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喳喳輝

    這其實是一個關於普羅米修斯的故事,幸好這故事發生在美國,而我也總想,這對我們有何啟示。序一他是伊阿帕託斯的兒子,他教會人們觀察日月升降,讓馬匹養成上套拉車的習慣,調和藥劑,發明風帆,他把一切技能教給了人類。漸漸的,火種成了唯一的,人們必須祈求神靈才能得到的饋贈。但機智的伊阿帕託斯的兒子,靠近太陽車,用一根大茴香枝往那閃光的火焰裡劃過,他帶著這個火種降到大地上,從此人類的木堆裡燃燒起熊熊的烈火。宙斯感到了鑽心的疼痛,既然人類學會用火,你就無法再將其奪走,那時的人類還沒有開啟潘多拉的魔盒,他們也有永恆的生命。或許火正是勞苦的人類通向奧林匹斯山那最後的距離。他惱兇成怒,將伊阿帕託斯的兒子吊在高加索山的峭壁,他派出一隻鷹啄食這個罪人的肝臟,而那肝臟被吃去多少就又重新長出多少。這種痛苦永無止境,唯有天地間的江河波濤、太陽大地能為他的苦難作證…序二:1986年,AaronSwartz出生。 3歲,會識字、玩電腦。 12歲,自己在房間裡建了個類似維基百科的網站 13歲,參與構建RSS 15歲,參與構建CC知識共享 17歲,入讀斯坦福大學 18歲,輟學並與人創立Reddit網站 19歲,賣掉Reddit,成為百萬富翁 21歲,下載並公開270多萬份美國聯邦法院檔案,受 FBI 調查 23歲,在哈佛大學任研究員。 24歲,透過 MIT下載大量JSTOR公司的學術期刊文章,遭國家安全域性釣魚執法,面臨嚴重刑事指控。 24歲,參與領導反對《禁止網路盜版法》(著名的 SOPA 法案)並取勝。 26歲,自殺身亡(2013年)正文:許多美國的紀錄片都不遵循第三隻眼的理論,而轉向了探索型的結構,所以它們未必公正客觀,但確實會給觀眾很爽的感覺,比如邁克爾摩爾的所有片子(《科倫拜保齡》《華氏911》etc)。《網際網路之子》可能也屬於此類,但是客觀公正和麵面俱到是兩個概念,我想影片本身沒有過多選取Aaron的對立面——美國政府、議員、反駭客組織的回擊,一是受時間所限,二是其初衷或許也僅是展現 Aaron及周圍的人的主觀狀態,是所謂有政治性,但沒有政治傾向。所以對於要爭辯事實究竟如何的讀者,在此先打個預防針。紀錄片的開頭引用了美國哲學家梭羅在1849年的《Civil Disobedience》中的一段話:“世有不公之法,我們是要安於循守,還是且改且守,待其功成,或是即刻起而破之?”這大致隱喻了全片的主題,總結了 Aaron 的一生理想,可惜所有人都沒有預料到他的最終抉擇。正文2:在普羅米修斯的故事裡,他說:“只要認識到必然的不可抗拒的威力,就必定會忍受命中註定的一切。”因此他沒有選擇向宙斯妥協,任憑禿鷲啄食自己,也不對其解釋神的預言。盜火者普羅米修斯的故事,和上帝摧毀巴別塔的故事,有什麼差別?舊世神的兒子,和網際網路之子的故事,又有什麼差別嗎?你把文章開頭那段故事裡的宙斯換成美國政府,把伊阿帕託斯之子換成Aaron,把人類換成我們的網民再讀一遍試試,保證毫無違和感:Aaron 12,13歲開始作為主力參與構建 RSS 和 CC規範,RSS 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現在各種新聞類集合網站、推送 app的基礎,CC 是Creative Common 的簡寫,你可以把它理解成知識共享的具體規範。版權這個發明在知識傳播中顯然是特別重要的,尤其是對於某些智慧財產權意識薄弱到令人髮指的地步的國家。不過,版權本身其實也漸漸成為一種累贅,尤其是在因特網的維度上,固有的規範勢必會和新世界的自媒體及傳播產生衝突,哪些東西可以傳播,哪些東西的哪些部分可以被修改,哪些部分需要嚴格署名,用作商業用途,這是個大話題,不過一個15歲的少年被選為這個規範的議員,實在也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吧。我不太清楚 Instagram 有沒有這個系統,不過你去看一下現在 Flickr 的頁面,每張圖右邊幾乎都有 CC的選項,這些事其實根本已經在融入我們的生活,至少是西方以及那些沒有獨特遮蔽功能的國家中了。——普羅米修斯教會人們各種生活便利的技能。美國政府公有權力膨脹,哪怕是對待自己的國民的時候。紀錄片中提到一個例子,美國法院行政辦公室有一個叫 PACER 的政府服務,簡單歸納,就是,聯邦法庭記錄的檔案本屬於公眾,但現在是“你要查閱法律,竟然還要付錢”,Pacer從中盈利,對每一頁檔案的觀看要收取10美分的費用。注意,是每一頁。