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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山一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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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嶽掩赤城
可以,但是毫無意義,準備工作都到可以發射導彈地步了,還差那麼幾秒起飛?
在地面上攻擊是應用雷達的上視上射功能上視上射和下視下射是脈衝多普勒雷達的兩大功能,分別對自己高空和低空的目標進行搜尋和攻擊。但是這一能力有相當的侷限性,就是工作距離比較近,一般情況下只有平面搜尋和鎖定距離的1/3,而且工作的俯仰角度是有限制的,一般不會超過60-75°,不能對自己正上方的進行搜尋和攻擊。
而如果在地面工作的話,同樣還有更多限制,最主要是地形遮擋,工作效果遠沒有在空中好。其次,雷達也是個強大輻射源,會對地面工作人員和相關裝置造成影響。
都雷達能工作了,還差幾秒鐘緊急起飛?導彈能攻擊,說明武器都已經掛載完畢。而雷達能工作,說明一切都已經就緒,發動機都已經在工作,還差幾秒鐘時間起飛?大仰角緊急起飛是三代機開始的重要指標,圖為梟龍的大仰角起飛
要知道機載雷達的功率和耗電量很大,三代機一般1KW-5KW,相控陣雷達更是20KW-50KW。再加上想要雷達正常工作,還要冷卻系統以及後臺機載計算機都開始工作才行。這些裝置的耗電量不是APU輔助動力系統能帶的動的,只有主發動機正常工作帶動主電機工作才能供的上。相當於底褲都已經拖好了,就差那最後幾秒進行大仰角緊急起飛?
載具的初始能量,對於武器射程提升非常重要最大有效射程70多公里的,R-77和AIM-120中距空空導彈,改裝成地面發射的地空導彈和艦空導彈,最大射程則變成11-12公里,最大射高1萬米出頭,屬於近程防空導彈行列,因為那是零高度、零速度狀態。
這也是為什麼F-15在12000米(40000英尺)高度扔JDAM炸彈都可以扔出45公里水平,如果帶上寶石稜滑翔彈翼的話,可以甩出70-90公里。
所以作為跑道上準備起飛的戰鬥機這種高威脅目標,當你試圖對一架十幾公里遠的敵方戰機進行鎖定攻擊時,請不要懷疑,一枚炸彈或空地導彈已經在距離你頭頂不遠的位置,不想死就先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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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遠牧天山
這是個無聊的問題,不知道題主怎麼想出來的?
飛機上掛載的導彈無非三種,空對空導彈,空對地導彈,空對艦導彈,我不知道,題主說的飛機在地面上還沒起飛的時候要用以上三種蛋蛋打什麼東西?炸自己的空軍基地嗎?
再說,飛機停在地面上即便真的能發射導彈,按照現在的飛機導彈發射模式,是先投彈,再點火,導彈脫離機體,可能會掉到地上摔壞導致點不了火,即便沒摔壞,也可能摔到地上改變導彈的方向,如果正好對準前著陸輪,可能把飛機自己幹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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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傷心時吃糖
能是能,就是,你到底要在地面發射導彈幹什麼?搞不好會爆炸火災的。這麼做完全沒意義啊。地面不是機庫,就是保障車輛,這一發導彈出去,都是什麼後果啊。美海軍航母,有一次就是,艦載機在甲板上面,走火發射了火箭彈好像(保險去掉了),引發了大火,爆炸,死了一百多人,損失幾十架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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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坑四彈
