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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爾袞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十四子,生於明萬曆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1612年11月17日),為太宗皇太極異母弟。據說多爾袞相貌最像其父,深得父親喜愛,努爾哈赤曾有意將其作為自己的汗位繼承人。但是,當1626年努爾哈赤去世時,多爾袞的母親大妃烏喇納拉氏被逼殉死,不滿十五歲的多爾袞當然無力爭奪汗位。在皇太極時期,年輕的多爾袞作戰勇敢機智,很快以其卓越的戰功、出眾的才幹和對兄長皇太極的忠心,超越幾位兄長,被封為睿親王,領正白旗,參決軍國大事,並娶了莊妃的妹妹為妻。   當皇太極去世以後,再次出現皇位之爭時,很快就形成了多爾袞與皇太極長子肅親王豪格兩派的嚴重對立。雙方都握有重兵,多爾袞有兩白旗的支援,豪格則有兩黃旗的擁護,一時間劍拔弩張,各不相讓。但是雙方又各有顧忌,一旦刀兵相見,血濺朝堂,誰也沒有必勝的把握。最後,在五大臣會議上,多爾袞審時度勢,拒絕了擁戴者對自己的推薦,提出由皇太極第九子年幼的福臨繼位,由他和鄭親王濟爾哈朗共同輔政。此議得到各方認可,既然立的是先帝之子,兩黃旗大臣也無話可說,於是諸王大臣盟誓效忠,從而避免了在明亡前夕的關鍵時刻清王朝內部的分裂和相互殘殺。多爾袞雖然沒有當上皇帝,但卻在粉碎政敵豪格皇帝夢的同時,大大強化了自己的權利和地位,成為清王朝的實際統治者。   幾個月後,多爾袞敏銳地抓住時機,接受明朝山海關總兵吳三桂的請求,親率大軍入關,擊敗剛剛推翻明王朝的李自成農民起義軍,一舉佔領北京。順治元年(1644)九月,奉迎兩宮皇太后和幼帝福臨入京,定鼎中原,實現了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夢寐以求的夙願。在分兵南下繼續征戰的同時,他又取法於前明,制定各種內外製度。多爾袞總攬朝綱,盡心王事,在明清王朝更替的歷史中起了重要作用,其權勢越來越大,地位也越來越高,稱號由“叔父攝政王”進為“皇叔父攝政王”,直至“皇父攝政王”,等於就是太上皇了。不過,多爾袞還是清醒的,他時時告誡諸王大臣不可諂媚自己而不尊朝廷,不盡忠皇上。   然而,功高天下的多爾袞並不長壽。順治七年(1650)十一月,多爾袞出獵塞外,於十二月初九日(1650年12月31日)病死於喀喇城(今河北灤平),年僅三十九歲。靈柩回京時,順治皇帝親率諸王大臣出城跪迎。順治釋出哀詔,追懷其功德:“昔太宗文皇帝升遐之時,諸王群臣擁戴皇父攝政王。我皇父攝政王堅持推讓,扶立朕躬。又平定中原,混一天下,至德豐功,千古無兩。不幸於順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戌時以疾上賓,朕心摧痛,率土銜哀,中外喪儀,合依帝禮。”接著,又追尊多爾袞為“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廟號成宗。追封其元妃為“義皇后”,夫婦一同升�y太廟祭享,即視同一位真正的皇帝,極具哀榮。   但是,當年帝位之爭造成的矛盾在壓抑多年後終於爆發了。多爾袞當政時,威信自專,對待政敵豪格不公,於順治五年(1648)將其迫害致死,對當初反對過自己的兩黃旗大臣打擊壓制,致使一些人對多爾袞極為憤恨,卻只能忍氣吞聲。現在多爾袞一死,他們翻身的機會就來了。順治八年(1651)二月,有人揭發多爾袞生前曾制有八補黃袍等物,於是諸王大臣群起攻擊,稱多爾袞專擅,有謀逆之心。剛剛親政的順治馬上下詔,將多爾袞削爵,撤出宗廟,開除宗室,追奪所有封典,籍沒家產人口入官,其養子多爾博歸宗(多爾袞無子,撫其弟多鐸子多爾博為嗣),更有甚者,還將多爾袞陵墓平毀,鞭屍示眾,並砍掉腦袋。短短兩個多月內,多爾袞的名譽有了天壤之別。   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在沉冤一百多年以後,多爾袞才得到徹底平反昭雪。乾隆皇帝專門釋出詔諭,肯定多爾袞首先統兵入關,“撫定疆陲,一切創制規模皆所經畫。尋即迎世祖車駕入都,定國開基,成一統之業,厥功最著”,並稱每覽《實錄》中所載其言行,“未嘗不為之墜淚,則王之立心行事,實能篤忠藎、感厚恩,深明君臣大義,尤為史冊所罕覯”,斷然否定了多爾袞有謀逆之心,“實為宵小奸謀,構成冤獄”。因此,下令將多爾袞復還睿親王封號,並追諡為“忠”,補入玉牒,仍令多爾博一支承嗣。多爾袞作為非常時期的一位非常人物,其生前身後的非常際遇終告了結。   這一故事中的兩位主人公境遇既然如此,太后下嫁之說顯然難以成立了。