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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邏輯文史游

    超霸CP算是《水滸傳》中的一對典型的惡人了,施公想要表達的意味也很明顯,就是那時的朝廷無論官職大小隻要用錢來作祟,那他們什麼枉法的事情也都能做出來。

    二人第一次出場是在林沖篇章,在林沖被高俅陷害發配滄州時,陸謙用十兩黃金讓二人半路把林沖解決了。在押解的途中二人也是耍足了惡趣味,不僅給林沖燙腳,還給他罵罵咧咧的穿破鞋。就在野豬林二人慾取林沖性命時魯智深及時出現,林沖才撿回一條性命。這兩個天殺之輩本就該死在魯智深的禪杖下,但林沖動了惻隱之心阻止了魯大師。在押送完林沖後二人回去交差,高俅得知林沖沒死大怒,但他又沒殺了二人,或許高俅也知道活罪比死罪更難受吧,於是將二人刺配至大名府。

    按道理講這兩個醬油角色至此就該領盒飯了,但施公偏不。梁中書覺得二人很機靈,於是留為己用,後來盧俊義被陷害刺配沙門島時又是二人去運送,收取李固的銀子後又故技重施(沒創意),在殺害盧俊義前燕青及時趕到,殺死二人,救得盧俊義。

    董超、薛霸所代表的是一群得了權力就賣乖,為了錢財不惜謀殺囚犯的翻反面人物,也正是有太多的這種人出現,才讓無數的人對官府失望,寧可淪落綠林也不願為朝廷效力。有意思的是,無論二人刺殺林沖還是盧俊義,在動手前都會說什麼“別怪我兄弟二人要殺你”啦,“我們也是受人之託啦”等脫罪之話。從這一細節可以看出二人在殺人前內心還是有所恐懼的,他們也知道即將殺害的並非必死之人,真是在錢2的誘惑下二人不得不這麼做。

    當然,最終惡人自有惡報,二人攜手共赴黃泉路了~

    所以要想完成任務得把人捆起來,你看飛雲浦就是最好的反例子…

  • 2 # 泊圖泊途

    二人做的實在“差強人意”,被高俅找個由頭髮配了,高俅再次展示了“權力”的私用。

    林沖並非絕對必死不可的人,只是高俅想把他弄死,或者真正想弄死他的人是陸謙。陸謙為了上位也是什麼都幹,認為“害了林沖性命,方能勾得他老婆和衙內在一處”。所以這倒黴主意是陸謙出的,高俅怕他兒子害相思病,所以和陸謙正好能沆瀣一氣。

    沒在公堂上殺死林沖也是因為高俅自知理虧,明的不行就玩陰的。陸謙買通董超、薛霸二人估計也是陸謙出的主意,高俅未必能直言這樣的話,基本是陸謙“體察上意”的結果。

    當此二賊失敗後,其實並沒被殺,這倆人乾的這種勾當不少,算是“老江湖”。可以推測是奸臣的“御用”黑手,使用得當,失誤了也沒必要殺掉,發配即可。

    其實他們二人也是瑟瑟發抖,但是找到了擋箭牌,那就是魯智深。

    高俅這個破落戶還是找個由頭將二人治罪,刺配北京,太尉還是非常任性的。梁中書看出二人泥腿子的潛質,收留下來。“原來這董,薛霸自從開封府做公人,押解林沖去滄州,路上害不得林沖,回來被高太尉尋事剌配北京。梁中書因見他兩個能幹,就留在留守司勾當。”

    此二賊後來接了殺害盧俊義的私活,正要行兇時,被燕青用弩箭射死。

  • 3 # 日記哥愛讀書

    董超薛霸兩個差役兵勇,押送過兩人,滄州林沖,沙門島魯義,而且受奸臣高俅李固密令蠱惑,使其中途將其殺害,拋屍荒野,成為虎豹豺狼口中美食,習武之人肉質筋道,虎狼必然津津樂道,但二人計劃一計未成,還差點丟了性命。

  • 4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不死的董超薛霸

      一滴水珠可以照見太陽的光輝,一對警察可以觀察宋代的興衰。這“一對警察”指的是董超、薛霸。

    董超、薛霸在《水滸傳》中是那種令人過目不忘、深惡痛絕的小人物。

    董薛二人在金聖嘆評點的七十回本里,從第七回出場到六十一回喪命,雖只露臉兩次,其影響卻貫穿全書。從野豬林到大名府,從豹子頭到玉麒麟,兩次使命,兩起事件,卻是一樣的陰狠邪惡,一樣的滅絕人性。可憐東京英雄、河北豪傑,一旦落入這兩個賊徒手中,縱使你英氣沖天,武功蓋世,也只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董薛二人在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窮兇極惡、狼心狗肺方面,的確難辨高低,不分軒輊,真可謂一丘之貉、一對壞蛋。

    因此,對於董薛二人,已經沒有必要從自然屬性上加以區分,只須把他們看作一組程式碼、一組符號,看作北宋時期司法黑暗的象徵,這就夠了。

    正是這兩個披著公安外衣的賊徒,憑仗著國家機器的權威,一筆不苟地書寫著北宋的腐敗,一筆不苟地書寫著專制的獸性。在以趙佶為班長,以蔡京、高俅、童貫為成員的領導班子治下,出現一些董超、薛霸之類的公務員是不可避免的。

    在專制社會的任何環節,公權力都會找到尋租機會。董薛二人的角色,類似於今日押解、轉移刑事犯人的刑事警察。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職業的選擇並無對錯之分。林盧冤案的始作俑者並非董薛二人,押解林盧到遠惡之地,都是上級差遣,這樣的使命並無大錯,錯的是董薛二人徇私枉法,謀財害命。