不能。
真實情況是在空中都不一定能打的出去,在地面根本不可能發射。
戰鬥機發射導彈並不是打槍那樣,子彈上膛,一扣板機導彈就出去了,導彈的發射有一定的程式和先決條件。
古董級的飛機和導彈情況不太清楚,三代機以後的導彈,發射時都需要滿足好幾個先決條件,缺一不可。一是為了安全,二是為了提高命中率,避免無謂的浪費。
一個典型的空對空導彈,需要的發射條件可能包括4~5個先決條件,一般的要求可能有如下幾個。
1,空地訊號
這個訊號是判斷飛機處於空中還是地面的依據,空地訊號為“空中”才可以進行發射操作,否則是不會進行發射的。
2,截獲訊號
目標是否已被雷達截獲,這是導彈發射出去實現命中的必要條件,沒有截獲訊號,扣板機也沒用。
3,攻擊區訊號
目標是否落入攻擊區,要不然打出去也打不到,如果追求擊落敵機則可以等敵機進入“不可逃逸區”再進行攻擊。
4,導彈本身發射條件訊號
這類訊號決定導彈是不是處於待命發射狀態,比如導彈導引頭已啟動,目標資料已裝訂,發射角度滿足條件,如果是內建彈倉,彈倉開啟訊號也必須具備。
如果發射的是更復雜的制導導彈要求的條件更多,比如電視制導導彈要求制導吊艙訊號,等等。
回到這個問題上來,如果飛機還在地面就想發射導彈,確實辦不到。但是這樣做也沒什麼意義,別人打上門來了不如趕緊把飛機開上天,從空中打,這樣效果不是更好。
還有一種可以在地面使用的武器,就是機炮,這個東西可以在地面開火,實在沒辦法,開幾炮先嚇退敵人。
如果飛機裝有火箭彈,也可以直接用電池打火發射,火箭彈具備這個功能。
至於別的方法,除非導彈走火,不出問題在地面是沒法打出去導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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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閒時論道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首先肯定滴說,戰鬥機絕對不能在地面上發射導彈。不僅是導彈,就連機載雷達也嚴禁地面開機(機務檢修除外)。機炮之類的所有武器都嚴禁在地面發射,戰鬥機設計之初就不具備這個功能,一旦出現誤發射,將是嚴重的事故。
上世紀90年代,臺灣空軍曾經發生過地勤人員檢查待起飛戰機誤觸開關至一枚空空導彈從地面發射出去的重大事故,事故責任人耳膜受損,萬幸沒有造成其他人員傷亡。
我們再來說說戰機發射導彈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首先你的機載雷達得開機搜尋捕捉目標,鎖定目標後將目標引數輸入導彈,然後發射導彈。如果是“發射後不管”導彈,在導彈發射後,火控 雷達就可以不去管這個目標了。而如果是半主動制導導彈的話,則火控雷達要一直鎖定目標,直至擊中目標或者導彈脫靶。但是由於機載雷達的高輻射性,尤其是現代機載主動相控陣雷達,機載雷達在地面是嚴禁開機的,其中典型的例子就是米格25戰鬥機。米格25在低空雷達開機之後,可以在一公里內烹飪一隻奔跑的野兔,這直接導致了米格25的維修手冊清楚地表明,雷達不應該在地面上開啟,否則50米之內沒有活人。
即使不考慮機載雷達的功率,假設它可以在地面開機工作,但是機載雷達的上視能力是無法與專業的對空雷達相比。機載雷達的主要工作方式是平視和下視,上視能力相對比較薄弱。再說了,地面防空雷達是360全空域搜尋,戰機機載雷達肯定做不到,所以讓他在地面指引導彈進行攻擊,肯定是不現實的。
導彈失去雷達的指引就將是一個瞎子,完全失去了作用。除非甩開機載雷達的束縛,直接使用對空雷達進行對導彈進行引導。但是拿一架戰鬥機作為導彈的發射架,是不是腦洞也忒大了點?
