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所說的情況,確有可能發生,而且是大部分,因為面試時候你已經說了你具備這些技能。但所謂“低薪高能”,是一種匹配關係,看怎麼理解了。
李雷給自己找一個網站後臺程式設計師的工作,為了在面試環節有競爭力,讓朋友給自己ps了一份漂亮的簡歷。面試過程中,面試官隨口一問,你會ps麼,李雷毫不猶豫,會。
坑就這麼形成了。後續公司做美工的辭職了,臨時有招聘不到,領導下命令,讓李雷兼做一下。
不用想,李雷各種苦逼。
韓梅梅打算找行政類的工作,行政類崗位其中有一個核心要求就是“”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體”。韓梅梅都會啊,可是,有點半吊子,還不敢號稱自己“熟練”,但工作為大,入職再說吧。
入職後,各種文件編輯、ppt製作的工作來了,因為人家崗位就這麼要求的,周瑜打黃蓋的事情,何況企業也不是白用,給工資的。
沒辦法,韓梅梅各種操練、各種學習。三個月後,精通不敢說,遠超熟練。
挖坑這事,90%都是自己挖的。
或為生存的需要、或為入職的需要、或為面子的需要、或者無心隨口一答。
直白說,就是面試的時候沒準備好。企業招聘,除了關係戶,100%都會有明確的崗位說明或職責要求——企業挖的是個明坑,跳不跳是自己的事。
咱求職的,面試時候,可以略微誇大自己的能力,這個誇大的限度起碼自己能繃得住。若誇得過分了,那這個坑,怪別人好像不太合適哦。
再者,這個世界上,還不存在完全就是本職內容的工作。往小的說,偶爾領導交辦個雜事,同事請求個幫忙;往大的說,工作崗位調整,公司業務發生變化,作為企業員工一定也會跟著調整,這就不是挖坑的事了。實在不願意入坑,沒人逼,看個人。
如果面試時說的技能是匹配招聘崗位要求的,不管面試談的時候後薪資是否滿意,既然都有後續了,預設你是認同的,所以這不叫坑。
如果面試時說的技能超出崗位要求,是為了增光添彩的,那在本職工作做的到位的情況下,確實屬於一個坑。但這個坑也是自己挖的,要避免這種低薪高能,可以嘗試用額外工作的成果和公司商議,給你額外的工作支付匹配的報酬,達到“高薪高能”。 但切記,本職工作一定要做好,額外工作還要有具體的成果,不然,多數企業連商議的機會都不會給。
題目所說的情況,確有可能發生,而且是大部分,因為面試時候你已經說了你具備這些技能。但所謂“低薪高能”,是一種匹配關係,看怎麼理解了。
先說挖坑的問題李雷給自己找一個網站後臺程式設計師的工作,為了在面試環節有競爭力,讓朋友給自己ps了一份漂亮的簡歷。面試過程中,面試官隨口一問,你會ps麼,李雷毫不猶豫,會。
坑就這麼形成了。後續公司做美工的辭職了,臨時有招聘不到,領導下命令,讓李雷兼做一下。
不用想,李雷各種苦逼。
韓梅梅打算找行政類的工作,行政類崗位其中有一個核心要求就是“”熟練應用各類辦公軟體”。韓梅梅都會啊,可是,有點半吊子,還不敢號稱自己“熟練”,但工作為大,入職再說吧。
入職後,各種文件編輯、ppt製作的工作來了,因為人家崗位就這麼要求的,周瑜打黃蓋的事情,何況企業也不是白用,給工資的。
沒辦法,韓梅梅各種操練、各種學習。三個月後,精通不敢說,遠超熟練。
挖坑這事,90%都是自己挖的。
或為生存的需要、或為入職的需要、或為面子的需要、或者無心隨口一答。
直白說,就是面試的時候沒準備好。企業招聘,除了關係戶,100%都會有明確的崗位說明或職責要求——企業挖的是個明坑,跳不跳是自己的事。
咱求職的,面試時候,可以略微誇大自己的能力,這個誇大的限度起碼自己能繃得住。若誇得過分了,那這個坑,怪別人好像不太合適哦。
再者,這個世界上,還不存在完全就是本職內容的工作。往小的說,偶爾領導交辦個雜事,同事請求個幫忙;往大的說,工作崗位調整,公司業務發生變化,作為企業員工一定也會跟著調整,這就不是挖坑的事了。實在不願意入坑,沒人逼,看個人。
再說“低薪高能”如果面試時說的技能是匹配招聘崗位要求的,不管面試談的時候後薪資是否滿意,既然都有後續了,預設你是認同的,所以這不叫坑。
如果面試時說的技能超出崗位要求,是為了增光添彩的,那在本職工作做的到位的情況下,確實屬於一個坑。但這個坑也是自己挖的,要避免這種低薪高能,可以嘗試用額外工作的成果和公司商議,給你額外的工作支付匹配的報酬,達到“高薪高能”。 但切記,本職工作一定要做好,額外工作還要有具體的成果,不然,多數企業連商議的機會都不會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