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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你永遠追不上的巨人

    溺愛,是一種失去理智、直接摧殘兒童身心健康的“愛”。當今做父母和祖輩的大都知道溺愛孩子有害,但有些家長卻分不清什麼是溺愛,更不瞭解自己家裡有沒有溺愛。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溺愛方式,但歸納起來無非幾種:一是待遇特殊,小小年紀便享受了家庭的最高待遇,使孩子形成唯我獨尊的意識;二是過分關注,形成核心,全家人圍著轉,掌聲、讚譽之聲不斷,使孩子難以適應外面的環境;三是過分滿足,要什麼給什麼,造成孩子只知道索取,不懂得珍惜;四是包辦代替,過多幫助,造成孩子獨立性差;五是當面袒護,護短縱容,造成孩子性格扭曲;六是弱化孩子能力,剝奪孩子獨立權,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摟抱著睡,偎依著坐,馱在背上走,含在嘴裡怕化,吐出來怕飛走。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這些現象都是因“愛”而生,這種“愛”越深,其危害越大。專家有時將家長對孩子的溺愛稱為“甜毒品”,雖然表面上香甜可口,但其實就像毒品一樣,對孩子的成長有百害而無一利。 這些過度的一廂情願的“愛”,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們為人父母者沒有真正從孩子的長遠健康發展去考慮,不注重孩子的選擇,不尊重客觀實際,主觀意識太重,過多地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總認為這是愛孩子。有的家長從思想上就沒有正確的認識,總認為“樹大自然直”,不必太操心,抱著所謂“無為而為”的態度。殊不知,對孩子的放縱溺愛是非常危險的,我們見到的大樹未必都是直的,更不是所有的樹苗都能長成大樹,社會上這種反面事例實在是舉不勝舉。我們家長更應該做的是如何讓孩子懂得真正的愛,然後去愛別人。在孩子的思想、行為、身體健康、學習及社會交往等方面,做家長的都需要去認真關注,用真愛去及時糾正孩子一些不好的現象和行為。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曾提出“凡兒童自己能做的,應該讓他自己做;凡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該讓他自己想。”這才是符合教育規律的。 放縱的“愛”是可怕的,是為人父母的一種瀆職,害的是孩子,毀的是家庭,影響的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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