如果孝莊確實曾下嫁多爾袞為妻,無論是與多爾袞兩情相悅而自願下嫁,抑或是出於籠絡多爾袞以保護順治而勉強委身,都難以出現多爾袞屍骨未寒即遭陷害清算的結局,因為批倒批臭多爾袞,對於孝莊和順治母子的名譽尊嚴都大有損害,相反,繼續維護多爾袞的名譽,才是孝莊和順治有利的選擇。   幾十年來,不少歷史學者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嚴肅的研究和考證。著名清史學家孟森先生首先駁難,在其《太后下嫁考實》一文中對下嫁之據辯駁甚力,指出不僅下嫁為虛,甚至兩人連同居關係都不存在。繼其後者,仍不斷有人撰文,否定者有之,肯定者有之,或認為雖無下嫁之名,至少有同居之實,觀點仍難以統一。推原其故,在於現有證據之不足,以及各人解讀之不同。   野史中所載的大婚恩詔,顯為文學筆法,繫好事者杜撰,自不足信。也有人聲稱,清末宣統之際在內閣大庫檢得過太后下嫁詔書,但卻無人佐證其事,現存清代檔案早已經過整理,迄未發現這一詔書,所言亦難以為據。   張煌言確實寫了那首《建夷宮詞》,但不能奉為信史。張煌言本為抗清名將,後來兵敗被俘,誓不降清,慘遭殺害,他的許多詩文都是表明反清復明志向的。或許,順治七年正月,多爾袞娶了其侄婦肅親王豪格之妻也姓博爾濟吉特氏,與兩宮皇太后同姓,而且是孝莊的妹妹,以訛傳訛,張煌言聽說後,就信手寫入詩中,甚至有意加以歪曲,藉以譏諷貶斥清宮沒有倫理道德,也未可知。   傳聞的依據之一是多爾袞“皇父攝政王”之稱號――多爾袞既非皇帝,又不是皇帝之父,既稱“皇父”,則必然是娶了皇帝的母親。其實,多爾袞的稱號,是一步步抬高的。順治元年(1644)十月,即順治帝被迎入北京再次舉行登基大典後,多爾袞因功被封為“叔父攝政王”,共同輔政的鄭親王濟爾哈朗被封為“輔政叔王”,自然低了一格。順治二年(1645)五月,有個御史趙開心疏稱多爾袞以皇叔之親而兼攝政王之尊,儀制宜定,“稱號必須正名”,他說原來的“叔父攝政王”不妥,“夫叔父,為皇上叔父,惟皇上得而稱之。若臣庶皆呼,則尊卑無異矣,”建議正名為“皇叔父攝政王”,經禮部等議定批准。到了順治五年(1647)十一月,以南郊禮成,頒佈恩詔大赦天下,第一條即稱“叔父攝政王治安天下,有大勳勞,宜增加殊禮,以崇功德”。經部院大臣集體討論,多爾袞的稱號定為“皇父攝政王”。自此,直到多爾袞病逝,清政府的公文中都是這樣稱呼的,現存清代檔案可為確證,而且據北韓李朝《實錄》記載,順治六年(1648)二月接到的清朝諮文中已稱“皇父攝政王”。從時間上看,這一稱號的確定,比傳聞太后下嫁的時間早了一年多,因為多爾袞的妻子是順治六年十二月去世的,傳說下嫁是在順治七年初。顯然,“皇父攝政王”之稱號實為崇顯表彰其功德,沿用古代國君尊稱臣下“尚父”(周武王稱姜子牙)、“仲父”(齊桓公稱管仲)、“相父”(蜀漢後主劉禪稱諸葛亮)之遺意而已,絕非多爾袞真的做了順治小皇帝的繼父。   持下嫁說者,多舉清人蔣良騏《東華錄》所載當初給多爾袞定罪時有“又親到皇宮內院”一語,認為實屬曖昧,有穢亂宮廷之嫌。然而這句話的上下原文為“自稱皇父攝政王,又親到皇宮內院,以太宗文皇帝之位原系奪立以挾制皇上”,文意非常清楚,說多爾袞曾親到皇宮內院向人發牢騷,稱太宗皇太極得位不正,自然順治繼位亦不正,以此要挾順治小皇帝,這是多爾袞的一條重要罪狀。無論這一指控是否屬實(指責多爾袞“自稱皇父攝政王”一條,已非事實),“親到皇宮內院”一語只是指出多爾袞說太宗得位不正的地點和物件,將其單獨抽出作為多爾袞曾穢亂宮廷甚至作為太后下嫁的證據,顯然是斷章取義,沒有任何說服力。   太后下嫁之說流傳很廣,但在清代檔案和典籍中卻沒有任何記載。有人認為,那是因為後來清朝統治者覺得這件事不光彩,於是銷燬了有關檔案,刪改了史籍中的記錄。這種推斷也頗為牽強,因為我們在當時北韓李朝的《實錄》中同樣也找不到“太后下嫁”的任何記載。如果太后下嫁是公開的,並曾頒佈恩赦詔明告天下,那當然會頒詔給北韓,北韓《實錄》中肯定會收錄,或有所記載與議論。即使這件事是秘密的,每年幾批來華進貢、謝恩及陳奏的北韓使臣也會得之街談巷議,因為在明清鼎革的非常時期,這些北韓使節都負有多方收集各種情報的任務,回國後要向國王報告,其《實錄》中載清朝之事甚詳,就是這樣得來的。在清初很長一段時期,北韓看不起清朝,認為他們是未開化的夷人,而且對清朝懷有敵意,在其《實錄》中常見對清朝的不滿和蔑稱,在公開場合奉清朝正朔,但其官員告身等內部檔案卻只署年月而不書年號。如果太后下嫁實有其事,北韓當然不會為清朝隱諱,必然載之史冊,事後也不必有刪削之舉。   總之,太后下嫁這樁疑案流傳雖廣,卻無任何的證據。但是作為人們的茶餘談資,或是文學作品的絕佳素材,它還會一直流傳下去。   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即使貴為國母皇太后,也不免為流言非議。孝莊九泉有知,她會做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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