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兩個合夥人搶女朋友,那這個就不在我回答的範圍內了。
我推定你的問題是:因為在合夥事項中的權利義務發生了矛盾,如何處理?
關於矛盾問題,其實關鍵在於預防,也就是說在你先期對各種矛盾的爆發,如果有預案,那麼後期處理的時候按照預案來進行解決,就水到渠成。
但是很多合夥創業者,前期沒有對將來的矛盾和爭端進行約定,所以發生矛盾的可能性極大,也就是說將來走向散夥是註定的。
如果雙方是在無法調和,那麼最終的走向將是散夥或者是訴諸法律。
但是既然合夥了,你也不要動不動就提散夥。
我見過很多合夥人,因為一個很小的爭端,動不動就提出“老子就不幹了”。
這種話其實很傷人,導致對方如果稍微有點血性,肯定接著就是“不幹就不幹”。
關於合夥裡產生的爭議,無非就是權力怎麼樣?責任怎麼樣?利益怎麼分配?以及發展的方向是不是一致?這些問題。
所以把你們的爭議,歸到這幾個類裡去。首先確定大的方向是一致的。然後分項解決各自的遺留問題。
如果各自的問題解決不了協商不了,那麼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處理。我說按照法律來,不是讓你們去打官司。
吃一塹長一智,這次事情發生後,就要透過這次事件,制定相應的爭端分配規則。
因為確實是有一套規則,可以將你們之間的99%的矛盾提前預防的。這套規則只要找出來並制定出來,大家遵照處理往後基本上就不會出現矛盾。
如果是兩個合夥人搶女朋友,那這個就不在我回答的範圍內了。
我推定你的問題是:因為在合夥事項中的權利義務發生了矛盾,如何處理?
關於矛盾問題,其實關鍵在於預防,也就是說在你先期對各種矛盾的爆發,如果有預案,那麼後期處理的時候按照預案來進行解決,就水到渠成。
但是很多合夥創業者,前期沒有對將來的矛盾和爭端進行約定,所以發生矛盾的可能性極大,也就是說將來走向散夥是註定的。
如果雙方是在無法調和,那麼最終的走向將是散夥或者是訴諸法律。
千萬不要動不動就散夥。但是既然合夥了,你也不要動不動就提散夥。
我見過很多合夥人,因為一個很小的爭端,動不動就提出“老子就不幹了”。
這種話其實很傷人,導致對方如果稍微有點血性,肯定接著就是“不幹就不幹”。
關於合夥裡產生的爭議,無非就是權力怎麼樣?責任怎麼樣?利益怎麼分配?以及發展的方向是不是一致?這些問題。
所以把你們的爭議,歸到這幾個類裡去。首先確定大的方向是一致的。然後分項解決各自的遺留問題。
如果各自的問題解決不了協商不了,那麼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處理。我說按照法律來,不是讓你們去打官司。
完善後期權益爭端分配規則吃一塹長一智,這次事情發生後,就要透過這次事件,制定相應的爭端分配規則。
因為確實是有一套規則,可以將你們之間的99%的矛盾提前預防的。這套規則只要找出來並制定出來,大家遵照處理往後基本上就不會出現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