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百望呼叫

    餐飲費入賬時可以分為這幾類,僅供大家參考:

    1、業務招待費;

    2、差旅費;

    3、職工福利費;

    4、職工教育經費;

    5、會議費;

    6、董事會會費;

    7、業務宣傳費;

    8、影視成本。

    上述1-2指為經營業務招待客戶發生的餐費,員工出差途中符合標準的餐費。

    3-4都與員工有關,員工間中聚餐、午餐費,加班費,職工培訓時合乎規定的餐費;

    5-7都是各種會費,會議舉辦期間的餐飲費。

    8特殊行業的拍攝過程中的劇中的餐費。

  • 2 # 大智會計師辦公室

    餐飲發票是企業財務人員日常工作最常見的發票之一,但是對於餐飲發票涉及的會計與稅務處理,很多財務人員卻陷入一些誤區。

      一、所有的餐飲發票都入“業務招待費”是個誤區

      業務招待費主要包括的內容就是宴請,所以最常見的就是餐飲發票入“業務招待費”,因此被一些財務人員誤認為所有的餐飲發票都入“業務招待費”。大智會計雖然會計與稅務都未對業務招待費進行明確界定,但是實踐中無論是稅務還是會計,“業務招待費”招待的物件至少是“外人”——企業以外的人員。因此,如果餐飲發票招待的物件不是“外人”時,還是統統的計入“業務招待費”是不是就錯誤的呢?

      二、餐飲發票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

      在企業日常實務中,經常會發生逢年過節等員工聚餐的情況,參與餐飲活動的人員全部是企業員工。另外,還有員工野外作業或者加班加點等,由於員工吃飯不方便,企業向員工提供工作餐。

      上述的情況,會計上屬於“非貨幣性福利”,稅務上可以按照國稅函(2009)3號屬於“職工福利費”。

      三、餐飲發票可以計入“差旅費”

      企業職工出差,一般都規定有出差補助或補貼標準。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也可能是餐飲發票。對於職工出差期間的餐飲發票應該合理進行劃分:如果職工出差期間,帶著企業任務去宴請了客戶等發生餐飲發票,應計入“業務招待費”;如果是職工個人出差期間在補貼標準以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

      對於出差補貼是否必須提供發票,全國政策並不統一。企業財務人員需要了解所在區域對此的政策。

      四、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會議費”

      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經常也會召開各種會議,邀請一些專家、客戶、官員、媒體、供應商、企業員工等參加。作為會議費,必然包括為會議召開而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因此會議費中有餐飲發票實屬正常。大智會計但是,稅務局為防止企業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對於會議費的稅前扣除一般會要求提供與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會議簽到冊等可以證明會議費真實性的資料。

      五、餐飲發票可否計入“職工教育經費”

      對於職工參加企業組織的培訓,可能在發生的費用裡面會有餐飲發票,對於餐飲發票是否計入“職工教育經費”目前存在一定爭議。雖然財政部稅務總局等11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對於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範圍規定了11大類,但是問題就出在“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實務中有人認為職工外出參加培訓期間,必然要發生與培訓相關的交通費、住宿費和餐飲費等,因此應該作為“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在職工教育費中進行列支並稅前扣除。但是,也有人認為如果這樣做會擠佔職工教育費,不符合財建(2006)317號檔案的精神,同時也有將業務招待費或職工福利費轉移到職工教育費的嫌疑。

      對於因職工培訓而發生的餐飲費發票,企業在稅前扣除前應諮詢主管稅務機關的意見,避免產生稅務風險。如果主管稅務機關不認可餐飲費可以透過職工教育費稅前扣除的話,可以分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少數職工外出培訓發生的餐飲費發票,可以作為“差旅費”進行列支;如果職工集體培訓發生的集體餐飲活動,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列支。

      六、餐飲單位售賣食物可能不是餐飲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食品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62號)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大智會計因此,餐飲單位外賣食物的應提供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而不是傳統的餐飲發票。

      七、餐飲發票的形式要求

      在實務中,餐飲發票一般有兩種形式:卷式機打稅控發票和定額髮票。要想發票得到稅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機 打發票應該規範開具,手工開具或手工塗改的無效,發票上應有規範的企業發票專用章、消費專案、付款方單位名稱等。定額髮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額髮票上也要求填寫付款方單位名稱,如果未填寫的應該補充填寫。定額髮票也必須要有規範的發票專用章。

  • 3 # 集優米財稅

    餐飲發票通常一般有以下四種情況:

    1、因業務活動接待外單位人員發生的餐飲支出發票列”業務招待費”。包括餐費菸酒、食品飲料及娛樂活動等支出,取得合格發票的,均可列入業務招待費。但業務招待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不能全額扣除,要按照當年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與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孰低為限額進行扣除。

