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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公元前

    司馬遷沒有將要離寫入《刺客列傳》中估計和“要離刺慶忌”事件有關。

    《吳越春秋》是這樣記載“要離刺慶忌”事件的:闔閭刺殺吳王僚之後,他擔心廢太子慶忌可能會帶兵回吳國爭奪王位,於是想要派人刺殺慶忌。伍子胥便向闔閭推薦了身材瘦弱矮小的要離。要離見到闔閭,立即獻上了“苦肉計”,讓闔閭砍斷自己的右手,然後他去投奔在衛國的慶忌,為了做的更逼真,闔閭又斬殺了要離的妻子兒女。後來要離確實獲得了慶忌的信任,協助慶忌在衛國操練兵團準備伐吳。三個月後,要離在慶忌準備伐吳之際,趁機刺殺了慶忌。慶忌在臨死之際放走了要離,要離迫於內心的自責在回吳途中自殺。

    在《刺客列傳》中,所有的刺客的刺殺過程都是驚心動魄的,他們為了達到刺殺的目的,不擇手段,甚至會搭上自己的性命。豫讓為行刺趙襄子,親自毒啞了自己;荊軻為了刺殺秦王,將樊於期的人頭砍下。但是為了刺殺成功使用“苦肉計”,要離要算第一人了。如果這種“苦肉計”只用在刺客身上也就罷了,但是要離卻連累了自己的妻兒,這就達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戰國初期的吳起“殺妻求將”已經後人唾罵,要離竟然連自己的兒女都要犧牲,可見此人的狠毒至極。

    春秋戰國時期,人們非常看重自己的名聲,想要名載史冊的慾望比較強烈。要離就是一個為博取自己名聲而不擇手段的人。伍子胥並沒有給要離什麼恩惠,至少歷史上並沒有記載。闔閭也沒有給要離什麼恩惠,反而闔閭不太信任要離。

    那麼為什麼要離仍然堅持要刺殺慶忌呢?動機只有兩點:(1)要離覺得闔閭看不起他,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2)要離想要出名的慾望太過強烈。

    據《東周列國志》記載:“囊瓦懼謗誅無極,要離貪名刺慶忌”,意思是“要離刺慶忌”動機就是為了“貪圖功名”,這就是最好的歷史證據。正是要離貪圖功名,才不惜將自己的親生骨肉殺掉,這這從側面說明了要離的極端自私和狹隘。

  • 2 # 格物書畫

    要離的行為不符合司馬遷選用標準。

    史記對刺客選用標準

    第一,應具有反抗強暴、扶弱抑強、懲惡揚善的積極意義。

    第二,具有“士為知己者死”慷慨赴難的勇氣和捨生取義的犧牲精神

    第三,應有忠誠守信、不欺其志的道德品格。

    第四,應有仁愛善良的高尚品德。

    而要離:

    第一,要離不仁不義,喪失人倫之愛,這是不收進《刺客列傳》的重要原因。

    第二,不符合司馬遷“反抗強暴”的主旨

    第三,違背忠誠 、守信的道德準則。

    總之:

    從司馬遷《刺客列傳》的選錄標準看出,対刺客司馬遷著重和強調的不是武功高強;不是行刺的成功與否,而是他們的道德素養和精神品格。這也是司馬遷自己的認識,如果別人寫《刺客列傳》可能是另外一個樣子。

  • 3 # 著犁

    要離刺慶忌的故事我讀過。為什麼司馬遷會捨棄要離,我認為是不是因為要離太沒有人性,為了博得慶忌的信任,居然殺了自己全家。

  • 4 # 與狼共舞說歷史

    《史記》寫了曹沫、專諸、豫讓、聶政和荊軻五大刺客的傳奇故事。這五個刺客都傳達了一種“士為知己者死”的剛烈精神。要離也是以弱除強的成功刺客,為什麼沒有被司馬遷收錄到《刺客列傳》裡呢?因為他不符合《史記》的懲惡揚善的宗旨。

    先來講講刺客要離的兩段的故事

    一、欲除心腹之患:

    吳王闔閭刺殺王僚,奪權做了吳國國君。但是他夜夜憂懼,難以成眠。因為他有一個心腹之患沒有除掉。那就是王僚的兒子——慶忌。

    伍子胥為吳王闔閭推薦要離。

    二、言語殺人——要離和椒邱訢的故事

    要離名聲在外,是因為勇勝椒邱訢的故事。

    椒邱訢是敢於和妖怪作戰的勇士。他自恃勇猛,瞧不起人,經常出言不遜。

    要離見他如此盛氣凌人,譏諷道:“你被妖怪打瞎一隻眼睛,還自認為勇士,不覺得可恥嗎?”椒邱訢啞口無言,含羞帶愧走了。

    要離回到家中,對妻子說:“椒邱訢懷恨在心,今晚必來殺我,我在床上等他,你不必關門。”

    午夜時分,椒邱訢果然手持寶劍闖進要離的臥室。要離直挺挺、眼睜睜地看著他走到身邊,絲毫沒有恐懼之意。

    椒邱訢用劍頂住要離的喉嚨說:“你有三條死罪:第一,在眾人面前羞辱我;第二,回家不閉門;第三,見我來殺你,不快躲開。你自己找死,別怪我!”

    要離義正言辭說:“我並無死罪,你倒是有三種不好的品行:第一,我當眾羞辱你,你不敢反駁;第二,偷襲我家;第三用劍抵住我的喉嚨,才敢大聲說話。你不覺得你自己卑鄙嗎?”

    椒邱訢慢慢放下劍,嘆息到:“我這樣殺了你,會被天下人恥笑;我不殺你,也不能再以勇氣著稱於世了!”

    說罷,扔掉寶劍,一頭撞死在要離的床前。

    看了這個故事,你會不會嘖嘖稱奇,不能相信?不要這樣。他們的人生觀和我們不一樣。名節!名節!他們捨生取義,把名節看重於一切。

    三、舍妻兒、斷右臂:

    要離接受了刺殺慶忌的任務。但是,慶忌聰明過人,疑心又重根本沒有接近他的機會。

    要離說:“請大王先砍斷我的右臂,再將我的妻兒都殺死,我就能接近慶忌了。”

    闔閭本不情願這樣做,要離再三懇求,便同意了。要離的妻兒就這樣被殺害,並在集市中焚屍示眾。

    四:刺殺慶忌:

    要離帶著殘臂,投奔慶忌。慶忌對此深信不疑,把要離視為心腹,委他訓練士兵,修治舟艦,常在左右,同謀舉事。

    在一次乘船出征時,要離坐在慶忌的身旁。忽然,江面起了大風,要離藉助風勢,以獨臂用長矛深深刺向慶忌的心窩。可憐文武雙全的慶忌,慘叫一身,氣絕身亡。

    接著,要離仰天長嘆道:“舍了妻兒、斷了右臂,以求勇士之名,我沒有臉面活在世上!”然後,自刎而死。

    四、有悖人倫,大逆不道,不值得載入《史記》

    由此可見,要離一心想揚名立萬。對妻子不仁,對孩子不義,有悖人倫;慶忌是在要離看起來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收留並信任重用他的。刺殺慶忌是違背忠誠的大逆不道行為。

    而在太史公眼裡,所謂刺客,強調的不是武功高強,也不是行刺成功與否,而是他們的道德素養和精神品格。要離與之相差甚遠,當然不會收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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