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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在和我鬧離婚期間和好朋友聯合說借款27萬,離婚後10個月他好朋友起訴我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法官判決我無責任的話,我可以反告他們串通敲詐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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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籃球的法律蟲

    有些離婚案件的當事人為達到離婚後非法佔有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與人串通偽造債務,或者把自己賭博、吸毒、高利貸、非法集資等欠債偽裝成合法的家庭支出。

    如果配偶一方與債權人惡意串通,認可這一債務存在。作為共同訴訟人,配偶一方完全可以根據法律和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特別是民間借貸司法解釋第19條關於判定虛假訴訟的十項規定,要求對方舉證證明自己所主張的債權債務存在並具有合法性;如果自己有證據,也可以由自己舉出的證據證明對方債權債務關係的不存在或者非法。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因此該行為屬於虛假訴訟屬於民事糾紛並非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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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民事債務官司被告打贏了,可以再起訴原告敲詐勒索罪嗎?

    民事案件判決結案後,不能再就對方的訴訟行為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因為民事案件判決書已被將雙方的爭議事實定性為民事糾紛,雙方的訴訟行為是為了解決民事爭議,而不是為了侵犯對方的民事權利。如果在民事案件的訴訟審理中發現一方有犯罪行為,民事案件的主審法官應當依法中止民事案件的審理,將民事案件審理中發現的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刑事案件偵查機關立案偵查。據此,因為民事案件判決結果已經將雙方爭議定性為民事爭議,因此而不能追究原告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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