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公司全面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公司負責人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後,自公佈之日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盡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 第三條 消防設施要完備。消防器材不準隨意作為它用,不準擅自移動和損壞。消防器材應固定在取用方便地點,由保衛科負責管理更換和補充。每季度檢驗一次,乾粉三年換一次,其它隨用隨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溼地方。 第四條 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第六條 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第七條 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生產安全管理 安 全 生 產 教 育 制 度 一.安全教育的規定 1.必須認真地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現場教育,並且經過考試合格後,
安全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公司全面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公司負責人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生產人員、生產管理員和與生產相關的其他人員。 第五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實施監督。 第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署後,自公佈之日生效。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並盡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火警電話119)。 第三條 消防設施要完備。消防器材不準隨意作為它用,不準擅自移動和損壞。消防器材應固定在取用方便地點,由保衛科負責管理更換和補充。每季度檢驗一次,乾粉三年換一次,其它隨用隨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時做好消防器材降溫,保暖工作,不放置於潮溼地方。 第四條 凡是專用消防龍頭周圍,不得堆放異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證隨時可用。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環境保護培訓,使員工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後處理方案。新工人上崗前要進行三級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第六條 各部門利用班前會、例會加強對員工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環境保護意識。 第七條 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生產安全管理 安 全 生 產 教 育 制 度 一.安全教育的規定 1.必須認真地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現場教育,並且經過考試合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