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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鉛華

    小說和劇本都是以一些故事為基準來進行的文學創作,我在出版社工作,接觸不少小說和劇本,透過分析,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梳理區分故事的主線、副線。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小說屬於文字閱讀性的文學作品,是需要明朗的主線發展,輔之以輕量的副線。主線可以唯一,也可以併線,但都要是表達一個終極的目的。這就好比,周潤發和成龍不可能同時出演一部電影,因為兩者都有強大的主角光環,都有很大的影響力,所以雙主角的故事不好編排。

    而劇本不同,劇本講究的是多線發展,達到一個終極目的,這才能增加其戲劇性,意思是增加副線的重要性,使其發展成主線,多個主線並行。這就好比一部電影,主演有好多,但是最終會突顯一個主角,比如《投名狀》,李連杰、劉德華、金城武都是主角,但突出表現的只是李連杰的利慾。

    小說和劇本的區分。

    小說偏重於文學,劇本偏重於表現。兩者的目的不同,由此,兩者的側重就不同。側重不同,也表現在文字的敘述不同,小說肯定偏向人物心理、故事敘述、對話技巧等,而劇本則偏重於人物動作、人物表情、對話語氣等。兩者也有相同的地方,比如景物描寫、環境佈置、人物著裝、人物對話內容等。所以兩者有側重,也有相同的部分。

    我們常見的小說與小說改編的劇本,大體都是根據以上來區分的。我最近剛好負責一本小說和一本劇本,小說就是副線寫得太詳細,導致拖累了主線的發展。讀完之後,只感覺體系龐雜,和作者給的內容簡介相符的東西太少,作者60多萬字的稿子,被我刪改到20多萬字。

    而劇本是來自於西影廠的,全篇都是人物對話,沒有任何的人物心理分析、環境佈置描寫,我打回作者修改了。否則以此為藍本編排話劇、排演電影,讓演員如何表達劇本的內容,或者表達作者想表達的意思?

  • 2 # 忘憂蘋

    眾所周知,應該肯定的一點,就是小說和劇本都離不開故事情節。以自己曾寫作《春色宜人》的粗淺感受,由於文學作品(除歷史題材外)可以虛構,同樣的故事,就看你喜歡哪種體裁,不僅可以寫為小說、劇本,同時還可以寫為詩歌或者散文。當然,不難想象,這需要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蘊、文學修養和題煉主題的高度概括能力。寫作者都知道,小說是透過一定的故事情節和矛盾衝突反映社會生活,展示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徵的語言敘事性體裁,它的優勢是可以運用各種敘述方式和表現方法,廣泛反映人類生活和社會環境的各個方面,在時間、空間上,有極大靈活性。突出的是敘述記憶想象閱讀效果。劇本則要求篇幅、人物和場景高度集中,以適應舞臺條件和演出要求,矛盾衝突要強烈且集中,矛盾的展開要快速而層次有序,節奏緊湊步步升級推向高潮,處處扣人心絃。突出的是視覺和聽覺觀賞效果。兩者都是反映生活塑造人物,目的相同,只表現方式各異。不過,前者可由作者單獨完成,後者則需導演、演員、舞臺美術、音樂等藝術工作者共同創造完成。所以說,要回答怎樣認定一個故事是否適宜寫成小說和劇本,這要因作者個人認定而認定,因喜歡而喜歡。比如《紅樓夢》,戲劇家可以改編成劇本,詩人可以改編成敘事詩(如紅樓夢子弟篇),電視編劇可以改編為電視劇。所以,因作品允許虛構,無論何種體裁,故事情節都能得以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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