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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門把人撞傷,肇事司機簽完事故認定書就走了,他母親來醫院不結護理費也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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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00米粒00

    現在基本上是沒有墊付的,你可以申請對方的的1萬元交強險先墊付,具體諮詢對方的保險公司,餘下的醫藥費自己墊付,等到完全康復然後再申請對方的機動車商業險,如果達不到滿意可以起訴保險公司,車主,假如對方是貨運車輛那就多起訴一個對方的運輸公司。機動車在發生事故導致對方受傷的,從道義上來講肇事車主理應墊付醫藥費,但是人家不墊付也有法律依據,對方一句話,我車有保險,一切事物找我的保險公司談,法律上也沒有法規強制車主墊付醫藥費。

    另外多說一句不道德的話:

    假如車主給你墊付了2萬塊,最後保險公司需要賠償你10萬,這個錢是保險公司打到你的賬戶上去的,無論賠多少基本上受傷的一方是不滿意的,這種情況下受傷的一方會從10萬的賠償金裡再拿出2萬還給車主嗎?歷史的教訓告訴人們,車主墊付多少基本都是有去無回,保險公司不建議也不認可車主的墊付,這也就造成了現在車主基本上沒有給傷者墊付一說。

  • 2 # 愛吃書的渝

    現在很多交通事故肇事方都不願意墊付醫療費。無非是擔心墊付款無法收回。而傷者一方也的確極少有主動退還墊付款的。如果你家裡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墊付,那麼以治病救人為主。自己先墊付。反正肇事方跑不掉,還有保險公司在呢。如果的確有困難,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或者與肇事方誠心溝通,好好協商。畢竟,現行法律並沒有對墊付醫療費做強制性規定。僅僅是在涉及交通肇事罪或危險駕駛罪等刑事案件時作為肇事方處罰時考慮的一個減刑依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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