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的主要任務是面向全國培訓和培養高層次教育管理幹部和教育管理專業人才;圍繞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實際與教育部中心工作,開展教育決策調研諮詢工作和教育管理科學研究;開展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學院還是教育學術活動與會議中心。 學院培訓的物件主要有全國高校校級領導幹部、中青年幹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等。培訓方式主要是進修班、培訓班、專題研討班、高階研究班等。學制根據不同型別和物件,實行長短結合、以短期培訓為主。 國家行政學院的主要職能是:
一、承擔對政府系統部分省部級、司局級和處級公務員的培訓;承擔對部分優秀中青年司局級、處級公務員的培訓;承擔受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託為其培訓高階公務員的工作;承擔接受外國政府高中級公務員來華培訓。
二、承擔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與本院主要學科有關的碩士、博士學位教育,接受外國留學生、進修生。
四、向中央國家機關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學員。
五、研究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公務員培訓的方針政策。
六、負責本院培訓教材和有關的編寫和編譯工作。
七、圍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學需要開展科學研究,向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出政策諮詢意見和建議。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部分師資的培訓工作。
九、開展與外國(地區)行政院校、公務員管理機構、有關國際組織和學術團體等有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的主要任務是面向全國培訓和培養高層次教育管理幹部和教育管理專業人才;圍繞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實際與教育部中心工作,開展教育決策調研諮詢工作和教育管理科學研究;開展教育管理幹部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學院還是教育學術活動與會議中心。 學院培訓的物件主要有全國高校校級領導幹部、中青年幹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等。培訓方式主要是進修班、培訓班、專題研討班、高階研究班等。學制根據不同型別和物件,實行長短結合、以短期培訓為主。 國家行政學院的主要職能是:
一、承擔對政府系統部分省部級、司局級和處級公務員的培訓;承擔對部分優秀中青年司局級、處級公務員的培訓;承擔受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委託為其培訓高階公務員的工作;承擔接受外國政府高中級公務員來華培訓。
二、承擔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的培訓工作。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與本院主要學科有關的碩士、博士學位教育,接受外國留學生、進修生。
四、向中央國家機關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學員。
五、研究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公務員培訓的方針政策。
六、負責本院培訓教材和有關的編寫和編譯工作。
七、圍繞政府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教學需要開展科學研究,向國務院和有關部門提出政策諮詢意見和建議。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地方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部分師資的培訓工作。
九、開展與外國(地區)行政院校、公務員管理機構、有關國際組織和學術團體等有關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