以至於在美國獲取法律材料,每年可以帶來1.2億美元的生意。民間於是就有很多人士抗議 PACER 的收費,比如建立一個網站,讓人們可以上傳已經購買的法院檔案,供人免費瀏覽。Aaron 就在2008年,開發了一套程式,幫助他們從資料庫中下載了2000萬頁的 PACER 文件。最終這個行為引起了 FBI長達兩個月的調查,不僅給他的心理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畢竟也就是個孩子),或許也預示並開啟了Aaron之後的悲慘結局。——宙斯不願將“火”這一核心技術分享給人類。普羅米修斯用公牛的把戲愚弄了宙斯。宙斯大發雷霆,準備報復這個刺頭。AaronSwartz從青少年時期起,就不懈地反抗網路審查,呼籲資源共享和資訊交換自由。他在部落格裡寫過,“我總是深入思考,同時希望別人也能這麼做、我為理想(觀念)而工作。我是個完美主義者。我不會浪費時間在那些不會有影響的事情上。我討厭人們不把我當回事。我從自身經歷中學習,我想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事實上在一開始,Aaron就有一個“開放圖書館”的觀念,他認為固體的圖書館遮蔽了知識的傳播,因特網理應成為連線書籍,讀者,作者,紙張與思想的最好載體,他簡直可以說是痛恨一家巨型的機構獨吞所有書籍的做法。換句話說,他是要把公共存取(Public Access)轉化成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他建立的新聞集合Reddit也好,參與制定的 CC 規範也罷,建立漸進式改變運動委員會(The Progressive ChangeCampaign Committee),求進會(Demand Progress),身為主力推翻 SOPA法案(這真是世界民主史上一個了不得的事),都是出自這個道理。不過真正壓倒Aaron的稻草還是著名的 JSTOR 案件。美國大學每年會向那些出版學術期刊、論文的機構(比如 ISI,Jstor)支付許可費用,許可費用極高,以至於Aaron認為世界上其他國家或機構是沒有辦法讀到的。而且其中許多已被稅款支付,或獲得了政府補貼,但要閱覽它們,讀者卻還得再次付錢。(作為哲學系畢業的我感同身受,不過還好,貌似天朝的盜版能力在學術上也是強到極致的)他心心念唸的是,第三世界的研究學者沒有美國這麼完善的文獻庫或資金(我想說,關於資金,您是真過慮了。不過貌似國內許多大學寧願花錢造一幢新大樓,也不願支付鉅額許可費吧)這太不公平,“他們被我們全部的科學遺產拒之門外,這種遺產應該是屬於普通大眾,屬於每個人的,而不是那些資產數十億美元的出版公司”。他竟然產生了一種責任感。這一理想,直接導致了他此後的所有悲劇。Aaron 闖入麻省理工大學的地下室,用自己開發的Python 指令碼,進入 JSTOR的學術期刊網站,夜以繼日,下載論文。接下來發生的事,我覺得很中國:美國特勤局發現了這件事,他們沒有沒收正在下載的電腦和硬碟,也沒有終止它們,卻在地下室安裝了探頭,靜靜等著Aaron 出現在鏡頭裡,連同影片,以及這段時間內自動下載的所有論文,成為起訴的重要證據。(好聰明的警察哦)然後就是飆車追捕撲倒在地之類的傳統美國警匪劇的戲碼。——普羅米修斯用茴香枝盜取了火種,宙斯感到了鑽心的疼痛。人通往神的最終牢門被擊碎了。我不知道在 Aaron 取保候審、等待判決的整個過程中,業界大佬都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反正MIT貌似是聲名狼藉,背棄了自己的所有原則。人們普遍認為對AaronSwartz的量刑有過重的嫌疑,13項罪行,入獄35年,罰金100萬美元。甚至在Jstor撤銷對Aaron的控訴後,美國政府仍堅持重罰。儘管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準備將其用於商業目的,不過或許這種理想主義者才是真正令政府畏懼的,他們已經受夠了一個阿桑奇,不想再要一個知識領域的羅賓漢。最明顯的是,小布什在911後簽署了《愛國者法案》,以此成立的電子犯罪特遣隊Electronic Crimes Task Forces接手了這個案件。Aaron 此時已徹頭徹尾成為了一個恐怖分子。政府決定痛下殺手的竟然是一個下載了無數學術文獻的,或違反了版權法的哈佛大學研究員,很有趣。你可以這麼想,他作為一名研究員,本來就可以無償下載使用學術論文,他做的事情實際上是開發了一個軟體,以超過人類點選滑鼠的速度,每秒重複一百次,不斷下載,到底損害的是誰的,什麼樣的利益?