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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九啊

    私塾的教學時數,一般因人因時而靈活掌握,可分為兩類:“短學”與“長學”。教學時間短的稱為“短學”,一般是一至三個月不等,家長對這種私塾要求不高,只求學生日後能識些字、能記賬、能寫對聯即可。而“長學”每年農曆正月半開館,到冬月才散館,其“長”的含義,一是指私塾的先生有名望,其教齡也長,二是指學生學習的時間長,學習的內容也多。

    至於私塾的教學原則和方法,在蒙養教育階段,十分注重蒙童的教養教育,強調蒙童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如對蒙童的行為禮節,像著衣、叉手、作揖、行路、視聽等都有嚴格的具體規定,為中國教育的傳統。在教學方法上,先生完全採用注入式。講課時,先生正襟危坐,學生依次把書放在先生的桌上,然後侍立一旁,恭聽先生圈點口哼,講畢,命學生複述。其後學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朗讀。凡先生規定朗讀之書,學生須一律背誦。另外,私塾中體罰盛行,遇上粗心或調皮的學生,先生經常揪學生的臉皮和耳朵、打手心等。

    私塾是私家學塾的簡稱,古代很少把“私”和“塾”兩個字直接連起來使用。私塾成為一個社會常用詞彙是近代以後的事情,以示與官立或公立新式學堂的區別。古人稱私塾為學塾、教館、書房、書屋、鄉塾、家塾,等等,這些字眼都帶有幾分文雅氣或親情味。私塾學生既有兒童,也有成年人。按照施教程度,人們把私塾分成蒙館和經館兩類。蒙館的學生由兒童組成,重在識字;經館的學生以成年人為主,大多忙於舉業。根據私塾的設定情況,清末學部把私塾分為義塾、族塾、家塾和自設館。義塾帶有免費教育的性質,以出身清貧家庭的子弟作為施教物件。族塾依靠族產支撐,屬於宗族內部辦學。族塾往往設在宗祠內,不招收外姓兒童。富家大戶聘請名師宿儒在家專門教授自己的子女,這種私塾稱為家塾。自設館是塾師自行設館招生的私塾,不拘姓氏。過去,私塾多為蒙學程度,以自設館為最多。塾師文化水平懸殊,他們當中既有像蒲松齡、鄭板橋那樣的文化名人,也有不少粗通文墨的腐儒。

    作為中國固有的民間辦學形式,私塾有悠久的歷史。人們一般都認為孔子在家鄉曲阜開辦的私學即是私塾,孔子是第一個有名的大塾師。

    追根溯源,私塾是從更早的塾發展過來的。西周時期,塾只是鄉學中的一種形式。《學記》追述西周的學制說:“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當時,學在官府,官師合一,塾的主持人是年老告歸的官員,負責在地方推行教化。

    最早關於塾的記載不是出自《尚書》,而是出自商代甲骨文。據裘錫圭先生考證,在殷墟出土的卜辭中,有多處提到了塾。塾在卜辭中作“孰”,兩個字旁為上下結構。不過,商代的塾不是教育兒童的場所,而是宮門側之堂。塾是怎麼得名的?清人顧震福的解釋是:“臣朝君至門外,當就舍更詳熟所應對之事。塾之言熟也,是塾本以熟思得名。”(《隸經雜箸》甲編卷下)

    先秦時期,孔子只是諸子中的一子,儒家思想沒有被作為治國的工具使用。隨著社會形勢的變化,漢武帝採納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教政策,儒家思想被封建帝王定為一尊,變成了重要的社會統治資源。以傳遞儒家文化為己任的私塾從此在社會上站住了腳跟,雖歷經戰亂而綿延不絕。隋唐時期,科舉制度的出現推動了私塾的發展。當時,科舉考試主要是圍繞儒家經典“五經”展開的。明清科舉考試的重心向“四書”傾斜,而“四書”同樣屬於儒家經典的範圍。此外,宋明理學家注重對兒童進行倫理教育,並制訂鄉規民約,推行社會教化活動。宋明理學的興起,促成了族塾義學的興盛。歷代帝王都把教育兒童看成是家長自己的責任,對蒙學只是略加提倡、引導而已。官府從不干預私塾辦學,任憑私塾在民間自由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沒有中斷,長期扮演強勢文化的角色,兼之私塾教育的政治、經濟基礎在古代少有變動,多種因素決定了古代私塾辦學的面貌變化不大。《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成書於不同朝代(南宋、五代、南朝),它們在流傳的過程中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可,成為明清兩代最常見的兒童識字用書。《論語》、《孟子》屬於經典讀物,這時,也變成蒙學教材的一部分。私塾歷來實行個別教學,塾師根據不同人的學習基礎、接受能力安排課業,體現了因材施教的原則。私塾對學生背書的要求特別高,讀書是私塾學生的主要活動。清代,杭州城內著名的宗文義塾在條規中要求學生:“每日讀生書,朗讀百遍。”

    對於文化的傳遞、人才的培養,私塾在古代曾經做出過貢獻,它適應了古代社會的需要。但是,到了近代,私塾與社會發展的要求出現了距離,因此,私塾受到社會的質疑。提倡新教育的人指責私塾不開設算術、歷史、地理、格致,知識覆蓋面過窄;教材長期不變,知識老化問題嚴重。顯然,中國要想擺脫被動挨打的局面,不能不發展近代新教育。