讓戰機地面發射導彈的想法和海灣戰爭中薩達姆將坦克充當固定炮臺一樣“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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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航空君
可以,biu的一下發射出去,誰也打不到,和無控火箭一個德行。
導彈之所以稱為導彈,是因為其能夠在導引頭控制下,自主追蹤敵方目標並作出一定的機動動作跟隨目標直到摧毀目標。但導彈不是完全靠自身就能捕捉到目標的,所以戰鬥機不只是導彈的載體,還需要靠戰鬥機捕捉到目標,將目標資訊傳送給導彈,導彈達到發射條件後,再由戰鬥機發射出去攻擊目標。
空對空導彈的制導方式一般是兩種,近距格鬥導彈通常採用紅外指導,在格鬥中依靠導彈導引頭捕捉、跟蹤目標,達到發射條件後給駕駛員提示音或其它訊號,駕駛員就可以發射導彈了。一些先進格鬥導彈還可以依靠駕駛員頭盔瞄準具跟蹤目標,目標資訊傳輸給導彈,這樣大大增加導彈的立軸發射能力。紅外指導導彈一般都是發射後不管導彈,發射後戰鬥機即可脫離,或是追蹤下一個目標。
中距和遠距導彈一般採用雷達指導,早期一般是半主動雷達制導。戰鬥機火控雷達搜尋發現目標後轉入跟蹤模式,目標資訊不斷傳送給導彈,達到發射條件後發射導彈,然後戰鬥機雷達繼續照射敵機併發送指令修正導彈彈道,直到導彈擊中目標。可見這樣對戰鬥機危險很大,照射目標時不能有大的機動動作,稍一偏離就會丟失目標,所以半主動雷達制導導彈的命中率一直不高。後來逐步改進為初段半主動雷達制導,末段主動雷達指導,即接近目標後由導彈自身的雷達發現、跟蹤敵機,這樣使戰鬥機能提前脫離接觸,增加生存性。後來也發展出了主動雷達指導,在初段慣性制導飛行後直接由導彈自身追蹤目標,達到發射後不管,大大增加戰鬥機接戰效率。
可見,導彈擊中目標無論如何都要進過搜尋、識別、跟蹤目標的過程。在地面戰鬥機是基本靜止的,且受地面地形、構築物、雜物干擾,其雷達、紅外等影響,與防空武器的工作方式不同,戰鬥機在地面根本無法探測到敵機,也無從嚮導彈傳送敵機資訊。所以在地面這樣把導彈打出去,根本無法擊中任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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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利刃號
我們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應該首先了解下戰鬥機如果想要發射一枚導彈的需要怎麼樣的過程。一般首先是用雷達開始搜尋捕捉定位敵人的目標,然後將敵軍目標的相關資料資訊輸入給導彈,然後發射導彈擊中目標,我們之所以稱之為導彈,就是雷達一般還需要一直鎖定跟蹤直到擊中敵人,當然也可能存在導彈偏離航向的情況,就是我們所說的脫靶了。這是戰鬥機發射導彈最簡單基本的原理。
我們現在大多數戰鬥機是禁止在地面發射導彈的,主要原因是機載雷達的高輻射性和其獨特的視角方式。如果在地面上開著高輻射的雷達,那麼周邊就不用有活物存在了,直接變成了烹飪大餐,即使不顧及其高強的輻射量,機載雷達大多數的視角方向都是平視或者下視,這樣的視角在地面上打擊目標更是毫無優勢可言的。
有的人可能這樣說,那不用雷達就行了唄,不就沒那麼多問題了麼,直接可以發射導彈不就行了麼,那抱歉,那就沒有任何意義了,那就會和三歲小孩玩機關槍一樣,一頓突突,可是誰也打不到,只能聽到幾聲響吧!就在20世紀90年代的時候,就曾經在臺灣地區發生的地勤人員在戰鬥機發動時候,不小心觸碰了導彈開關,致使一枚導彈從地面直接發射了,索性地面上沒有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所以,不管怎麼說導彈都是需要搜查、然後識別定位目標這樣的基本過程的,而在地面上將戰鬥機處於靜止的情況是根本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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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鬥機能不能再地面上發射導彈?我覺得提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沒有什麼軍事常識吧?
戰鬥機攜帶的導彈種類無非就是空對空導彈和空對地導彈,空對空導彈用來打飛機,空對地導彈用來打擊地面重要的軍事目標。
導彈發射時對於發射平臺的反作用力是非常大的,因此快速飛行中對目標發射導彈正好能抵消這種反作用力。這樣即影響不了戰機的飛行還能給導彈提供一定的初速。這應該是飛機發射導彈的基本道理吧。因此,按照實戰應用和設計理念,戰鬥機肯定是不能再地面發射導彈的!否則,耗費上億資金把戰鬥機當成一個普通的發射導彈平臺就沒有意義了,開玩笑還差不多。
當然,單純從能不能發射導彈的角度來說,戰鬥機在地面肯定是能把導彈打出去的,不過打到那裡可就沒譜了。