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茗茶江南

    2019年不用交新農合。

    以後交不交,等政策規定,不是永遠不要交新農合。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民政優扶物件四類人不交新農合,由政府代交,享受新醫保有關待遇。

    原因是落實國家有關健康扶貧政策的規定。

  • 2 # 岷州小強

    謝邀,國家釋出了《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內容提出將在2019年全國統一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並且提出2018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提高40元,達到每人每年220元,標準提高的40元中有20元將用於大病保險.

    而針對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低保貧困戶,低保類別不同,補助標準也不同

    一類低保、五保全免,不需要繳費,村上直接上報名單,然後打印發票;

    二類、三類、四類低保及貧困戶先交後補,具體補助標準為二類150元/人、三類90元/人、四類70元/人,貧困戶50元/人,也就是說這些人先按照220元/人繳費,然後財政再把各自的新農合補助打到各自的一折通上面。

    除了一類低保,其他型別低保和貧困戶都要先繳費,不然就沒有發票,看病也沒辦法報銷。

    編輯

  • 3 # 蝦溪蝦米

    低保戶以及貧困戶的評定,有它特定的標準和方式,與農村合作醫療的繳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還請農民朋友注意把這二者區別開來。

    在農村,不論是不是貧困戶和低保戶,還是是一般農戶(意即非貧非低戶),合作醫療的繳納都是在政府的倡導下,由國家交大頭,農戶個人交小頭這樣一種繳費機制,比如,2019年的農合交費為220元/人,而由國家給我們農戶代繳的費用達到460元/人,在參保農戶的個人帳戶上的金額是680元/人。

    貧困戶和低保戶如果不繳納合作醫療費,在患病住院時是不可享受先診療先住院後結算的優惠的,報銷比例也不會相應提高10%的優待。

    由於新農合的繳費標準不是全國統一的,所以,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有些地方,是貧困戶和低保戶的,規定是必須參保農村合作醫療,否則會取消貧困戶的資格。

    總之,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積極參與新農合的繳納是大有好處的。否則,萬一身體不好患病了,後悔是沒有用的。

  • 4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實際上我己經回答過這個問題了,即然題主變了個角度又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再簡單回答一下。

    1、政府代繳參保金的法規依據

    醫療救助,老百姓己經約定俗成地稱之為大病救助。《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在第五章醫療救助中規定,醫療救助採取下列方式:

    2)對救助物件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付費用,給予補助。通俗地說:醫療救助是專門用於給救助物件再一次報銷自付費用的專項資金,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於弱勢群體最大程度的關懷和照顧。這是醫療救助資金的第二大用途:補助救助物件的自付醫療費用。

    《辦法》中規定:醫療救助資金的救助物件包括三類人,分別為: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在全國大規模開展扶貧攻堅情況下,各地增加了又一類救助物件:貧困戶。這樣一來,醫療救助資金的真正救助物件包括四類人,即:低保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貧困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很清楚,前三類人員均為特殊的弱勢群體,最後一類做為政策法規的兜底條款,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具體情況做出決定,適當地增加人員類別,打一下政策的擦邊球,但不是重點的照顧物件。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概括一下:醫療救助是為弱勢群體設計的專門的醫療補助資金,有兩個使用方向:政府資助弱勢群體代繳參保金,讓他們全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對住院治療己經正常報銷的自付的大額醫療費用給予再一次報銷。也就是說:參加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不是弱勢群體的居民,不能享受醫療救助的資金補助。

    二、關於一些概念的說明

    題主的問題中,有低保貧困戶的說法。其實這是一種很不正規的說法。它混淆了社會救助政策和扶貧開發政策,把兩者混為一談。關於貧困戶,目前能見到的說法很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扶貧戶、貧困戶等等,不論怎麼說,都指向一個目標,扶貧政策中確定的幫扶物件。