  • 2 # A九啊

    私塾的教學時數,一般因人因時而靈活掌握,可分為兩類:“短學”與“長學”。教學時間短的稱為“短學”,一般是一至三個月不等,家長對這種私塾要求不高,只求學生日後能識些字、能記賬、能寫對聯即可。而“長學”每年農曆正月半開館,到冬月才散館,其“長”的含義,一是指私塾的先生有名望,其教齡也長,二是指學生學習的時間長,學習的內容也多。

    至於私塾的教學原則和方法,在蒙養教育階段,十分注重蒙童的教養教育,強調蒙童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生活習慣。如對蒙童的行為禮節,像著衣、叉手、作揖、行路、視聽等都有嚴格的具體規定,為中國教育的傳統。在教學方法上,先生完全採用注入式。講課時,先生正襟危坐,學生依次把書放在先生的桌上,然後侍立一旁,恭聽先生圈點口哼,講畢,命學生複述。其後學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朗讀。凡先生規定朗讀之書,學生須一律背誦。另外,私塾中體罰盛行,遇上粗心或調皮的學生,先生經常揪學生的臉皮和耳朵、打手心等。

    私塾是私家學塾的簡稱,古代很少把“私”和“塾”兩個字直接連起來使用。私塾成為一個社會常用詞彙是近代以後的事情,以示與官立或公立新式學堂的區別。古人稱私塾為學塾、教館、書房、書屋、鄉塾、家塾,等等,這些字眼都帶有幾分文雅氣或親情味。私塾學生既有兒童,也有成年人。按照施教程度,人們把私塾分成蒙館和經館兩類。蒙館的學生由兒童組成,重在識字;經館的學生以成年人為主,大多忙於舉業。根據私塾的設定情況,清末學部把私塾分為義塾、族塾、家塾和自設館。義塾帶有免費教育的性質,以出身清貧家庭的子弟作為施教物件。族塾依靠族產支撐,屬於宗族內部辦學。族塾往往設在宗祠內,不招收外姓兒童。富家大戶聘請名師宿儒在家專門教授自己的子女,這種私塾稱為家塾。自設館是塾師自行設館招生的私塾,不拘姓氏。過去,私塾多為蒙學程度,以自設館為最多。塾師文化水平懸殊,他們當中既有像蒲松齡、鄭板橋那樣的文化名人,也有不少粗通文墨的腐儒。

    作為中國固有的民間辦學形式,私塾有悠久的歷史。人們一般都認為孔子在家鄉曲阜開辦的私學即是私塾,孔子是第一個有名的大塾師。

    追根溯源,私塾是從更早的塾發展過來的。西周時期,塾只是鄉學中的一種形式。《學記》追述西周的學制說:“古之教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當時,學在官府,官師合一,塾的主持人是年老告歸的官員,負責在地方推行教化。

    最早關於塾的記載不是出自《尚書》,而是出自商代甲骨文。據裘錫圭先生考證,在殷墟出土的卜辭中,有多處提到了塾。塾在卜辭中作“孰”,兩個字旁為上下結構。不過,商代的塾不是教育兒童的場所,而是宮門側之堂。塾是怎麼得名的?清人顧震福的解釋是:“臣朝君至門外,當就舍更詳熟所應對之事。塾之言熟也,是塾本以熟思得名。”(《隸經雜箸》甲編卷下)

    先秦時期,孔子只是諸子中的一子,儒家思想沒有被作為治國的工具使用。隨著社會形勢的變化,漢武帝採納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教政策,儒家思想被封建帝王定為一尊,變成了重要的社會統治資源。以傳遞儒家文化為己任的私塾從此在社會上站住了腳跟,雖歷經戰亂而綿延不絕。隋唐時期,科舉制度的出現推動了私塾的發展。當時,科舉考試主要是圍繞儒家經典“五經”展開的。明清科舉考試的重心向“四書”傾斜,而“四書”同樣屬於儒家經典的範圍。此外,宋明理學家注重對兒童進行倫理教育,並制訂鄉規民約,推行社會教化活動。宋明理學的興起,促成了族塾義學的興盛。歷代帝王都把教育兒童看成是家長自己的責任,對蒙學只是略加提倡、引導而已。官府從不干預私塾辦學,任憑私塾在民間自由發展。

    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沒有中斷,長期扮演強勢文化的角色,兼之私塾教育的政治、經濟基礎在古代少有變動,多種因素決定了古代私塾辦學的面貌變化不大。《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成書於不同朝代(南宋、五代、南朝),它們在流傳的過程中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可,成為明清兩代最常見的兒童識字用書。《論語》、《孟子》屬於經典讀物,這時,也變成蒙學教材的一部分。私塾歷來實行個別教學,塾師根據不同人的學習基礎、接受能力安排課業,體現了因材施教的原則。私塾對學生背書的要求特別高,讀書是私塾學生的主要活動。清代,杭州城內著名的宗文義塾在條規中要求學生:“每日讀生書,朗讀百遍。”

    對於文化的傳遞、人才的培養,私塾在古代曾經做出過貢獻,它適應了古代社會的需要。但是,到了近代,私塾與社會發展的要求出現了距離,因此,私塾受到社會的質疑。提倡新教育的人指責私塾不開設算術、歷史、地理、格致,知識覆蓋面過窄;教材長期不變,知識老化問題嚴重。顯然,中國要想擺脫被動挨打的局面,不能不發展近代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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