沒有那麼開放的,人類都是自私的,你簡直可以想象,在你的行業中,有時候問別人要一個客戶的聯絡方式,都會面臨眾多“你要的是誰的?給你他的手機ok 嗎?”的問題,然後坑此坑次在碩大的 excel 裡刪刪減減,生怕自己的資源被人看了去。如果說斯諾登分享軍事隱私,抹黑打亂了美國的政治節奏,多少可以有所指摘;那麼對於Aaron的“知識救濟分享理論”,我想即使是美國政府在這一點上,也實在會羞於解釋,顧左右而言他吧。Aaron面臨的是認罪、入獄、保釋,重新生活。(如果他承認犯下重罪,35年的判決會變成3個月入獄以及1年的居家監禁)或者,不認罪,抗辯,和國家機器做鬥爭。AaronSwartz選擇了後者,而他親愛的女友選擇了認罪、爆料,或許正是這樣的長期心力憔悴、金錢也無止盡流失的訴訟中,他最終選擇了死亡。——宙斯惱羞成怒,派出了火神赫準斯托斯。火神憐憫普羅米修斯,為其求情,可是雅典娜(向普羅米修斯示愛不成)與宙斯,堅持己見,將這個異己者,舊世神的後裔,伊阿帕託斯的兒子吊在高加索山的峭壁。宙斯承諾,只要普羅米修斯說出預言,就可以饒恕他。但我們都清楚他的抉擇。最終,一隻鷹被派遣啄食這個罪人的肝臟,而那肝臟被吃去多少就又重新長出多少,永無止境。天才的歸途這個時候,或許你不看這個紀錄片,都已經知道了 Aaron的一生,但究竟我會在他的生命中看到什麼呢?或者說,對於身在中國的我,有何啟示?首先,Aaron有罪否?這件事觀眾完全可以選擇跟隨導演,或者自行判斷選擇立場。說實話,導演也沒能清楚呈現 Aaron最後幾年的生存狀態。正如我之前說的,我並不準備對此下我的判斷。我認為,版權與利益,分享與繼承,這些概念的邊界是在不斷擴充套件的,我當然不認為 Aaron所做的一切是絕對正確的,我始終相信,對於歷史來說,有一種東西叫“舊世界將死未死,新世界將到未到”,Aaron正處在這個歷史的裂縫中,他為了自己的“網際網路分享”信念,採取了所能採取的一切方式,成為殉道者,這是他的獨特價值。終其一生,Aaron Swartz都在履行他深信不疑的道德原則:資訊共享,言論自由。他其實就是一個純真到極點的理想主義者,他的所有衡量竟然都出於“道德感”,他寫過一篇《開放獲取游擊隊宣言》(GuerillaOpen AccessManifesto):“資訊就是力量,有些人只想將其佔為己有。世界上所有的科學和文化遺產,已在書籍和期刊上釋出了數個世紀,正漸漸被少數私有公司數字化並上鎖……但是分享絕非不道德,它是一種道德使命,只有那些利慾薰心者才會拒絕讓朋友複製一份。遵從不公正的法律不會帶來公正,步入光明的時候到了。在公民不服從的偉大傳統下,宣告我們對這種私人盜竊公共文化的反抗。”是不是和80年代的我們的前輩感覺很像?坦率的說,我一直不是太崇拜喬布斯或者扎克伯格,卻很崇拜網際網路的發明人TimBerners-Lee,他明明可以以此成為世界首富,卻將全球資訊網的技術無償向世界開放,以至於從來沒做過什麼富翁。說到底,我骨子裡也有這種決絕的野獸一般的儒性。Tim在這個紀錄片裡也出現了,並且是作為 Aaron 的忘年交以及精神導師,那 Aaron會做出這樣的抉擇,也就不難理解了。但Aaron忽視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他觸及了實際的利益,他每次發動的運動,有的成功,有的失敗,但都有數以十億美元的經濟利益被牽動著。而他對此從來選取的是視而不見,雖然他成立的組織叫漸進式運動,可是他卻一丁點都沒有漸進的心。他就如同一個目空一切的,手捧聖經的游擊隊長,要在根本上一槍定勝負,因為堅信自己的理想是世界的正義,大勢所向。他的這種決絕是值得尊重的勇士,但採取的方式卻有種士三百的莽性。實際上,他沒有戰勝 JSTOR,卻贏了SOPA(我始終認定這是一個世界民主程序史上的一個奇蹟),當中的含義也耐人尋味,你們可以好像想想。這對我們的改良也好,抉擇也罷,也是個重要的參考,畢竟我們的民主,恐怕不及人家的百分之一,人家也就玩成那樣,我們有什麼急的出來的呢?美國當然不是一個完美的國家,它的所有結構性問題在最近幾十年中,應該有一種井噴式的爆發,不過我還是真的尊重美國社會,有數不清的醜惡和強權,可正義的聲音仍然不絕於耳,並且可以被聽到。讓我們來看一下 Aaron 所處的實際環境,2011年《時代週刊》的封面人物叫Protester,那個時間段裡,我們能數出多少抗議者?僅就美國,維基解密,不署名運動,佔領華爾街……他在那種歷史環境下,不被牽連,反而有點不可思議了。我覺得這個世界配不上他。