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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渺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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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凡飛孤
二十年前的戀人來找你,你會見她嗎?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就是見與不見的問題,而實際真要遇到此事,操作起來是受多種因素影響的。
不是你想見就能見的。你得考慮現在身邊人的感受,也得知道對方為什麼要見你,還得問問自己心裡還有不有那個人!
如果心裡沒有那個人了,但這麼多年過去,肯定有要見一見的慾望,這時候你必須得身邊人的同意。
絕不能為一個無關緊要的人來傷害你的伴侶!
如果你心裡還有那個人,而那個來找你的目的又不純,這時候就是個難題了!
不管你有多麼想見都不能去見。一旦見面,事情會變得不可收拾。
其實我就親身歷過此事。
那是在結婚五年後,有一天前女友打來電話要求跟我見面。說實話我是真想見她,都沒想過她有什麼目的,也沒考慮她已婚還是未婚!反正就是想見她。
當時接電話時,老婆身邊,而且她已經猜到是誰的電話,因為婚前跟她提過。但我沒當她面答應見前女友,支支吾吾掛電話。老婆很平靜的裝傻。
到了晚上,我正尋思怎樣瞞著老婆去見她,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男的電話,他說他是前女友男朋友,然後結束通話電話!
我一頭霧水不知所措的時候,一回頭髮現老婆在身後哈哈大笑。
原來,這狡猾的東東趁我下午出去時,冒充我妹給前女友回撥了電話,說我的婚姻不是很幸福,說我現在心裡還直有她什麼的。
然後,前女友興奮的談起了我跟她的過去。
然後,老婆居然幫我約定了見面時間和地點!
老婆說,當我前女友沉浸在幸福的憧憬中時,她話鋒轉:‘’對不起,某某,我騙你,我不是他妹,我是他老婆,我們孩子都三歲了。‘’
說到這裡,我嚇出身冷汗!
你說,我要是去見她,老婆會怎樣處置我?
我要是去見她,她又想要得到怎樣的結果呢?
所以說,人有時候是身不由己的,不是你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也不是你去做了就一定比沒去做好!
所以,我覺得二十年前的戀人來找你,見還是不見?
因人而異,弄清狀況再作決定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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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非魚
當機立斷表明觀點:見。
20年前的戀人突然出現,只要不是當初因愛生恨,不是咬牙切齒,不是對他毫無感情,那麼見一下又何妨?
何況還是因為當初聯絡方式不方便而斷了,說明感情還在,有一份美好在心裡。
20年了,難道還會發生什麼嗎?如果真的要發生,就會因為這次的不見而消失嗎?
心中的美好和悸動,會因為不見而後悔,之後會加倍的想念,不如見了,也許所有的幻想都破滅了。因為很多事情,會在想象中變得無比美好,一旦見光,就死了。
心中坦蕩蕩,想見就見。就算是普通朋友,許久不聯絡,也會見面,何必一定要給自己扣上那個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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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帶著我老公一起去見他。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分開了,我現在有我自己的家庭,他的忽然出現,忽然聯絡,我有必要告知我的老公。
和你柴米油鹽生活在一起的是你的愛人,和你共度餘生一起贍養老人,撫養孩子的還是你的愛人,不是你的初戀。
初戀再怎麼美好,怎麼難以忘懷,那也只能放在心底,用來懷念的,而不是用來讓愛人心理不舒服的。
見了又怎樣?
舊情復燃還是徹底死心?
想想結果,我覺得真的沒有必要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