    2、本企業員工年節聚餐,員工加班工作餐,取得合格餐飲發票的,可計入”職工福利費”。福利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按全年工資總額的14%為限,據實扣除。

    3、企業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餐費支出,在出差伙食費報銷標準以內,且取得合格餐飲發票的,應計入“差旅費”。

    但如果職工出差,因經營需要宴請客戶的,該餐飲支出發票應計入“業務招待費”。

    4、企業召開會議而發生的餐飲支出,取得合格發票的,可以計入“會議費”,但應該附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名單、地點、會議內容、議程等,用以佐證會議費支出的真實性。

  • 4 # 化掉的冰激凌

    餐飲發票是日常會計工作中的最常見的一類發票之一,但是入賬科目卻因“人”而異。

    1,業務招待費,當企業為達到某種經濟業務需要而現代客戶,工廠等相關人員而產生的餐費,住宿,水果,香菸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這類費用的享受主體是“外人”,即本企業以外的人。當然,企業職工出差期間招待客戶的費用也同樣屬於業務招待費。

    2,職工福利費,企業為犒勞員工發放福利或聚餐費用要計入職工福利費,這個主體享受人是“自己人”,即本單位員工。

    3,差旅費和會議費,員工出差(未招待客戶)補貼標準內的消費計入差旅費。參加會議的餐費計入會議費。

  • 5 # 黃方圓

    一、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

    二、餐飲發票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

    三、餐飲發票可以計入“差旅費”

    四、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會議費”

  • 6 # 王子財務

    1.       首先保證取得的餐飲發票的合法性:

    l  機打發票應該規範開具,發票上應有規範的企業發票專用章、消費專案、付款方單位名稱等。

    l  定額髮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額髮票上也要求填寫付款方單位名稱,如果未填寫的應該補充填寫。定額髮票也必須要有規範的發票專用章。---需要說明的是營改增後,隨著越來越多行業企業用上了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普票、專票、卷票、電子普票是目前一般業務會接觸到的主要票種,定額髮票雖然沒有取消,但能取得的範圍也確實地變小了,且有取消定額髮票的趨勢。目前定額髮票取得的主要途徑有:

    ① 公交車手撕的定額髮票

    ② 搭乘地鐵可以取得的定額髮票

    ④ 住宿時取得的定額髮票

    ⑤ 洗車開具的定額髮票

    ⑥ 停車場開具的定額髮票

    ⑦ 部分快遞業務開定的額髮票

     

     

    l  注意防止假髮票。餐飲發票中的定額髮票假髮票較多,財務人員應該透過稅務局網站等進行甄別,把假髮票擋在報銷之外。

    2.       保證餐飲發票的賬務處理的合理性,真實反映業務的發生:

    目前有些會計人員對取得所有的餐飲發票都計入“業務招待費”,其處理是並不能夠真實反映業務的發生,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l  餐飲業務發生時,為招待非本單位人員,即招待外單位人員發生的,應按部門發生情況,計入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下的“業務招待費”

    l  本單位內部發生的餐飲業務時,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      員工聚餐---參與餐飲活動的人員全部是企業員工。另外,還有員工野外作業或者加班加點等,由於員工吃飯不方便,企業向員工提供工作餐,會計上計入“非貨幣性福利”,稅務上可以按照國稅函(2009)3號檔案處理,計入“職工福利費”,會計與稅務處理上沒有太大區別,均是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範疇,只是二級科目反映的內容有所區別,建議按稅務規定處理;

    2)      企業職工出差,一般都規定有出差補助或補貼標準。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也可能是餐飲發票。對於職工出差期間的餐飲發票應該合理進行劃分:如果職工出差期間,帶著企業任務去宴請了客戶等發生餐飲發票,應計入“業務招待費”;如果是職工個人出差期間在補貼標準以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對於出差補貼是否必須提供發票,全國政策並不統一。北京市地稅局明確要求出差補貼須提供發票(如住宿發票等),否則無票補貼部分計入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企業財務人員需要了解所在區域此方面的政策,並針對此做出本企業的報銷管理規定;

    需要關注的是:稅務局為防止企業將業務招待費擠入會議費,對於會議費的稅前扣除一般會要求提供與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會議簽到冊等可以證明會議費真實性的資料。

  • 7 # 沌口老四

    一、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經營業務的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也叫交際應酬費,主要包括為餐飲、香菸、水、食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還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茶、交通費等。

