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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許多分教育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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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春風化雨花草香
孩子在學校被同學扎傷眼睛,不知道對方是無意還是有意,不管如何,對受傷的孩子來說都是比較殘忍的事情。每每看到校園門口的孩子拿著用竹籤做的小零食在邊走邊吃,都為他們捏把汗,孩子年齡小,安全意識不高,家長就應該教導孩子不吃這種零食或者找一個無人的地方安靜地吃完再活動。言歸正傳,孩子在學校被扎傷,學校和動手傷人孩子的家長都有責任。
老師安全監管不到位。這件事情不管是發生在課堂上還是在課間,老師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於低年級的孩子來說,難免會發生磕磕碰碰或者打架的事件,一個負責任的班主任除了要對孩子講安全問題之外,也會在課間“盯”孩子的。也許老師盡了心,一個不留神,還是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情,那也要在事情發生後積極處理。學生一般在學校買的都有意外險,孩子在學校發生的意外產生的費用是可以報銷的。
家長對孩子教育不到位。大部分家長的安全意識很高,會教孩子各種安全知識,要求孩子不去傷害別人並知道怎樣避免被別人傷害。但是有些家長神經就比較大條,更有家長因為自己的孩子比較“厲害”,經常在和小夥伴打架中取得“勝利”,而沾沾自喜。
動手傷人的孩子家長一定要拿出態度來,積極配合治療受傷的孩子,並對自家的孩子進行教育。如果孩子小時候不教育,長大了到了社會,就會有別人來“教育”他。
結語:
首先孩子是在學校受傷,因此學校也必須負一部分責任。
學校存在管理上的失誤,責無旁貸。
如果事件發生在課堂上,那麼任課教師的責任不可推卸,課堂管理存在很大問題。
如果事件發生在課間,那麼學生的班主任也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不過教師畢竟不是第一責任人,學校作為法人代表是需要替教師承擔責任的。但學校內部如何在制度上對相關教師進行懲罰,這就看每一個學校如何做了。
傷人的學生由於未成年,因此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必須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家長畢竟存在家庭教育的疏忽,責任承擔形式都是以金錢賠償來體現,具體賠償金額需要經過醫院出具傷情報告來定。
在這裡也呼籲家長和教師做好相關的安全教育工作,鉛筆是一個隱形殺手,一不小心就成為傷害孩子的兇器。教育孩子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鉛筆不要削太尖,寫字容易穿破作業紙,還容易誤傷自己和他人。
2、不要使用鉛筆頭上的橡皮擦,不僅不好用,當你反過鉛筆使用橡皮擦的時候,鉛筆尖很容易傷到自己或他人。
3、不要使用小刀削鉛筆,以免容易誤傷自己,應該使用正規的削筆工具。
4、當別人使用鉛筆寫字的時候,儘量不要靠在旁邊近看,畢竟當別人抬手的時候容易被戳到眼睛。
5、鉛筆不要兩頭削,另一頭的鉛筆尖很容易傷到自己和他人。
6、不能把鉛筆當成玩具來玩,尤其不能用鉛筆來進行打鬧。
7、不要咬鉛筆頭,容易造成鉛中毒。
8、寫字坐姿要端正,以免出現鉛筆芯斷裂飛入眼睛造成傷害。
以上這些鉛筆的安全隱患要消除,靠家長和老師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