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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洛杉磯科比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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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悟空呵呵
第一是想要獲得交易否決權的條件非常苛刻。
當然,米羅蒂奇屬於特例,但是一般來說基本上全都是非常有成就的球員,一隊的老大聯盟的超級巨星才會獲得如此高的殊榮。
當然,即便是庫裡也沒有獲得交易否決權,甚至沒有獲得球員選項!
以前的交易否決權可能就是對於球員地位的肯定和一種褒獎,但是伴隨著聯盟越來越商業化!
鄧肯諾維斯基就像球員和球隊深厚感情的球員越來越少,幾乎可以稱之為童話,而交易否決權也在安東尼的利用下,讓所有人醒悟!
原來交易否決權對於球隊的影響力有這麼大?
安東尼幾乎用自己的交易否決權,在尼克斯球隊的喉嚨中放了一根刺,所有人都覺得原來交易手訣全能讓球員制約球隊到如此境地!
所以才會有上賽季,騎士發生動盪吉爾伯特表示不會再給勒布朗交易否決權的言論!
更是格里芬剛剛簽下合同,就是因為沒有交易否決權而被直接交易到活塞隊,而無法為自己的命運做出抗爭,庫裡也對此發表了自己的言論!
萊昂納德表示自己想去洛杉磯湖人隊,就是因為沒有交易否決權,不能自己決定去哪支球隊!
所以整個聯盟無論是球員還是球隊。
都十分看重交易否決權,球隊不會輕易給球員不會輕易放棄,所以我覺得以後交易否決權回越來越珍貴,越來越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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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風幾度開
首先要確定什麼是交易否決權:交易否決權,球員當時持有的合同,是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麼他便擁有 交易否決權,未經他的同意,球隊無權將他交易。。。
其次,一名球員想要得到交易否決權最基礎的要求就是:在NBA至少打了8個賽季;簽約球隊效力至少4個賽季,這個基本上很多球員都可以達到。
從而得知為什麼在NBA歷史上很多球員怎麼沒有這個特權呢?如現役庫裡,杜蘭特等等..都沒有在合同中有過交易否決權,因為交易否決權多全員來說就太有用了,不過一般的全員是得不到這樣的待遇,一般是球隊對這個全員貢獻的一種肯定。具體是這樣的當這個有交易否決權的球員涉及到交易的時候如果交易的球隊不是這個全員想去的球隊的話,這個球員可以不去那麼這個交易也就不能成交。只有交易他的球隊是他想去的球隊才能進行,否則的話球隊相當於不能交易他。
其次現在NBA聯盟打出一點名堂就索要大合同,其次抱團風氣,球星各種和球隊鬧矛盾,怎麼讓球隊對球員的信任?如杜蘭特,倫納德..都是很有機會獲得交易否決權,可是投敵..和球隊有矛盾,而且還有傷病,競技水平的下滑年齡等等很多因素,比如安東尼..球隊也賭不起,綜合各種原因大體就是這樣。
再看看獲得交易否決權的人,那個不是球隊的靈魂,是值得的,比如科比,鄧肯,司機,終老一城,是球隊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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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否決權——不可交易條款(no-traded clause,簡稱NTC)簡單理解就是一票否決權,擁有前提是進入聯盟8年以上,並且在同一支球隊效力4年以上,才有資格擁有交易否決權。由此可見,米羅蒂奇的交易否決權和上述的霸王條款並不是一個性質的東西。有興趣的球迷可以瞭解一下。不少球迷知道交易否決權是因為科比。
2007年科比一度要離開湖人,科比和管理蹭的關係當時到了上談判桌的地步,傑裡巴斯給出一份潛在的下家名單,然後警告科比說,我會把你交易到一支不在名單內的球隊——底特律活塞。為了得到科比活塞開出了包含漢密爾頓,阿米爾約翰遜以及未來選秀權在內的報價。然後科比利用交易否決權表明拒絕的態度。隨後一次是公牛,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換取科比,只要湖人點頭,但是問題來了,這樣公牛就剩一副軀殼,這樣去公牛還是留在湖人沒有什麼兩樣,科比再次利用了交易否決權。
交易否決權的一票否決的威力,對於球隊管理層來說會超出自己的控制範圍,所以在滿足基本條件後,除非你足夠偉大才有可能擁有交易否決權。
其實,對交易否決權體會最深刻的是格里芬。這位五屆全明星球員,在和快船簽下一份5年1.72億的合同時,本來有機會加上交易否決權。但是,不知道出於自信還是其他原因並沒有要求籤訂交易否決權。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簽訂合同七個月後,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球隊交易到活塞。本人知道交易後一度蒙圈。
目前現役真正擁有交易否決權的只有詹姆斯,安東尼和諾維茨基。強大如庫裡,杜蘭特,暫時還沒有獲得。威少因為提前續約,還有合同未執行完,不滿足八年的條件,所以新的肥約並也沒有交易否決權。足以看到交易否決權的稀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