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如何辦理共有房產中增加、減少,變更共有房產人和夫妻更名 一,共有人變更的型別: 增加、減少、變更共有人三種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況 原產權人要將他的份額一部分轉讓給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買賣或贈與的形式原共有人視為賣方或贈方,新的共有人視為買方或受贈方,辦理變更登記,交相關稅費。(受贈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稅) 三,減少共有人的情況 視為減少的共有人將他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的共有人,辦理變更登記時分別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 四,變更共有人的情況 視為減掉的共有人將其份額轉讓給新變更的共有人,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 變更共有人在登記時應提供共有人同意變更的協議。 五,特殊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並且要交稅。 2,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3,簽完買房合同在辦理房產證前增加共有人的,要與開發商協商在原買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為買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員去世的減去其名子,按繼承辦,不交稅。 六, 夫妻更名的型別: 1,夫妻兩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兩人名子。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共有,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財產的轉移,不交稅。 如果以買賣的方式: 1,以買賣的方式轉讓,買方交契稅,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產是3%。 2,以贈與方式轉讓,買方交契稅3%。 3,如果房產證下發不超過5年,以買賣的方式轉讓,轉讓人還要交5.5%的營業稅
應該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如何辦理共有房產中增加、減少,變更共有房產人和夫妻更名 一,共有人變更的型別: 增加、減少、變更共有人三種 二,增加共有人的情況 原產權人要將他的份額一部分轉讓給新的共有人,增加新的共有人,要按買賣或贈與的形式原共有人視為賣方或贈方,新的共有人視為買方或受贈方,辦理變更登記,交相關稅費。(受贈方是未成年子女的不交契稅) 三,減少共有人的情況 視為減少的共有人將他的份額轉讓給其他的共有人,辦理變更登記時分別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 四,變更共有人的情況 視為減掉的共有人將其份額轉讓給新變更的共有人,按買賣或贈與交稅費。 變更共有人在登記時應提供共有人同意變更的協議。 五,特殊的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要增加另一方名子的,視為增加共有人,不是夫妻更名,視為原產權人將其份額的50%轉讓給其配偶,並且要交稅。 2,按歇期間的房子不能隨意變更共有人,涉及到銀行貸款方的風險,要經開發商,銀行同意。 3,簽完買房合同在辦理房產證前增加共有人的,要與開發商協商在原買房合同上增加共有人為買房人。 4,共有人中家庭成員去世的減去其名子,按繼承辦,不交稅。 六, 夫妻更名的型別: 1,夫妻兩人的名子改一人名子。 2,其中一人名子改另一人名子。 3,一人名子改夫妻兩人名子。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共有,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所以夫妻更名不算是財產的轉移,不交稅。 如果以買賣的方式: 1,以買賣的方式轉讓,買方交契稅,一般房子是1.5%,非普通的房產是3%。 2,以贈與方式轉讓,買方交契稅3%。 3,如果房產證下發不超過5年,以買賣的方式轉讓,轉讓人還要交5.5%的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