔保法》對債的擔保制度作出比較全面的規定,擔保就是第三方(人或物)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做的保證,所以在債務人不能或者 不願意發行債務還款 義務時,債權人有權向擔保人追償。

    那麼,你說的在擔保人未承擔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能否向反擔保人追償?

    《擔保法》對債的反擔保問題只作了原則性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一般認為:反擔保是指債務人對為自己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或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債務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

    那麼,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第三人,在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須依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承擔擔保責任,以自己的財產代為債務之清償。只有在代償債務後,擔保人即成為債務人的新債權人,就其代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的債務,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所以,擔保人只有在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情況下,才能向反擔保人追償。

    這裡要說的是,債務人既然不能或者不願意承擔債務責任,那麼你的對反擔保的追償也就 有了相當的難度。

    所以,擔保有風險,擔保需謹慎。在擔保時要對債務人的人品、還款能力進行評估,以免把自己陷入債務陷阱之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野生甲魚怎麼養,捕獲野生大甲魚如何在家中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