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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淡淡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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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本尋寶
很多人把區塊鏈、比特幣、電子貨幣搞混了,更有很多人把這三個東西混在一起。首先這三種東西是三種東西,並不是一種東西。
區塊鏈是區塊儲存滿後讓下一個區塊再次儲存,簡稱區塊鏈。
比特幣是不合法的地下貨幣形式,不受任何法律保護的所謂貨幣形式。
央行數字貨幣是受法律保護,有國家作為信用背書的合法通用貨幣。
在三點一定要區分開來,數字貨幣主要用於流通之中,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和紙幣的購買力是一樣的,只不過換成手機或者其他可以支付的形勢來用數字貨幣支付。所以數字貨幣不是投資品,而是貨幣體現形式。
那麼數字貨幣能不能投資?數字貨幣可以用來炒匯,這也是投資的一種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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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馨月說財經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與M0掛鉤,有國家信用背書,所以央行數字貨幣具備交易媒介、記賬單位與儲藏這三大基礎的貨幣功能,明顯區別於當前一些所謂的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標準的等價物,是新的國家法定貨幣形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因此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具有信用、穩定、安全等特徵,並具備貨幣的一切執行功能,是價格標尺與標準的交易媒介。
現代主權貨幣一般都採用浮動匯率機制,所以在國際匯率市場中可以進行匯率投資,人民幣也是如此,因此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也同樣具備這一功能。
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本身就與M0掛鉤,是流通中現金的替代,是銀行體系以外各個單位的庫存現金和居民手持現金,所以它繼承了人民幣一切原有的貨幣基本屬性。
同時,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基於網際網路新技術與區塊鏈技術之上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在價值轉移上又形成了新的突破。央行的數字貨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資訊不可篡改、集體維護、可靠資料庫、公開透明五大特徵,所以在清結算方面有著透明、安全、可信的天然優勢。其“賬戶松耦合”方式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使貨幣支付形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
但是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投資與對比特幣等投資具有一些根本性的區別,央行數字貨幣是計價標尺,而比特幣等實際上都是以人民幣或美元等計價的一種資產,因此匯率投資與比特幣等投資具有一些比較明顯的區別。
比特幣等缺乏貨幣的功能,譬如缺乏記賬與儲藏功能,不能被貨幣政策指引而調劑市場,不能被市場普遍接受,且流通數量有限,難以維持經濟迴圈等,因此比特幣目前只能成為被主權貨幣計價的現代網路科技產品,還無法承擔真正的貨幣職能。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紙幣的數字化演進,是現代貨幣的新形態,是貨幣經過商品貨幣、不兌現紙幣、支票、電子支付、電子貨幣等支付手段的進一步演化,是基於網際網路與區塊鏈研究上的全球頂尖科技應用,對未來的貨幣演變與國際支付體系的改變都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
回覆列表
央行的數字貨幣不具備投資屬性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不同於比特幣,而等同於人民幣,人民幣有投資屬性嗎?說完全沒有吧,不恰當,說有吧,人民幣的價值又很穩定。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中間是等號的關係,有沒有投資屬性自己橫量一下吧。
央行數字貨幣和比特幣的區別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叫DCEP,早在2014年,中國央行就開始設計研究,DECP可以與人民幣1:1兌換,採用與人民幣發行同樣的制度,即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DECP是主權貨幣,代替人民幣的過程中,可以確保現在貨幣體系依然正常執行;因為特殊實際,可以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進行點對點的交易,現人民幣直接交易一樣。由此可見,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的,由央行發行,沒有上限,可以根據須有發行,等同於人民幣的貨幣,具備穩定性。
比特幣不同,比特幣是由挖礦產生的,有上限,價值波動很大,現實流通需要依託網路,具備投資屬性,兩者的區別很明顯。
總結:央行的數字貨幣等同於人民幣,具備穩定性,價值波動不大,所以投資屬性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