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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家小二爺

      紋身的歷史起源與發展,是來自冰河時期,也就是西元前八千年以前,在世界多處的巖洞,包括法國葡萄牙,羅馬尼亞和斯堪地那維亞半島,發現許多有紅黑顏料痕跡的陶碗,和一些用鹿角和其他碎骨做成的尖骨[針],以及幾個帶有強烈紋身暗示的小雕像。  隨著哥倫布的發現美洲,歐洲探險家都記錄了一些大陸上新奇的見聞,他們曾見到墨西哥灣民族的紅藍色紋身。 維琴尼亞,佛羅里達土著的手腳胸臉全刺著不同的標記,就像野獸毒蛇等,都用黑色斑點鑄進他們的面板內。 幾乎在每一個文化裡,紋身都是出現於人類的源始。  在古代,這種紋身的裝飾有著特別的宗教意義和魔力,在面板上做記號意味著一個年輕男子的成年,或一個少女的婚嫁,甚至是驅魔或保障生命的永生。 此種夾雜著忍耐、痛苦的儀式,其重要性有如宗教的圖騰。 文身從古至今,在世界各地都有著悠久的歷史,文身可能始於一萬四千年以前的石器時代。埃及的金字塔是第一個歷史的證據,內有存放超過四千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身上各刻有明顯的文身傑作。這項藝術流傳於整個古代的世界,克里特島、希臘、波司、阿拉伯,甚至公元前兩千年穿越亞洲到中國和緬甸。  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蝦夷人帶著紋身從中國到日本,而使得紋身在日本發展成高度的藝術,以它美麗的設計,敏銳的色彩及獨特的立體形態。 一直到1800年,日本的技術仍然保密了有數世紀之久,因為他們不允許外華人進入日本。直到對西方門戶開放,這種現象有了轉變。  波里尼西亞把這項藝術從亞洲傳道南沙群島、紐西蘭。他們給此項藝術取了今日我們所用的[紋身]名稱。  庫克船長,勇敢的英國探險家,他在1771年,把大溪地島看到的[紋身]並將此二字介紹至歐洲。 從西伯利亞穿越平原到阿拉斯加,北美洲的西伯利亞人可能是傳播者。也或者是四處流浪的波西米亞人,跨越二千里,橫過太平洋到南美。  不管來源如何,紋身成為傳說中阿芝特剋人文化的一部分,瑪雅、印加文明使得西班牙人到南美時,一時眼花繚亂,北美的探險家,也說出印第安人,愛斯基摩人奇怪而美麗的記號。歐洲、英國的早期居民把文身用於他們神秘的宗教儀式當中。  早期的基督徒,在他們的手臂上或臉上紋上十字架,表示忠誠的象徵。 後來,基督徒、猶太人、回教徒,禁止文身,因為他們害怕這種神秘的裝飾表示自己是個異教徒。 由於禁止文身,文身在歐洲有數世紀的衰退,直到庫克船長的航行,再度發現了這門藝術,將它傳開,並且在以後成為紋身的黃金時期。  航海者,帶回了文身的男子,猶如以往傳說中的怪異。 第一個被帶回的是[紋身的王子],頭至腳都有文身,一六九一年後從南太平洋帶回倫敦。帶他回來的是威廉·丹尼爾。 人們群集去看他,而且傳遍整個英國、歐洲做展覽。兩世紀以後,巴納帶著他們[君士坦丁王子]從阿爾巴尼亞到美國。 在他的身上有三百三十八種設計的圖案。在他的手指間文上了象徵[小偷]的圖案,在緬甸的馬戲團,他一星期賺一千元。 紋身的王子庫克船長從南太平洋帶回的傳說,以及其他外國島嶼上的文身在歐洲、英國形成了一項大眾所注目的風潮。  當勇健的英國水手航行到太平洋,而朝聖者從聖城帶回代表他們疲累旅行的一項特產,在面板上做記號回鄉時,這種風潮更加盛行了。直到一八六二年,紋身完全公開的出現,有一個著名的旅行團帶至聖城,開始了文身的濫觴。  英國王子查理士即後來的愛德華七世,在他十八歲時,他訪問了聖城並且在手臂上紋上馬爾他十字架,以紀念這種場合。當這種訊息傳遍歐洲時,文身成為狂熱的流行趨勢。王子、爵士、公主、仕女、美國的百萬富翁、東方有權勢者,紛紛讓職業性的紋身師紋上小型、精緻的圖樣。在大西洋的兩邊,此時是紋身的黃金階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水手的百分之六十五和百分之二十五的軍人都有紋身。 一八九二年,[教授]山姆歐·瑞時,在美國發明瞭機器。這部機器配合著消毒的程式,成為紋身的一項革命。現在,每個人都可以經由自己的選擇,用快速、衛生的、無痛的手法來紋身。  在風行的紋身潮流裡,老舊的主題,象徵愛情和戰爭的圖樣仍然是最受歡迎,但是令人痛苦的文身儀式已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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