他不愛利,一生所想是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改造整個社會的不合理。說到底,就是個青年的,天才版的網際網路的格瓦拉,一個政治家和社會活動家。而且他的視野更開闊,我從來沒有聽到他說什麼“美華人”“猶太人”,而永遠是在談及人類。彷彿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對人的悲憫,以及對社會控制的,你說偏激也好,天生也好,一種發自肺腑的敵對。他代替了可能是超前了幾十年的自由思想,為了分享的共同主義,背上了十字架。薩義德說過,“知識分子的重大責任在於明確地把危機普遍化,從更寬廣的人類範圍來理解特定的種族或民族所蒙受的苦難。”Aaron 12歲時在房間裡編寫了一個叫 INFO 的網站,允許人們對詞條做註解,對此,老師們的意見是“這想法太愚蠢了,你不能讓隨便一個人就編寫百科全書。不然要教授幹嘛?”這大概就叫,管中窺豹,可見一斑。然後發生的一切都不奇怪了。我不知道在片尾的那麼多網際網路、民主政治界的大佬的淚水代表著什麼。但我卻感受到了那其中的力量。正是這種不甘的力量,把美國這個“民族”捶打得如鐵似鋼。還是老話,挺羨慕的。後記:離開學校之後,我的整個世界都寬敞明亮了許多,世間永珍呈現,惡之花伴著大麻,妓女們和著小曲,遊蕩在荊棘叢林之中。我的理想像把斧頭,它一次次砸向攔路的巨石,變得朽鈍;妓女們彆著腰間的錢袋,蛇般的舌頭柔化了我的心;惡之花迷濛我的雙眼,麻醉了傷口,我回頭望向剛進叢林的年輕人,看到地上那些不夠強壯的骷髏,那一剎覺得自己好像生活的挺好。我看見順著荊棘、踩踏著他人屍體的前輩們疾跑如風,看見他們身邊掛著美酒金幣,我終於做出一個決定:收起斧頭,踩向前方正試圖站起來的勇士……其他1: 天才的女友我本來還寫了不少關於兩任 Aaron女友的事情,喔,其實很有說頭,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吧。一來,我沒有什麼立場,二來,也確實沒有什麼太值得說的事情。只是在傳統思維中都是那種愛惹事的,不太平的女人吧。但這只是表象,最終在第一個女友面對 FBI的質詢時的投降。我相信她在紀錄片中所表現出的那種悔恨與痛苦,也確實沒有太多的應該指責她的基點。但那句“takeit”所留下的傷口,或許真的太深。讓我一個觀者也無所適從。不過身為一個局外的觀眾,我還是不由感慨,歷史淘去千沙萬浪,剩下的不過都是一聲嘆息吧。刪了,也就不說了,有興趣的自己看看這紀錄片吧。後來:天才的後人1. Aaron的朋友和合作者,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Laurence Lessig,在他去世後,發起了競選籌款改革(MaydayPac),目標是在2016年的競選中將五位不支援競選籌款改革的國會議員請出國會。他成功地在2014年6月底之前募捐到了一千七百萬美元。Lessig說,他曾在一次 Ted talk後與當年僅15歲的Aaron有過一次談話。Aaron問他:“您剛才講到網路審查和管制的這些弊病,那您有沒有什麼實際的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呢?”Lessig有點尷尬地說:“沒有。我是個學者,我只負責做研究,解決問題不關我的事兒。”Aaron接著問:“您是個學者,所以解決問題不關你的事兒。那,您作為一個公民,又該如何呢?”Mayday Pac或許是Lessig 對天堂的 Aaron 的最好回答吧。2.有個男孩叫 Jack Andraka,來自巴爾的摩,14歲,閱讀了 Aaron 自殺前推廣的JSTOR的免費學術論文,想出了一種提早檢測胰腺癌的方法(一般胰腺癌被查出的時候就是你死的時候。)以此,他成功去了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做研究。Jack說,“我之所以上了新聞,是因為我們的實驗成功了,而這就是為什麼 Aaron做的事有那麼重要……這個宇宙中的真理不是隻有那些政策制定者曾經弄清楚過的,比如應該限速多少,它還包括那些能讓你的孩子,不會因胰腺癌而死的研究。如果沒有訪問閱讀權,那個能解決你的問題的人,可能就永遠找不到答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鸚鵡咬自己的毛吃,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