    在目前,社會救助政策和扶貧政策同時執行,這兩者之間即有一定的聯絡,又有一定的區別,很多人搞不清楚,造成很大的混亂。總體上說: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屬於社會救助政策範圍,只關注日常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貧困戶,屬於扶貧政策範圍,它要求幫扶物件在生活有保障的同時,還要能脫貧致富奔小康,政策目標是完全不同的。

    在強調社會救助政策和扶貧政策有效銜接大背景下,兩項政策確定的物件往往是大量交叉重合的,即: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大多同時是貧困戶;貧困戶中又包括大量的特困供養人員、低保戶。但現實生活中,有些物件確實有一定的區別。這就是現實情況。

    另外,題主提到了合作醫療,這裡明確一下。它屬於醫療保險範疇。原來,按政策本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即新農合)適用於農村居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城鎮居民醫保)適用於城鎮無業居民,做為兩個險種各自獨立執行,客觀上人為地造成城鄉差別。2016年元月,國務院決定整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即城鄉居民醫保),實現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完全統一。由此,前兩個險種己經被徹底廢除,不宜再繼續使用。

    三、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還用交合作醫療嗎?為什麼?

    從以上介紹中還可以明顯地看出:醫療救助制度是一項幫助解決弱勢群體醫療費用的政策規定,國家政策只規定了大的制度框架,具體的政策細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當地人民生活水平、政府財政負擔能力綜合考慮,做出詳細的規定,並公佈實施。因此,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財政狀況,各個地方政府對政府資助弱勢群體代繳城鄉居民醫保參保金的比例是有很大區別的,不可能做到全國範圍內的整齊劃一。說到底:地方政府有錢一切事情好辦,財政狀況不好,只能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至於說各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貧困戶家庭的政府代繳參保金的具體金額或比例,只能諮詢當地醫療保障局了,一切以當地政府的決定為準。原因很簡單:在遵守國家大的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政策落地時的細節問題,由地方政府在國家授權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決定。

  • 5 # 甘肅清水大小事

    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還用交合作醫療嗎?為什麼?

    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是需要繳納(合作醫療現在統稱)基本醫療保險的,只不過對於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等特殊困難群體,國家是有代繳政策的,費用是由政府出,特殊困難群眾自己不掏費用。

    今年,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額度是多少,現在還沒有具體的檔案通知,按照去年的政策來說,我們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是每人220元,一般群眾就是按照這個標準繳費的。對於特殊困群體,具體的減免政策是一、二類低保戶、計生兩戶(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五保戶是按照家庭成員,由政府全額代繳費用,一、二級殘疾、優撫對像按照單人全額代繳,對三、四類低保戶、建檔立卡戶是按照家庭成員,人均代繳50元。

    按照去年的政策,今年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農村特困家庭還是會有減免政策的,具體減免多好,現在就不得而知了。總之,不管那一年,對於農戶來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是一件利己的事情,而對於低保戶、低保貧困戶來說,更是如此。而對於低保戶、低保貧困戶來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還是需要繳納的,即使減免的部分,也是由政府出資代繳,並不是不繳費,如果不在減免的範圍,這個費用還是需要自己繳納。當然,基本醫療保險是採取自願原則的,不繳費就意味著沒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就醫費用是無法報銷的。

  • 6 # 湖北大老方

    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還用交合作醫療嗎?為什麼?

    題主你好!在這個問題上,不要把低保戶和低保貧困戶的性質搞混了。當年在實行精準扶貧,評定貧困戶時,就包含了五保和低保以及一般戶。一般戶的貧困戶是指純貧困戶,低保貧困戶是指貧困戶中含有低保戶的貧困戶,所以兩者都區分在於含沒含低保或者是五保,凡是低保戶,五保戶都必須納入貧困戶,根本不存在低保戶沒有被納入貧困戶的問題。

    去年,政府為了從各個方面,各個領域幫助貧困戶減壓,在收取220一個人的合作醫療時,凡是貧困戶(這裡就包含了低保五保)每人只交100元,政府承擔120元。但是今年貧困戶的合作醫療到底交不交,交多少,我們不可妄議,不可猜測,只能這樣說今年貧困戶交合作醫療,不會比去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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