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8154923078

    不知道你所說投票權是小區的公共事務還是國家選舉層面的投票權,如果是小區公共事務當然擁有投票權 如果是國家層面的那要看你的戶口是不是在不居住的小區裡了 。

  • 2 # 業主公理

    業主是否在其投資的小區居住與其參與管理該小區的投票權,沒有邏輯關係。

    對於一個區分所有建築物小區,小區的物權由於區分所有,業主的區分所有物權因管理行為轉化為投票權。

    如果業主的物權是擁有整個物業小區,因為業主的完整物權,業主自己決定一切,不用轉化為投票權,哪怕距離有一定空間,直接操縱管理即可。這也說明,因為物權而得到的管理權,是不需要業主腳踩到那片不動產才有效。物權是絕對權,沒有時空界限。

  • 3 # 我顧問

    《物權法》第76條規定,選舉或者更換業委會成員,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部分小區房產的所有權人不在小區長期居住,或是工作繁忙,不能親自參加業主大會進行投票選舉,他們可否委託其他人代自己進行投票?

    《物業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只要具有業主出具的委託代理證明,且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無論其是否在該小區內居住,均可代為投票。

  • 4 #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條的相關規定,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第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業主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由此可見,在小區住不住沒有關係,只要是業主就有投票權,若不能參加業主大會,只能委託代理人參加,並施行投票的權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談戀愛平均一年要發多少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