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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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阿福15029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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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154177930
瞻養老人是每人子女應盡的義務,父母的個人財產不容侵犯。
如果其他子女不僅侵佔老人財產,還不盡贍養義務,這是違法,父母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討回屬於白己的財產,並要求子女承擔贍養義務。
如果父母不方便的情況下,可以授權委託你代為訴訟。但記住,必須以父母的名義,你可作為代理人代父母參與訴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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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馳鳴四方
1,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在中國的《憲法》裡明文規定,成年的子女就要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在中國的《婚姻法》中也明文規定:成年的子女要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和責任,生活中當子女不履行這種贍養義務和責任的時候,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進行贍養或者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2,贍養扶助的是指我們作為子女要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生活所必要的用品和費用,我們在生活上、在老人的精神上、在為人子女的感情上對父母尊敬他們、關心他們和照顧他們,履行這一項義務直到我們的父母死亡為止。生活中如果有不履行的子女,父母可以透過訴訟司法程式去解決。
3,其實我個人覺得這種事情不好拿到門面上說,我一直都覺得是私下調解會比較好,因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如果真的鬧到上法庭或者是像電視裡的節目,那隻會讓大家更加尷尬,家庭的戰爭永遠沒有贏家,爭到最後,大家都輸了,輸了關係,輸了親情。就算司法程式贏了,法官也不可能天天都跟著你的子女去監督著他們,去執行他們盡孝,清官難斷家務事,畢竟法官如果判子女一個月給老人多少養老錢多少贍養費的話,子女不給老人心裡也會不舒服,而如果子女說自己沒錢,其實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這個問題社會組織的幹予要比法院判決處理效果好,如以前的黨團組織,工會組織等介入調解並施以適當壓力,問題解決才順利,法院判決處理,問題解決不順暢,反而會激化矛盾。可惜,現在社會組織幹予已經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