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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野史說,在漢唐兩個朝代,皇帝要求後宮裡的女人統一穿“開襠褲”,雖然沒有相關資料可以佐證這一說法,但卻從一個側面印證了歷代帝王對自己後宮女人(簡稱宮女)的絕對佔有:只要他願意,上至后妃女官,下至雜役宮娥,隨時隨地都可以臨幸,而不必有所顧及。正因為如此,問題就出現了,如果某宮女來了月經怎麼辦?難道隨意讓皇帝“闖紅燈”?
當然不會,女子在月經期間可以拒絕皇帝的臨幸,只是不能明著拒絕,否則將會觸犯龍顏,招來殺身之禍。唐代著名詩人王建寫過一首《宮詞》詩:“御池水色春來好,處處分流白玉渠。密奏君王知入月,喚人相伴洗裙裾。”其中的“入月”就是指宮女來月經,她們透過“密奏”的方式委婉告知皇帝:我來好事了,您另找他人解決吧。
古代宮女“密奏入月”的辦法很多,但歸根究底,其實只有一種,那就是做記號。
漢朝宮女做記號的情形,《史記》有明確記載:“天子諸侯群妾,以次進御,有月事止不御,更不口說,以丹注面目為識,令女史見之。”用白話說就是,無論天子還是諸侯的大小嬪妃,都必須按順序“排班兒”伺候大家共有的丈夫,哪個女子來了月經就不參加輪值了,不能直接說,而是用紅顏色在臉上做標記,讓主管的“女史見之”。這裡沒說皇帝直接看到哪個女子臉上有紅色標記就取消臨幸計劃,而是由主管人員“密奏”。
在月經期間除了“以丹注面目”,還有戴戒指的做法,也是一種記號。《三餘贅筆》記載,漢代的后妃宮女們在月經來潮或者懷有身孕的時候,往往會在手上戴一枚金戒指,提醒帝王在此期間不可同房。所以,金戒指也被稱為“經戒之”,表明月經期間戒除性行為,是一種警示標誌。如今的結婚戒指是否也有這樣的功能,還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關於是戴金戒指還是戴銀戒指,是戴左手還是右手,還有一種說法,是說漢代的後宮女性每當來月經或者妊娠時就在左手戴一枚銀戒指,如果被皇帝臨幸了,則會賜給金指環,戴在右手,並由女史記下與皇帝同房的時日,以備日後確定懷孕時進行核對。如果這種說法有依據的話,那麼,皇帝本人應該是清楚這些記號的。
比較確切的史料,比如《唐書》記載說:後宮佳麗在“進御君王”之前要結過女史的登記和安排,女史向每位宮女發放兩種小環,一種是金的,一種是銀的。如果哪位宮女有了身孕或者正處於月經期,不能行房,不必明說,只要把金指環套在左手上就可以了,作為“禁戒”的訊號,女史見到就不安排她侍寢了。平常,宮女們則把銀環戴在右手。
到了五代時候,由於各地小朝廷林立,家家都有自己的規矩,宮女來月經所做標記亦五花八門,有的是在手臂上系根紅繩,有的則在腰間繫根紅綢帶,有身份地位的宮女則在居室門外掛上不同顏色的燈籠,凡此等等,意在提示皇帝注意別闖紅燈。
宋代及明清兩朝,宮女來月經好像不再需要做記號了,而是直接告知主管女官記錄在案即可,金戒指已經蛻化為純粹的妝飾。這種變化跟後宮管理制度的日趨完善和皇權受到一定製約有直接關係。比如唐代至玄宗以後,後宮幾乎沒有立過皇后,正宮一直虛位,內廷自然亂成一鍋粥。而宋代,皇后開始有了國母的尊稱,地位逐漸有所提升,撇開孝道不說,身為婆婆的皇太后,有的時候也得維護皇后管理後宮的權威。在明代,皇帝受到的制約則更多,這裡就不再囉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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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嬪,是指君主的妾室。經過正式的冊封后,會擁有不同等級的位號、待遇。在東亞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的影響下,君主通常會擁有一位皇后和數量不等的妃嬪,妃嬪可從數人至萬人不等。在中國曆代的史書中,由於妃嬪人數眾多,相較於皇后,通常對她們很難全部記錄。一位皇帝即使擁有眾多妃嬪,也可能只有寥寥數人被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