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笑看瘋人

    為什麼說“雲聯惠”這類“消費全返”是傳銷騙局

    先認識什麼是傳銷

    如果有人向你宣傳這樣一個專案:

    1.說這個專案投資有很高的回報

    2.交錢後就可以去拉(發展)別人做下線

    3.拉人下線就有很高的獎勵(回扣)、下線再去拉下線來,自己也有獎勵。

    我想,根據上面三點,很多人都會說,這不是傳銷嗎? 沒錯,這就是傳銷,實際上,所有的傳銷都可以理解為 一個編造的賺錢專案(幌子)”+“交入門費+“拉人有獎勵(組成層級)” “編造的賺錢專案”只是幌子,可以在不斷的變化更新,但“交入門費+“拉人有獎勵(組成層級)”的本質特徵及“精髓”則是不變的。

    就比如: 1.說做保健器械能健身又能賺錢,交錢加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中國第一個傳銷-#爽安康搖擺機# 傳銷)

    2.說做保健品很賺錢,交錢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 #亮碧思# 傳銷)

    3.說點廣告就可以賺大錢,交錢加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 #世界通# 傳銷)

    4.說玩虛擬幣能賺大錢,交錢加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FINNCIT#I 、#MBI#傳銷)

    5.說做“連鎖消售”很賺錢,交錢加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1040#傳銷)

    6.說做“說某某課程”很有用,交錢聽課也能賺錢,交錢入後就可以去發展別人來做,拉人有獎勵,拉的人再去拉人也有獎勵.....(這就是 #教練技術# 培訓傳銷) ......

    為什麼國家會出臺《禁止傳銷條例》禁止一定傳銷?

    這是因為傳銷的本質是騙局、龐氏騙局,實際上是組織者和先入者爪分後進入(包括加單的人)的錢,最終都因為拉入的人無法持續倍增而崩盤,造成金字塔底層巨量參與者血本歸,對家庭、社會造成巨大傷害,這是眾多血淋淋的案件一再證明的必須結局。 傳銷的真實寫照:層層吸下層的血 拉不到足夠下線,最下層血被吸乾(俗話說就是血本無歸) 為什麼都說傳銷是靠拉人頭髮展? 因為拉不到新的人加入,或拉的人交的錢跟不上提現的需要就崩盤。

    假如雲聯惠現在有300萬會員,每人投了1萬共計300億進雲聯惠,現在停止拉人了,這300萬人還能賺錢嗎?有人說“生命不息消費不止”,只要這300萬人不斷地消費,就能不斷地賺錢。問題是,賺的錢都是你口袋裡的錢!當這300萬人都“賺”回2萬的時候,這300萬人必須先從他們口袋裡各掏出12.5萬買商品(其中的16%=2萬交給平臺),平臺才能拿出錢給這300萬人每人返還2萬塊(還不算平臺要賺的)。

    不拉人的情況就是:當你要“賺”2萬塊,你口袋裡先空掉12.5萬塊,當這2萬塊返回來時,實際上,你的口袋還空10.5萬塊。 正常的商業經營活動,只要消費者能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數量就算不增加也不會崩盤,就像電信、電力、自來水公司,消費者的數量早就達上限了,基本不會增加了,但這些公司卻可以持續地賺錢。因為正常的商業活動,消費者加入是“送”錢來的,不是“賺”錢來的。 而云聯惠這樣的消費返利來臺,“消費者”進來是“搶”錢來的,交1塊錢進場就要搶走7、8塊.不拉人頭交錢進來,怎麼能有那麼多錢來搶?!

    消費全返實際上是披著“消費”外衣的“傳銷騙局”

    首先,消費全返本質上是一種投資。“消費”的目的不是為了消費,而是為了賺錢,是衝著賺錢來的。

    其次,消費返利商城上的商品普遍較貴,貴出來的部分基本上近似或遠高於交給平臺的百分比。不少媒體報道過,雲聯惠等消費返利商城上的商品,普遍要比官方或某寶網上的貴百分之十幾以上,如筆者隨機抽了華為玩7X對比,確實是比天貓的貴了20%,而交16%給雲聯惠後,商家依然還比某貓商城多賺4%。

    再次,消費全返平臺所宣稱的贏利來源根本不存在或遠遠無法支撐起這麼高的回報。 消費全返平臺對於如何賺錢基本上說法出乎意料的一致:會員費、代理費、原始股、網站廣告費、大資料、上市等。會員費、代理費、原始股均要加倍返回去,廣告、大資料、上市更加根本不存在。事實證明目前這些均根本不存在贏利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先入的賺後入的,即折東牆西牆、借舊還新,即龐氏騙局。

    綜合以上分析,消費全返可以這樣理解為:每在平臺以上購物,就交一次錢給平臺,平臺宣稱數年至二十幾年內返回數倍的回報(宣稱這個專案投資有會有很高的回報)。前提是要交會員費,交會員費後就可去“分享”別人來加入(交錢後就可以去拉人做下線),發展別人加入有獎勵(發展人做下線就會有很高的獎勵,下線再去拉下下線來,自己也有獎勵)。

    實際上,消費返利拋開“消費”部分,其他不變,只保留“投資”,一樣可以做到現在的效果(只不過過於赤裸裸罷了): 以雲聯惠為例:雲聯惠平臺上每消費一次就交16%的貨款給平臺,平臺天返回0.05%,25年內返回116%即7.25倍。發展別人進來有獎勵.... 去除“消費”部分就是:交99.9元和999元后,就可成為金鑽和鉑鑽)會員費成為“會員”後,就可以隨時交錢給平臺,交錢後,每交一次每天就返交的錢的0.05%,連返25年共返加7.25倍。同時發展別人進來有獎勵,會員級別越高,享受的許可權越高,只能能源源地成倍地拉人加入,裡面的人就可以不斷地賺錢,只要每天加入的人交的錢多於提現的人,這個盤就可以玩下去(直到拉的人跟不上提現的那一天)...跟現在的消費全返的結果別無二致。

    不交會員費不能拉人 沒有了“消費”這個幌子,實際上就跟人際網路傳銷一回事了,這就顯得赤裸裸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傳銷。 漢壽、濱州、隴南、犍為對當地的雲聯惠進行查處,認定的罪名正是”涉嫌傳銷“,這也印證了以上的分析。

    附:傳銷知識(《禁止傳銷條例》):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非法集資 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漫威的反派中滅霸真的最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