    在當時的社會中,處於權力頂峰的高太尉,處於權力中層的蔡知府,處於權力基礎的時知縣都是如此,在北宋的司法系統中,董薛二人只能算神經末梢。俗話說:“廟小妖風大,水淺王八多”。董薛二人雖然處於政權底層,卻具有不可替代的“現管”之便,也就有了生殺予奪的“臨機”之權。高太尉身居權力中樞,意欲謀害林沖,也只得指使心腹陸虞侯給董薛二人送上10兩金子,並承諾事成之後再送二人10兩。(第七回)押解盧俊義去沙門島,奪妻害主的前管家李固,沒有權力作後盾,只能在利益上給好處,首先送給每人一錠大銀,並許諾只要殺了盧俊義,再送上50兩蒜條金。(第六十一回)

    董薛二人的行徑,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其物慾,正是因為他們手中的水火棍——專制政權的國家權力象徵,才調動出了他們作為人類的靈魂深處最原始、最陰暗、最邪惡的因子。

    董薛二人在宋朝的官場上都是上不了檯面的小人物。他們雖然不是官,但也算作吏;雖然不是縣官,至少也是“現管”。名聞天下的武師,遠近馳名的富豪,一旦落在他們手裡,“英雄天下盡歸吾”的快感就會油然而生。

    英雄也有今日,豪傑又當如何,都成了他們砧板上的魚肉、竹籠中的鳥雀、猛獸的獵物,殘酷地侮辱他們,暴虐地折磨他們,才能滿足其平日只能仰望、只能流涎的自卑心理。技術含量不高的開水燙腳,先施於林,後施於盧,他們的痛苦呻吟,他們的艱難步履,他們的乞求陪情,他們的求生不得,都灌溉著、滋潤著這種邪惡的毒火,讓其感到滿足,讓其感到解氣,讓其感到平衡。

    漢初開國元勳絳侯周勃見疑入獄,出獄後感嘆道:“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史記》卷五十七)產生這種感受的恐怕也要加上親身體驗過的林沖和盧俊義。

    但凡這類歹徒或惡人,往往有著獨特的生存能力,兼備著狼與狗的兩種品性。先說其狼性。不論你是平民百姓還是英雄豪傑,只要犯在他手裡,就會成為其砧板肉、碗中食,喝斥、責罵、侮辱、摧殘,無所不用其極。在林盧面前,董薛二人充分暴露出狼性的一面,其陰狠、殘忍、惡毒、猙獰,無不登峰造極。無論你是八十萬禁軍教頭,還是河北三絕、北京首富,“龍游淺灘遭蝦戲,虎落平川被犬欺”,成了難以逃脫的歷史宿命!再說其狗性。

    大凡這種人,往往如同官家養的看門狗,見到高官,唯唯諾諾,獻媚邀寵;見到乞丐,狗仗人勢,狂吠不已。陸謙為害林沖,先約董薛密謀,雙方初次見面,陸謙自報家門,一聽是太尉心腹,董薛二人立刻象狗一樣,滿臉堆笑,諾諾連聲,連連以 “小人”自稱。他們謀害林沖,決不僅僅因為區區10兩金子,而是有了一個為權門效忠的絕好機會。

    金聖嘆曾在書中寫下這樣的批語:“最先上梁山者,林武師也;最後上梁山者,盧員外也。林武師,是董超、薛霸之所押解也;盧員外,又是董超、薛霸之所押解也。”由此可見,董薛二人對於這部書的特別意義。

    有人說,《水滸傳》是一部農民造反的書,有人說《水滸傳》是一部主張招安的書,我以為,《水滸傳》是一部揭露腐敗的書。

    北宋末年,經濟繁榮,文化昌盛,然而,從官方到民間,從高層到基層,從制度到精神,在這個“宣和盛世”裡,隱隱體現了一種末日來臨的墮落光景。林盧都屬“逼上梁山”,性質卻截然不同,林為官府所逼,盧為梁山所害。但在充軍的經歷上,卻都共同遭際了董超、薛霸兩個魔鬼。董薛二人作為專制政權的末梢,正是他們的為惡,才將林盧這類一流的英雄豪傑輸往梁山。對於朝廷,他們有過錯;對於民眾,他們有罪惡;對於梁山,他們還有功勞。這樣的看法自然會有異議。不過,董薛二人的兩次使命,無論如何,都為揭露北宋末年的腐敗提供了有力證據。

     

    古代小說也是文學,同樣源於生活,高於生活。從古代文學描寫的世道人心中,如能發現觀照現實的鏡子,未必都是壞事。這些年出現的監管物件因為“躲貓貓”、“喝開水”、“作惡夢”、“上廁所”等名義,在看守所或派出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否仍可看到董薛二人的影子?如謂董薛二人之謀害林沖,完全是執行高太尉的指令,作為執行者,二人情非得已,

    就董薛二人來說,謀害林沖有來自中央高層(殿帥府)的指示(儘管這指示超越了開封府的判決)而“情有可原”,那麼,謀害盧俊義則直接違背了梁中書的指示又作何解?我們說,董薛二人流年不利,野豬林害林沖因魯智深壞了好事,得罪了高太尉,換了單位;大名府郊野,碰上浪子燕青,害盧俊義不成,丟了小命。情節無法假設,假如再給董薛二人一次機會,相信這兩個賊徒仍會賊性不改,重操舊業,因為“佶京俅貫江山裡,超霸二公可少乎?”本來就是肯定陳述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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