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回答一下,主要是拋磚引玉。
交通參與者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包括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機動車駕駛人等等。作為交通參與者,每一方都把自己的利益擺在其他交通參與者之前,都想自己在紅綠燈路口優先通行。
比如機動車,駕駛員看到路口的黃燈已經亮起,依舊搶黃燈進入路口。看到前方路口已經擁堵,在綠燈情況下依舊進入路口。雖然交通法提出闖綠燈的懲罰條例,但是還沒有落實。當前方的訊號燈變紅燈時,停留在路口直行車輛就影響了左轉車輛通行,甚至影響垂直方向車輛通行。垂直方向的機動車見路口擁堵,在己方是綠燈情況下依舊駛入路口,這種行為加劇了路口的擁堵。
非機動車駕駛員更是隨意,即便前方路口是紅燈,根本就不把停止線當回事。這樣就會影響左轉或右轉的機動車通行。越線停車的非機動車駕駛員相對於橫衝直撞的非機動車駕駛員還算是好的,只要垂直方向通過了車減少,不管垂直方向左轉車輛還在通行,也不管眼前的紅燈紛紛迫不及待的搶行透過路口。說句實話,你搶先透過路口比遵守交通法矩的人也就提前幾秒,過不去你很有可能會比別人早幾十年去陰曹地府。
行人,中國撮堆兒過馬路是華人的陋習。人多力量大,管你是什麼燈,湊夠人數就往前衝。以我看來這種小惡才是最大的罪惡,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是絕對的弱者,但是他們往往以弱弒強。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還好,一但發生交通事故,所有的痛苦需要自己承擔,其他參與者可不會同情你。
1,有些路口兩個路口訊號燈間距比較近,當第一個紅綠燈是綠燈,第二個訊號燈是紅燈的時候,這兩個訊號燈之間的交通參與者可以透過,第二個訊號燈後面的交通參與者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前方空曠也不能透過路口。當自己面前的訊號燈變綠時,第一個訊號燈又變紅了,浩浩蕩蕩的隊伍只能停下,從而加劇了擁堵。
2,訊號燈的配時。有的訊號燈配時時長比較隨意,完全不顧客觀事實。比如行人過馬路,路口寬度20米,可是人行綠燈時長只有15秒。即便是身形矯健的人透過路口也是有困難的,更別提老弱病殘。
說了這麼多,第一種情況是造成路口交通不暢的主要原因,不知道大家如何認為,誰會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不妨暢所欲言。
這個問題我回答一下,主要是拋磚引玉。
第一,交通參與者自私自利是主要原因。交通參與者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包括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機動車駕駛人等等。作為交通參與者,每一方都把自己的利益擺在其他交通參與者之前,都想自己在紅綠燈路口優先通行。
比如機動車,駕駛員看到路口的黃燈已經亮起,依舊搶黃燈進入路口。看到前方路口已經擁堵,在綠燈情況下依舊進入路口。雖然交通法提出闖綠燈的懲罰條例,但是還沒有落實。當前方的訊號燈變紅燈時,停留在路口直行車輛就影響了左轉車輛通行,甚至影響垂直方向車輛通行。垂直方向的機動車見路口擁堵,在己方是綠燈情況下依舊駛入路口,這種行為加劇了路口的擁堵。
非機動車駕駛員更是隨意,即便前方路口是紅燈,根本就不把停止線當回事。這樣就會影響左轉或右轉的機動車通行。越線停車的非機動車駕駛員相對於橫衝直撞的非機動車駕駛員還算是好的,只要垂直方向通過了車減少,不管垂直方向左轉車輛還在通行,也不管眼前的紅燈紛紛迫不及待的搶行透過路口。說句實話,你搶先透過路口比遵守交通法矩的人也就提前幾秒,過不去你很有可能會比別人早幾十年去陰曹地府。
行人,中國撮堆兒過馬路是華人的陋習。人多力量大,管你是什麼燈,湊夠人數就往前衝。以我看來這種小惡才是最大的罪惡,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是絕對的弱者,但是他們往往以弱弒強。沒有發生交通事故還好,一但發生交通事故,所有的痛苦需要自己承擔,其他參與者可不會同情你。
第二,訊號燈佈局不合理。這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個是紅綠燈之間的間距,第二個就是配時。1,有些路口兩個路口訊號燈間距比較近,當第一個紅綠燈是綠燈,第二個訊號燈是紅燈的時候,這兩個訊號燈之間的交通參與者可以透過,第二個訊號燈後面的交通參與者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前方空曠也不能透過路口。當自己面前的訊號燈變綠時,第一個訊號燈又變紅了,浩浩蕩蕩的隊伍只能停下,從而加劇了擁堵。
2,訊號燈的配時。有的訊號燈配時時長比較隨意,完全不顧客觀事實。比如行人過馬路,路口寬度20米,可是人行綠燈時長只有15秒。即便是身形矯健的人透過路口也是有困難的,更別提老弱病殘。
說了這麼多,第一種情況是造成路口交通不暢的主要原因,不知道大家如何認為,誰會有更好的解決辦法,不妨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