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妾,一般是指跟隨正妻一同嫁到夫家的女子,並且滕妾與正妻的關係非常緊密,有的時候甚至就是妻子的親妹妹,在中國古代婚姻中嫁過去的前者就是妻,後者便是滕妾了。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鞏固女方在男方家庭中的家庭地位,其作用非常重要。媵是先秦時期漢族婚姻制度的一種風俗,以媵妾隨嫁的多妻制婚姻。本意為隨嫁,陪送出嫁。後來也可指隨嫁,亦指隨嫁的人,或者用來稱呼姬妾婢女,也有送、相送的意思。當然這不是華人的專屬,娶小姨子作為一種古老的風俗,曾經出現在不少民族的歷史之中。美國的民族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記載,在北美印第安人四十年部落中,如果一個男子同某家的長女結婚,妻子所有的妹妹一到成年, 他即有權利將她們娶作次妻。媵制制度起源: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滕妾,一般是指跟隨正妻一同嫁到夫家的女子,並且滕妾與正妻的關係非常緊密,有的時候甚至就是妻子的親妹妹,在中國古代婚姻中嫁過去的前者就是妻,後者便是滕妾了。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鞏固女方在男方家庭中的家庭地位,其作用非常重要。媵是先秦時期漢族婚姻制度的一種風俗,以媵妾隨嫁的多妻制婚姻。本意為隨嫁,陪送出嫁。後來也可指隨嫁,亦指隨嫁的人,或者用來稱呼姬妾婢女,也有送、相送的意思。當然這不是華人的專屬,娶小姨子作為一種古老的風俗,曾經出現在不少民族的歷史之中。美國的民族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記載,在北美印第安人四十年部落中,如果一個男子同某家的長女結婚,妻子所有的妹妹一到成年, 他即有權利將她們娶作次妻。媵制制度起源: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