    二、餐飲發票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除以上列示的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日常實務中,經常會發生逢年過節等員工聚餐的情況,參與餐飲活動的人員全部是企業員工。另外,還有員工野外作業或者加班加點等,由於員工吃飯不方便,企業向員工提供工作餐。都應計入福利費。這裡說的是為員工,不是為外人。為外人的支出計入招待費。

    三、餐飲發票可以計入“差旅費”

    有的企業職工出差,有現金補貼,有的企業是按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餐飲發票報銷。對於職工出差期間的餐飲發票應該合理進行劃分:如果職工出差期間,帶著企業任務去宴請了客戶等發生餐飲發票,還是應計入“業務招待費”;如果是職工個人出差期間在補貼標準以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

    對於出差補貼是否必須提供發票,全國政策並不統一。北京市地稅局明確要求出差補貼須提供發票,否則無票補貼部分計入工資薪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廣西區地稅局則明確只要是在合理範圍內的出差補助可以無票補貼。因此,企業需要了解所在區域對此的政策。

    四、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會議費”

    企業經常召開各種會議,邀請一些客戶、供應商、企業員工等參加。作為會議費,必然包括為會議召開而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因此會議費中會有餐飲發票。稅前扣除沒問題,但是,一般會要求提供與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會議簽到冊等可以證明會議費真實性的資料。如會議通知(包含內容:會議時間、會議安排、會議內容、會議標準等)、會議記要等資料

  • 8 # 理個稅

    1.餐飲發票可以計入“差旅費”

    有的企業職工出差,有現金補貼,有的企業是按職工出差期間發生的餐飲發票報銷。對於職工出差期間的餐飲發票應該合理進行劃分:如果職工出差期間,帶著企業任務去宴請了客戶等發生餐飲發票,還是應計入“業務招待費”;如果是職工個人出差期間在補貼標準以內的消費,則應計入“差旅費”。

    2.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經營業務的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也叫交際應酬費,主要包括為餐飲、香菸、水、食品、正常的娛樂活動等,還包括業務洽談、產品推銷、對外聯絡、公關交往、會議接待、來賓接待等所發生的費用,例如招待飯費、招待用煙茶、交通費等。

    3.餐飲發票可以計入“職工福利費”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除以上列示的應計入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日常實務中,經常會發生逢年過節等員工聚餐的情況,參與餐飲活動的人員全部是企業員工。另外,還有員工野外作業或者加班加點等,由於員工吃飯不方便,企業向員工提供工作餐。都應計入福利費。這裡說的是為員工,不是為外人。為外人的支出計入招待費。

    4.餐飲發票可以計入“會議費”

    企業經常召開各種會議,邀請一些客戶、供應商、企業員工等參加。作為會議費,必然包括為會議召開而發生的交通、住宿、餐飲等,因此會議費中會有餐飲發票。稅前扣除沒問題,但是,一般會要求提供與會議相關的會議通知、會議簽到冊等可以證明會議費真實性的資料。如會議通知(包含內容:會議時間、會議安排、會議內容、會議標準等)、會議紀要等資料。

    5.餐補是否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新個稅法六條的規定,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

    (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誤餐補助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檔案規定不徵稅的誤餐補助,是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

    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內部未設定食堂,給予員工的就餐補助不屬於上述誤餐補助的範疇,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6.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如何徵收增值稅?

    根據《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九條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

    本通知除第十七條規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7.如何解決食堂發票問題

    1 招:外包飯堂,承包商開票入賬

    企業可以將飯堂整體外包給飯堂承包商,由飯堂承包商為企業準備員工午餐一併負責採購所有飯堂食材,企業按期支付飯堂承包費用並向飯堂承包商全額索取發票入賬。

    2 招:選擇農產品生產企業購買食堂物品

    企業可選擇以下供應商,如:農場、農村專業合作社等,取得發票直接入賬,這些農產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農產品可以免稅。

    3 招:選擇農產品貿易公司

    農產品貿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稅,因此,選擇他們也是可以取得發票。

    4 招:找農業個體戶

    農民以個體戶身份從事農業產品生產,免增值稅,也免個人所得稅,他們也可以開具發票。

    5 招:發放伙食補貼,無票照樣入賬

    不少財務人員反映:企業不願外包飯堂,又覺得找農民開票太麻煩,能否企業內部解決無票的問題?沒有問題,企業可採用發放伙食補貼的方式。

    第一步:財務人員根據每月預算伙食支出計提員工伙食補貼至“工資薪金”;

    第二步:將上述計提的工資扣繳作為購買食材支出,撥給飯堂就可以了;

    第三步:飯堂用收到的款項購買食品材料。

    這些費用已經計入職工薪酬,無需另外取得發票,如果工資低於免徵額也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7歲的男生沒有談過女朋友,是什麼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