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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兵夏333

    1.古代人口比較少。與其把人殺了還不如發配到邊疆。

    2.發配邊疆處罰已經很重了。古代交通不發達,發配到邊疆已經是很重的處罰了,有的犯人在發配路上就死了。

    3.發配邊疆生不如死。發配邊疆的犯人不能見到家人,通訊不方便,也不能回去故土,其實生不如死。

    4.發配邊疆的人一般會刺字。一輩子都抬不起來頭。

  • 2 # 牧漁子

    這與古代的刑罰制度有關,並不是說沒有死刑,流放邊疆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同時也是中原王朝對邊疆地區殖民的一項重要措施。

    一、流放是一種重刑

    古老的中國法律體系中,傳統五刑笞、杖、徒、流、死一直沿用至明清時期。最輕為笞刑,就是拿鞭子抽,僅有皮肉之苦。再重點是杖刑,就是用棍子打,可能打得多日不能下床。罪名大了,可能判徒刑,就是坐牢。然後才是流刑,也就是發配邊疆。罪名太大,不殺不足以平民忿的,適用死刑。其中這流刑是僅次於死刑的刑罰。其實也相當於判了死刑,因為流刑沒得到特赦是不能回去的。古代流放之後,受交通條件的限制,流三千里,可能要走上幾年。有人沒走到地方就已經被折磨死了。從此之後,就和家人永世不得見面,和家鄉失去一切聯絡。運氣好的在邊疆充了軍,立下戰功,被赦免了。運氣不好的,水土不服,一命嗚呼!死了之後,連自家的祖墳都進不了,這是很多人寧死都很難接受的。

    二、流放也是一種戍邊殖民的政策

    在古代中原王朝,邊疆地區居住的漢族人比較少,防禦的壓力也會比較大,所以國家會遷移一些內地的,百姓到邊疆地區,去肯荒戍邊。但是這些人口是遠遠不夠的,況且遷移起來的代價非常高,於是把犯罪的犯人流放到邊疆地區,以此來增加漢族人的比例,便成為一項長期政策。邊疆地區要麼少數民族混雜,民風彪悍,要麼環境惡劣,人煙稀少。犯人被流放到這些地方之後,會被安排在這裡屯田墾荒,以此來加強對邊疆地區的控制。

    這種政策不僅僅是在中國古代有,近代歷史上,英國就是把澳洲作為流放地。在英國犯了重罪的犯人,被集中在開往澳洲的輪船上,從此之後和自己的親人和祖國告別,成為澳洲的移民。後來這些人逐漸的控制了整個澳洲大陸,變成了英國的海外殖民地。

    流放犯人的政策一定程度上產生了積極意義,對於中原王朝的對外擴張,曾經產生過有力的支援。今天的廣東、廣西、福建、雲南、貴州、河西等地都曾是歷史上重要的流放地。

  • 3 # 小莫說史

    發配邊疆在古代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刑法,一旦發配邊疆,就一輩子也回不來的,在古代是一種很嚴厲的刑法,之所以選擇發配邊疆,原因主要有三點。

    第一,由於當時的邊疆多是少數民族,漢人較少,容易發生少數民族叛亂,發配過去的大都是漢人,能夠同化少數民族,有利於鞏固統治。

    第二,由於邊疆地區經常打仗,所以也缺人。這些罪犯過去以後也就是當兵和幹活,說白了就是炮灰。

    第三,邊疆地區人口較少,加上又貧困。所以大多數人都不願意去,把罪犯發配邊疆能夠加強對那個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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