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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炎焙焙

    這種情況如果被我遇到,我是不會對朋友的妻子講的!就算我跟朋友的妻子是死黨,是閨蜜,甚至是幾代世交,我也不會說的!之所以會做這樣的選擇,我覺得並不是我怕惹麻煩,怕擔責任,而是我希望用這樣的一種隱瞞,減少對對方的傷害!不知道即是沒有,對方不會難過和傷心,也不會讓她的家庭受到影響,這樣做我覺得才是真正的替對方考慮和保護對方的正確方式!就假設事情可能即將隱瞞不住,被揭穿只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那我也會選擇讓對方自己去眼見為實!我為什麼要給她一個打擊呢?再說了,這樣的事,無憑無據的怎能亂講?就算鐵證如山了,朋友的妻子若是選擇了原諒呢?那麼把這件事說給朋友妻子聽的人,豈不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嗎?這種情況最好是自己的親人參與,外人還是別太過熱心了!這種事也不會承擔什麼責任的,只不過會讓人說成是背後說閒話!但如果這事是猜測和杜撰,並且傳遞這個閒話的人,另有目的或挑唆事態的發展,並且引發了不可預測的嚴重後果,那麼肯定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 2 # 天上的星一條小路

    你即知道朋友有外遇,何必要做長舌婦,雖不承擔責任,想你心理也會有壓力。不但失去了朋友,還有可能拆散朋友家庭,這種出力不討好的事別幹。你只可規勸你朋友,聽不聽你盡到做朋友本分就夠了。

    個人淺見,不喜勿噴。

  • 3 # 不學不知

    這種事情一般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但是這樣的事情,就算是你為朋友打抱不平,一定不是兒戲,要慎之又慎,必須事實證據理由充足。抓賊抓樁,抓姦抓雙,第一手資料。

    退一步說,你這種行為的確很冒險,是的,男的是你的朋友不錯,夫妻之間的事情你又能真正的瞭解多少內幕?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旦你誤會了你朋友的妻子,後果不堪設想,嚴重的話會出人命的。可不是危言聳聽耶,三國的吳二殺潘金蓮眾人皆知。

    福兮禍兮有它去。終會有水落石出時。如果你搞成誤會,事情弄大了你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至少是誹謗罪。

    2019.8.24.

  • 4 # 主角小土豆vlog

    這種情況的確很棘手,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何況還是自己的好朋友出軌了。

    但是呢,我覺得你首先處理的不好的一件事,你準備去找朋友妻子說,這就非常不好了。想也知道後果是什麼。如果朋友妻子非常理性,很可能直接和你朋友離婚,然後牽扯出一大爛攤子的事。如果朋友妻子是意氣用事的人,那麼他們夫妻兩還是會離婚,離婚前可能還會大吵大鬧一番,或許比第一種情況還遭。所以不該和朋友妻子說。

    我覺得,你首先應該和你朋友說,好好勸解你朋友一下,問你朋友怎麼想的?有沒有想過後果,東窗事發被他妻子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朋友不聽勸,那也不能怪你了,你作為朋友已經仁至義盡了,但是不該和朋友妻子說。紙是包不住火的,總有一天他妻子會知道。你首要應該站在朋友角度,給他分析利弊,讓他迴歸家庭才是。

  • 5 # 南橋布衣

    如題,遇上這種事,你不管選擇告訴其妻或是不告訴,都將不承擔任何責任,當然,前提是你在選擇告訴時,不能誇大或虛構事實,至於是否算破壞他人婚姻,從法理上不算,但達到了同樣的效果,

    此事如果讓我來作選擇的話,我將會有如下選擇:選擇失明,選擇失聰,選擇失語,選擇失憶!請想想吧,我若告訴其妻,若朋友只是一時糊塗,事後即收手,我豈不是把一個本該無事的家庭給拆散了,再若,他倆鬧矛盾,後又和解,矛頭一致向我,說我挑撥離間,另有圖謀,我這不是有苦說不清嘛,再又若,他倆因此而分手,一個家庭也因此解體,昔日的朋友,變成了路人,我究竟是幹了件好事呢,或是件愚蠢的透頂的事呢?

    所以,好心,不一定會帶來好的結果,別人們的情感問題,最好不要插手,以免弄得自己裡處都不是人!

  • 6 # 南極爆冰

    不算,那照你這麼說出軌的那個人不是比你更嚴重嗎?

    這對你朋友的妻子來說你是個好人,對你朋友來說你是個壞人。

    至於法律角度來說,你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你說的是事實就沒問題,不是事實也不會有多大問題。

    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和朋友的關係,你們私底下的問題。

    如果朋友的妻子不把你供出來的話,那他們會忙的顧不上你。

    如果把你供出來的話你就慘了,那麼你朋友確定不會殺了你嗎?

    你做的是沒錯,但這種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置身事外的好,不管不問不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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