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誠是剝掉外衣,神秘是披上外衣。這樣一看,兩件看起來根本對立的事似乎根本不能獲得平衡對吧?其實不然。坦誠是我們與人相交時普遍應當遵循的一個原則,但也沒有人說非要坦誠不可,它也只是一個選擇。你是否坦誠,完全取決於你對自我的要求。而你坦誠的程度,則取決於你的不坦誠讓你不舒適的程度;或者如果你有這個判斷能力的話,你坦誠的程度也應當參照你的不坦誠對他人造成不適的程度。而需要注意的是,人是不可能也不需要做到絕對坦誠的,過分的裸露只會讓他人與自己都產生不適。所以把握好坦誠的分寸十分重要。即是說,在雙方交往中,坦誠的分寸是不應該以任何其他條件為轉移的(包括為了建立所謂神秘感而調整坦誠的度),它只取決於你與他人建立在坦誠行為下的舒適程度。但神秘感呢,它有一個前提,前提是,他人有了解你的願望。神秘感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建立於好奇心。如果他人甚至根本沒有了解你的願望,也就談不上什麼神秘感了。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他人會有了解你的意願?不在於你隱瞞了多少關鍵資訊(不在於你不坦誠的程度),而在於你身上有實實在在的,既吸引他,又讓他捉摸不透的東西。歸根結底,你的優秀的品質和能力,乃至你的出色的外貌,都是可以吸引人的前提;而你的不賣弄不招搖不淺薄,是另一輔助條件。因此,神秘感的對立面並不是坦誠,而應該是人格上的獨立才是。因為只有真正人格獨立的人,才不需要透過賣弄招搖獲得別人的讚美和追捧,他完全可以實現精神上的自給自足,這難道不是很酷的品質嗎?所以呀,若想建立神秘感,根本不需要考慮坦誠與神秘感之間的平衡,真正需要做的是,在控制好坦誠之分寸的前提下,專注於拓寬自己的精神世界,真正做到自我欣賞,充分尊重他人與自我。Ps,問這樣的問題,其實很消解神秘感的喲~
坦誠是剝掉外衣,神秘是披上外衣。這樣一看,兩件看起來根本對立的事似乎根本不能獲得平衡對吧?其實不然。坦誠是我們與人相交時普遍應當遵循的一個原則,但也沒有人說非要坦誠不可,它也只是一個選擇。你是否坦誠,完全取決於你對自我的要求。而你坦誠的程度,則取決於你的不坦誠讓你不舒適的程度;或者如果你有這個判斷能力的話,你坦誠的程度也應當參照你的不坦誠對他人造成不適的程度。而需要注意的是,人是不可能也不需要做到絕對坦誠的,過分的裸露只會讓他人與自己都產生不適。所以把握好坦誠的分寸十分重要。即是說,在雙方交往中,坦誠的分寸是不應該以任何其他條件為轉移的(包括為了建立所謂神秘感而調整坦誠的度),它只取決於你與他人建立在坦誠行為下的舒適程度。但神秘感呢,它有一個前提,前提是,他人有了解你的願望。神秘感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建立於好奇心。如果他人甚至根本沒有了解你的願望,也就談不上什麼神秘感了。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他人會有了解你的意願?不在於你隱瞞了多少關鍵資訊(不在於你不坦誠的程度),而在於你身上有實實在在的,既吸引他,又讓他捉摸不透的東西。歸根結底,你的優秀的品質和能力,乃至你的出色的外貌,都是可以吸引人的前提;而你的不賣弄不招搖不淺薄,是另一輔助條件。因此,神秘感的對立面並不是坦誠,而應該是人格上的獨立才是。因為只有真正人格獨立的人,才不需要透過賣弄招搖獲得別人的讚美和追捧,他完全可以實現精神上的自給自足,這難道不是很酷的品質嗎?所以呀,若想建立神秘感,根本不需要考慮坦誠與神秘感之間的平衡,真正需要做的是,在控制好坦誠之分寸的前提下,專注於拓寬自己的精神世界,真正做到自我欣賞,充分尊重他人與自我。Ps,問這樣的問題,其實很消解神秘感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